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適用于青島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zhì)提升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中關于綠色建材方面的全過程管理,并明確項目管理辦法中各階段工作程序中的各方職責及工作要求。本指南適用于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政府主管部門”)、試點項目的建設單位(本指南提到的建設單位均指社會投資民用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項目的代建單位)及參建各方、具備資質(zhì)的第三方機構(gòu),參與各方應按本指南中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