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合同變更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所導致的設計變更或合同變更。具體包括施工的條件、工程進度、項目方案、施工計劃方案等。在水利工程施工時,由于很多突發(fā)情況難以預測,需要依據施工現場實際的施工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處理。一旦施工問題處理不當,就會直接影響施工的進度,甚至會引發(fā)合同糾紛,所以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索賠
水利水電工程為我們提供了基礎的公共服務。近年來,該工程得到了迅速的發(fā)展,規(guī)模也不斷擴大。然而,由于水利工程在設計以及工程建設上都具有較強的綜合性,所以在實際建設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對施工圖紙以及施工技術進行變更修正。另外,由于其工期較長所涉及的專業(yè)科目較多,所以更加使得水利工程的建設難以預測,會使得施工條件、設計計劃以及工期長短發(fā)生變化,所以施工單位要想順利、有效地解決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就需要了解合同變更和索賠的技巧。
一、施工合同中變更索賠時經常遇到的幾種情況
1.收集證據相對困難合同的變更索賠將直接關系著業(yè)主的經濟利益,索賠款項是合同外的支出,所以只有存在明確的證據,業(yè)主才會立項批準。依據訂立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要想使得變更索賠的項目得以立項,就必須在會議記錄、設計變更通知書、業(yè)主或監(jiān)理指示的前提條件下,結合施工單位上報文件、現場查驗確認單以及工程聯(lián)系單、技術核定單等具體證據。另外,監(jiān)理人員還要上報工程量統(tǒng)計表、與工程質量相關的資料等。因為水利水電工程作業(yè)自身具有連續(xù)性,所以對于大多數變更項目的相關資料來說,都是需要在具體實施以后才能進行補充。一旦證據沒有及時地收集起來,因為施工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現場的改變,將很難進行事后補簽。
2.工程合同內的施工量的范圍界定比較困難在水利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由于其施工較為復雜而且極易發(fā)生變化,如果想要確定工程量的合理性,就必須對其進行縝密的分析。另外,由于實際的施工技術人員難以詳細地了解施工合同,而且對于合同的變更條款也不能及時地了解,3.項目難以通過審批針對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業(yè)主不是合同變更索賠項目的主要處理人。要想進行變更索賠,首先應當報告監(jiān)理單位,只有監(jiān)理人員確認并出具初審意見后,才能進一步交由業(yè)主。除此之外,在進行變更索賠項目審批的過程中,監(jiān)理人員的意見將會影響業(yè)主的意見。如果監(jiān)理人員持否定態(tài)度,業(yè)主也將予以否定,如果監(jiān)理人員給與肯定意見,業(yè)主會在其給予的條件的基礎上加以扣減,因此,要想完成變更索賠項目,是非常困難的。
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合同變更與索賠的對策
1.科學編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變更文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合同變更時,應當及時的編制變更報告,并且充分分析外部因素對工程的影響。另外,不僅要依據工程施工的設計圖來制定合同的條款,還應當對可能發(fā)生變更的條款進行充分地分析,對于工程中的費用要進行合理地標價。在合同變更的過程中,一旦工程量超出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就需要依據變化及時地調整合同的價格,如果沒有合理的價格時,合同雙方要及時進行協(xié)商,如果意見不統(tǒng)一,可以讓監(jiān)理工程師制定合理的價格。2.確認施工合同變更項目,制定方案如果想要變更施工合同中的某一項目,合同管理方應當進行實地的檢查勘探,查看變更項目,具體檢查工程施工的外部環(huán)境等,以此來確認其是否需要變更。另外,還應當查看工程的規(guī)模,管控好工程單價,避免單價偏高而使得工程規(guī)模增大或者過低而導致工程量減小。
3.針對不同的變更、索賠項目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做好變更和索賠的策略,才能使得變更與索賠工作順利進行,具體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時間策略,一旦水利工程的項目達到變更和索賠的要求時,必須要做好變更和索賠項目的申報計劃,其也是整個工作的關鍵。另外,在進行變更索賠項目申報的過程中,必須根據水電工程施工的進度以及與業(yè)主的溝通情況進行計劃的調整,從而選擇合適的時間實施下一步工作。(2)不平衡的報價策略,如果想要使變更索賠工作順利進行,可以在水利工程施工單位投標時,運用不平衡的報價策略。一般來說,報價大多情況下都是由專家對具體的工程量進行核算,從而計算出不同的報價。在進行報價時,適當地提高存在增加可能性的工程量項目單價,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適當地減少可能減少的工程量項目單價,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
