適用范圍
適用于橋梁工程混凝土的施工,不含水下混凝土的灌注、真空脫水混凝土及噴射混凝土等的施工。
2 施工準備
2.1 技術準備
1.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2.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并對班組進行培訓及交底。
2.2 材料要求
配置混凝土的各種原材料品種規(guī)格和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水泥、外加劑及摻合料等還應進行堿含量檢測,砂、石子等應進行堿活性檢測,堿含量或堿活性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國家現行標準的規(guī)定。
1.水泥
(1)配置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一般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有特殊要求時可采用其他品種水泥。
(2)水泥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出廠試驗報告,并應按其品種、強度等級、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進場后應進行復試,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砂
(1)混凝土用砂,一般采用質地堅硬、級配良好、顆粒潔凈、粒徑小于5mm的砂。各類砂應按有關標準規(guī)定分批檢驗,各項指標合格方可使用。
(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砂應以細度模數2.5~3.5之間的中、粗砂為宜,其含泥量應小于3%。
3.石子
(1)混凝土用的石子,應采用堅硬的碎石或破碎卵石,并應按產地、類別、加工方法和規(guī)格等不同情況,按有關標準規(guī)定分批進行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2)石子最大粒徑應按混凝土結構情況及施工方法選擇,但最大粒徑不得超過結構物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過鋼筋最小凈距的1/2;泵送混凝土時石子最大粒徑除應符合上述規(guī)定外,對碎石不宜超過輸送管徑的1/3,對于破碎卵石不宜超過輸送管徑的1/2.5;同時應符合混凝土輸送泵的使用規(guī)定。
4.外加劑:必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并附有檢驗合格證明,使用前應進行復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方法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5.摻合料:可采用粉煤灰、礦粉等,進場時應附有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進場后應按有關標準規(guī)定進行復試,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