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樓地面的爐渣墊層施工操作。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爐渣:爐渣內(nèi)不應(yīng)含有有機雜質(zhì)和未燃盡的煤塊,粒徑不應(yīng)大于40mm(且不得大于墊層厚度的1/2),粒徑在5mm及以下的體積,不得超過總體積的40%。
2.1.2 水泥:宜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其標號325號以上。
2.1.3 熟化石灰:生石灰使用前3~4d灑水粉化,并加以過篩,其粒徑不得大于5mm。熟化石灰亦可采用加工磨細生石灰粉,使用前加水溶化后方可使用。
2.1.4 主要機具:攪拌機、手推車、壓滾石制或鐵制,(直徑200mm,長600mm)、平鐵鍬、計量器、篩子、噴壺、漿壺、木拍板、3m和1m長木制大杠、笤帚、鐵鏨子、鋼絲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