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剪沖或切割后的工件,應倒鈍,并將飛邊、毛刺、掛渣、飛濺物等銳利物清除干凈。操作人員不得用手清除。
2. 經(jīng)矯正符合設計要求的桿件應堆放在平整、堅實、不積水的場地上,并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設置支墩;支墩必須穩(wěn)固。3. 放樣應在堅固的放樣臺上進行;作業(yè)中,嚴禁拋擲工具;燃割工件時,應合理布置墊塊,且不得使用方木等易燃物作墊塊,確保工件燃割后的穩(wěn)定。4. 鋼材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不積水,并設防雨、雪設施;碼垛高度應由地基承載力確定,且不宜超過1.2m;鋼材應按品種、型號、規(guī)格分類整齊碼放;每排垛之間應有安全通道,其寬度應滿足運輸車輛要求,且不小于1.5m;每層應隔墊,確保吊裝穿繩的安全操作。5. 切削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切屑飛濺范圍之外,刀具未停止運轉之前操作人員不得觸摸工件;加工的工件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其他雜物,切削作業(yè)中不得改變切削方式,不得測量工件;采用刨邊機加工坡口,壓緊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壓緊器必須有足夠的夾緊力;裝卸工件時必須將刀具退到安全位置。大型工件裝卸時應使用起重設備,當工件平穩(wěn)地放置在平臺上并卡牢后,方可摘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