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溶塌陷地基進行處理措施方法
(一)清除填堵法:常用于塌坑較淺或淺埋的土洞,首先清除其中的松土,填入塊石、碎石,做成反濾層,然后上覆粘土夯實。對于重要建筑物一般需要將坑底或洞底與基巖面的通道堵塞,可開挖回填混凝土或灌漿處理。
(二)跨越法:用于塌陷坑或土洞較深大,開挖回填有困難的處理方法。一般以梁板跨越,兩端支承在可靠的巖、土體上。據(jù)廣西的經(jīng)驗,每邊支承長度不小于1.0~1.5m。
(三)強夯法:把10~20t的夯錘起吊到一定高度(10~40m),讓其自由下落,造成強烈的沖擊對土體強力夯實。一方面是夯實塌陷后松軟的土層和塌陷坑或土洞內(nèi)的回填土,以提高土體強度;另一方面可消除隱伏土洞和軟弱帶,是一種處理結合預防的措施。Christain(1984)的試驗:錘重15t,落距20m,將影響到地表下8~9m的深度。利用該方法在沒有其它條件限制下,可以確定4.5m以上土洞的位置。
(四)灌注法:把灌注材料通過鉆孔或巖溶洞口進行注漿,其目的是強化土層或洞穴充填物、充填巖溶洞隙、隔斷地下水流通道、加固建筑物地基。灌注材料主要是水泥、碎料(砂、礦渣等)和速凝劑(水玻璃、氧化鈣)。水泥標號應大于450號。灌漿方式可采用低壓間歇定量式或循環(huán)式灌注,目的是減少漿液流失,間歇時間可控制在7~8小時左右。
(五)深基礎法:對于一些深度較大,跨越結構無能為力的土洞、塌陷,通常采用樁基,將荷載傳遞到基巖上。
(六)旋噴加固法:在淺部用旋噴樁形成一“硬殼層”,在其上再設置筏板基礎。“硬殼層”厚度根據(jù)具體地質(zhì)條件和建筑物的設計要求而定,一般可達10—20m。
(七)地表水的疏、排、圍、改治理:在土洞、塌陷地基的治理階段,對地表水的治理不能忽視或放松,應在預防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
(八)平衡地下水、氣壓力法:隨著水位的升降,巖溶空腔中的水氣壓力產(chǎn)生變化,常在巖溶水庫庫區(qū)出現(xiàn)氣爆或沖爆塌陷,使庫水大量漏失甚至失效。因此,在查明地下巖溶通道的情況下,設置各種巖溶管道通氣的裝置,平衡其水、氣壓力,以消除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