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靜設備安裝
1.1.1設備基礎驗收
1)基礎移交前,基礎施工單位應提交基礎中間交接證書、測量記錄及其它相關資料。
2)基礎上應明顯的畫出標高基準線、縱橫中心線以及地腳螺栓或預留孔的縱橫中心線,相應的建、構筑物上應標有坐標軸線。
3)基礎外觀與表面不得有裂紋、蜂窩、空洞及露筋等缺陷,預留孔內的油污、碎石、泥土、積水等必須清除干凈。
5)基礎周圍土方應回填并夯實、平整,地腳螺栓的螺紋部分應無損壞和未生銹。
1.1.2基礎處理
1)需要二次灌漿的基礎表面,應鏟出麻面,麻點深度一般不小于 10 mm,密度以每平方米內有 30~ 50個點為宜,表面不允許有油污或疏松層。
2)放置墊鐵部位的基礎表面應鏟平。為保證墊鐵水平度,可采用座漿法放置墊鐵,座漿法施工步驟如下:
a、鑿坑:在設置墊鐵的混凝土基礎部位的表面應鑿出座漿坑,其座漿坑的長度和寬度應比墊板的長度和寬度大60~80mm,深度應不小于30mm且座漿層砼的厚度不少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