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兩天,蘭州迎來了冰雹和雷陣雨天氣。強降雨天氣讓市民措手不及,也給城區(qū)的市政設施帶來考驗。由于降雨量大,蘭州城區(qū)內多處積水嚴重,引發(fā)一些施工后回填路面出現沉降、新修公路路面塌陷,進而導致車輛發(fā)生側翻事故。
  前幾天突如其來的暴雨讓城市公共基礎設施面臨考驗,一些道路在暴雨面前顯現出了極其脆弱的一面。在嘉峪關北路,在黃河北的趙家莊、廟灘子等多地,經不起暴雨的沖刷、浸泡而塌陷的路面,如同一塊塊瘡疤,與亮麗城市建設極不協調。然而,我們能僅僅將路面塌陷的原因歸咎于暴雨嗎?暴雨或許是路面塌陷、積水的直接誘因,但如果道路質量高,這些現象也許就不會發(fā)生。
  從報道看,道路塌陷多發(fā)生在施工后的回填路段。開挖類施工后回填不實,當然經不起暴雨沖刷、浸泡。如果有關部門對施工人員高標準、嚴要求,斷然不會給日后造成隱患。說到底還是一個責任心的問題。城市道路作為公共基礎設施,夯實這個“基礎”,有關部門必須要有對市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及一絲不茍的態(tài)度。這樣,才能在城市建設中嚴格按相關標準和規(guī)范來精心施工,把一項項市政工程辦成經得起任何考驗的民生工程、良心工程。
  這場暴雨,給我們敲響了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的警鐘。未雨綢繆,已刻不容緩。這一方面要求管理部門要統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另一方面,要求建立起明晰的市政責任追究機制。若出現路面塌陷這樣的問題,就要對相關道路、線路的產權單位予以嚴肅追究,以此倒逼其在管網建設施工中嚴把質量關。否則,一場雨就讓道路塌陷成這樣,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