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主體設計
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積6398.71㎡,人防有效面積5517.414㎡,人防掩蔽面積3500㎡。掩蔽單元數(shù)量4個,掩蔽人數(shù)3500人,主要出口3個,次要出口7個。平時為停車庫和非機動車庫,戰(zhàn)時設3個單元的二等人員掩蔽部(防化丙級);工程配套1個人防固定電站。防護等級均為防常6級。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火等級為一級,頂板防水等級為一級,其余為二級。地下室采用框剪結構,抗震設防烈度6度,抗震等級為四級。地下室混凝土等級為C30,抗?jié)B等級為P6。
1.1.1、防護密閉門、密閉門、防爆波活門及輔助房間設計
所有防護密閉門、密閉門、防爆波活門均選用國家人防行業(yè)標準圖集《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PFJ01-2008,詳見門窗表及人防口部詳圖。
1.1.2、裝修標準及防火防水
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范選用防火、防潮的材料,滿足防腐、抗震及其他特設功能要求。防毒通道、密閉通道、檢查穿衣室、脫衣室、淋浴室、濾毒室、擴散室等戰(zhàn)時易染毒的房間和走道地面、頂面和墻面均應平整光潔。人防地下室頂板不抹灰,墻面抹灰不得參用紙筋等可能腐爛的材料。人防地下室的耐火等級為一級,室內(nèi)裝修材料全部采用A級(不燃燒材料)。人防地下室按地下室的防火等級及標準進行防水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