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yīng)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沒有 填報的,招標人將認為該項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 其他項目中。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除外)中多 報的項目發(fā)包人將不予接受,并將被視為重大偏差,按無 效標處理。
2、投標人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 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無效 標處理(明顯文字錯誤,以及因工程量導(dǎo)入時致小數(shù)點后 數(shù)字產(chǎn)生偏差的除外)。
3、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價格(包括暫列金額、 暫估價等),投標人不得修改。否則,將被認定為無效標。
履約擔(dān)保
履約擔(dān)保的形式:銀行支票、銀行匯票或招標人認可的其 他形式。 履約擔(dān)保的金額:本項目約定為合同金額的 5 %。對低 于投標工程成本警戒線中標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線 1 個百分點,增加 10%的履約擔(dān)保額度,最高不超過 50%。 履約擔(dān)保將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 28 天內(nèi)予以退還
目錄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3 )
第三章 工程量清單總價子目評標辦法…………………………………( 20 )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35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 36 )
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