4.加強變更以及索賠過程監(jiān)督,便于部門協(xié)調溝通對于水利工程開展的合同變更與索賠工作而言,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要想順利開展,過程必定十分困難。在開展的過程中如果涉及引基礎開挖、灌漿、引水隧洞、集水井、機電埋件安裝等施工項目,必然離不開合同的變更和索賠。所以,在這些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其合同的管理與控制,并增強對合同變更與索賠工作的重視程度。在水利施工過程中,主要的資金來源依靠政府,所以政府一般是項目建設的業(yè)主,并將整個項目交給第三方進行建設,并與其簽訂相關合同。
5.設置專業(yè)處理部門,強化控制與管理在水利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由于施工企業(yè)的工作內容十分復雜,而且合同的變更和索賠將會伴隨其中,所以,要想減少各種問題的發(fā)生,就必須建立專業(yè)的處理部門,并對其進行控制,另外還要要求專業(yè)人才能夠監(jiān)督和處理好變更與索賠工作。只有建立專業(yè)的處理部門,才能增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合作,通過有效的溝通交流,才能進一步提高變更索賠工作的質量。
6.強化變更和索賠隊伍的建設在變更索賠過程中,人站主導地位,業(yè)務水平的高低往往決定項目立項的成敗,這就要求變更索賠專業(yè)人員不僅要具備經濟、工程、法律、合同等方面的專業(yè)知識,還應當具有良好的隨機應變能力。
三、某項目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變更索賠案例
1.變更索賠事件背景原合同2008年5月進場施工,2012年12月底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實際2009年6月~2010年8月停工,停工時間達14個月。復工后原混凝土均為老混凝土面,設計溫控分區(qū)調整、冷卻水管布置間距變化、一期通水水溫降低、單根冷卻水管長度改變等與投標階段相比發(fā)生了變化導致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的投入增加。復工后總進度計劃調整,實際施工混凝土量相對于合同混凝土量減少,實際高溫季節(jié)的月混凝土澆筑量相對于原合同高溫季節(jié)的月混凝土澆筑量發(fā)生變化,導致溫控預冷費用增加。
2.變更索賠事件描述(1)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增加的主要原因①混凝土配合比變化合同文件約定,主體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由發(fā)包人統(tǒng)供,大壩碾壓混凝土摻合料為雙摻料,而實施過程中發(fā)包人未提供雙摻料,要求承包人采用粉煤灰作為混凝土摻合料,導致大壩碾壓混凝土配合比發(fā)生了變化。②混凝土溫控分區(qū)調整施工圖階段設計對大壩混凝土溫控分區(qū)進行了調整,Ⅰ區(qū)、Ⅱ區(qū)的范圍有所擴大。由于主體工程停工時間較長,停工前澆筑的混凝土設計要求按老混凝土面處理,進一步增大了溫控分區(qū)Ⅰ區(qū)的范圍。總的來說,實施階段大壩混凝土溫控分區(qū)Ⅰ區(qū)范圍增大較多,而Ⅲ區(qū)的范圍減少較多。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壩體Ⅰ區(qū)混凝土冷卻水管布設間距按1.0m×1.5m(水平間距×豎直間距)控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圖要求相同),壩體Ⅲ區(qū)混凝土冷卻水管布設間距按1.0m×3.0m或2.0m×1.5m控制(其中招標文件要求為2.0m×1.5m)。壩體Ⅰ區(qū)混凝土的冷卻水管布設間距比Ⅲ區(qū)混凝土冷卻水管布置間距密,同體積Ⅰ區(qū)混凝土比Ⅲ區(qū)混凝土的冷卻水管套數增加,相應的冷卻通水用水量增大。因此,Ⅰ區(qū)范圍增大Ⅲ區(qū)范圍減少,導致了冷卻通水量增大。(2)設計對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的相關要求變化對比招投標文件約定與實施階段設計文件的相關要求,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要求變化如下:①一期通水冷卻水溫根據招投標文件,壩體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及時通水冷卻,11月~翌年2月通河水冷卻,3月~10月通13℃制冷水。根據大壩混凝土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水管進口水溫控制要求為:Ⅰ區(qū)、Ⅱ區(qū)冷卻水溫不超過10℃;Ⅲ區(qū)冷卻水溫不超過12℃。與招投標文件相比,實施階段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對水溫的要求更低。②單根水管長度招投標文件約定冷卻水管的單根長度一般不宜超過300m。實施階段混凝土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壩體冷卻水管單根長度不超過250m。③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結束標準招標文件約定一期通水冷卻時間控制在21天左右。實施階段。根據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時間和冷卻溫度目標均有要求,通水時間為15天~25天,各溫控分區(qū)混凝土一期冷卻結束還需要滿足目標溫度的要求(Ⅰ區(qū)23℃,Ⅱ區(qū)、Ⅲ區(qū)25℃)。當通水時間滿足要求時進行測溫,如混凝土溫度不滿足目標溫度要求,需繼續(xù)通水冷卻,直至混凝土溫度滿足要求后方可結束一期通水冷卻。實際施工中,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時間基本都超過25天。