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力工程41#(K4+453.538)、49#(K5+304)、53#(K5+859)為了減少拆遷量及文物保護的需要,由原先的明挖設(shè)計改為暗挖法施工。
該工程41#(K4+453.538)是由于為了保護文物(影壁)而改為暗挖法施工,該井為4.5的直線井,位于段琪瑞府對面的影壁東側(cè),該段東西兩側(cè)與明挖方溝相接,向西穿越25米長的影壁。53#、49#是由于拆遷不到位,不阻斷交通而由明挖改為暗挖法施工、49#、53#均為5.7米四通井,49#西側(cè)在K5+280處與明挖方溝對接,東側(cè)在K5+350處與明開方溝對接,且穿越路口,北側(cè)穿越平安大街作55米長的支線,南側(cè)作20米長的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