(3)通過以上分析,總結后得出立項依據:根據《大壩壩體與廠房混凝土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及《大壩壩體特殊部位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溫控分區(qū)圖、溫控分區(qū)修改圖和相關設計通知單等設計文件,通過與招投標文件對比,實施階段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設計要求主要調整如下:①根據招投標文件,壩體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及時通水冷卻,11月~翌年2月通河水冷卻,3月~10月通1313℃制冷水。根據大壩混凝土溫控防裂施工技術要求,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水管進口水溫控制為:Ⅰ、Ⅱ區(qū)冷卻水溫不超過10℃;Ⅲ區(qū)冷卻水溫不超過12℃。與招投標文件相比,實施階段大壩混凝土一期通水冷卻對水溫要求更低,實施階段較招標階段低1~3℃。②預埋冷卻水管單根長度發(fā)生變化招標文件約定冷卻水管的單根長度一般不宜超過300m,實施階段要求壩體混凝土冷卻水管的單根長度不超過250m。實施階段需布置的冷卻水管較招標階段增多,每立方混凝土通水冷卻用水量也相應的增大。③與投標階段相比,實施過程中大壩混凝土膠凝材用量增多,混凝土絕熱升溫增大,同時受主壩停工影響,停工前澆筑的混凝土設計要求按老混凝土面處理,即大壩混凝土溫控分區(qū)變化,Ⅰ區(qū)范圍增加,Ⅲ區(qū)范圍減少,Ⅰ區(qū)通水溫度較Ⅲ區(qū)低。根據合同條款39.1條變更相關規(guī)定,應給予承包人補償混凝土一期冷卻費用。
3.變更索賠過程(1)重點:談判過程中關鍵在于如何計算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招標階段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計算公式為V/300*1.2*1.2*1.15*20*21,綜合流量即為2.32;公式中V表示相應部位混凝土體積,300為單根冷卻水管長度,第一個1.2表示單根冷卻水管小時流量,第二個1.2冷卻水損耗系數,1.15表示冷卻水管根數系數,即設計要求每根冷卻水管長度小于300米,也就是冷卻水管平均長度要小于300米,20表示通水天數,21表示每天通水冷卻時間。實際施工階段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為3561735/2792366=1.28m3,1.28m3<1.308m3(投標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無可補償費用。為說服監(jiān)理、業(yè)主給予補償,就必須在通水量上做文章,經營和技術部門多次討論,反復計算,最終想到提高混凝土一期冷卻用水量辦法,重新將需要通水冷卻的混凝土進行劃分,把本來可以不需要通冷卻水的部位劃分到需要通冷卻水范圍內,同時調整每月通冷卻水天數和每天通冷卻水的時間,最后得出的結果是:①第一次計算通水天數20天,每天通水時間21小時計算招標階段每方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為3994675/3150276=1.268m3經過調整后計算的招標階段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總數由2768836m3增加到3994675m3,攤入到每方混凝土中通水方量由0.88m3增加到1.268m3。②第一次計算通水天數20天,每天通水時間22小時經過調整后計算的實施階段大壩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總數由3561735m3增加到4187667m3,攤入到每方混凝土中通水方量由1.28m3增加到1.5m3。1.5m3>1.308m3(投標單價中一期通水冷卻用水量),對比合同單價分析表每方混凝土通冷水量較合同增加0.192m3,符合補償條件。(2)難點:一期通水冷卻——通10℃河水與通10℃制冷水的區(qū)別原投標文件技術條款5.5安排在每年11月~翌年2月間,利用冬季河水溫度低于10℃直接用河水冷卻,以降低混凝土冷卻成本。實際投入冷卻機組低于合同投標數量;投標階段以招標文件提供的月平均河水為參照,實施階段,當河水抽到水池后,經過水池蓄水、過引水鋼管等與外界的熱交換,實際到達冷卻倉面的河水溫度要高于河水2~3℃,同時采用河水冷卻水,冷卻水不回收,棄至基坑后又得人工排出基坑外。由于一期冷卻水管大,所需水量也大,故原施工用水不能滿足一期通水冷卻,所以均采用冷水站供制冷水,回收后再利用,施工過程中既利于管理,混凝土冷卻過程中,成本也得到有效控制。
4.變更索賠成果項目申報混凝土一期冷卻綜合補償費用8752831.87元,業(yè)主審核金額5863969元。補償金額分為兩部分。具體如下:(1)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量增加費用(2)混凝土一期冷卻通水制冷水溫度降低增加費用
5.變更索賠案例總結、點評此項目通過兩年努力才審批,并申請到賠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項目的虧損。一期通水冷卻費用變更對類似項目大體積混凝土合同邊界條件發(fā)生相關變化提供一種思路,主要在于由定性轉化為定量方法,并在計量與計價上達到統(tǒng)一。
四、結束語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中,變更和索賠事項的發(fā)生是無法避免的。一般需要涉及到合同變更或者索賠的施工項目中,都具有工期緊、施工技術復雜、涉及外部條件范圍廣,各種自然條件變化多等特點,因此變更與索賠是必然的。公正合理地解決合同變更與索賠,能達到宏觀控制的效果,也是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義務。在相關事項發(fā)生時及時收集資料,編制高水平的變更索賠報告,及時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等合同相關方溝通確認相關事項,推動變更索賠項目立項、審批、結算,在維護業(yè)主利益的同時也要維護施工方的相關利益,才能讓變更索賠項目經得起審計、財評等第三方的審核,切實維護業(yè)主和施工方的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