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施工圖設計階段,結構專業(yè)設計文件應包含圖紙目錄、設計說明、設計圖紙、計算書。
二、圖紙目錄,應按圖紙序號排列,先列新繪制圖紙,后列選用的重復利用圖和標準圖。
三、結構設計總說明
每一單項工程應編寫一份結構設計總說明,對多子項工程應編寫統(tǒng)一的結構設計總說明。當工程以鋼結構為主或包含較多的鋼結構時,應編制鋼結構設計總說明。當工程較簡單時,亦可將總說明的內容分散寫在相關部分的圖紙中。
結構設計總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工程周邊環(huán)境(如軌道交通),工程分區(qū),主要功能;
2)各單體(或分區(qū))建筑的長、寬、高,地上與地下層數,各層層高,結構類型、結構規(guī)則性判別,主要結構跨度,特殊結構及造型,工業(yè)廠房的吊車噸位等。
3)當采用裝配式結構時,應說明結構類型及采用的預制構件類型等。
2 設計依據。
1)主體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2)自然條件:基本風壓,地面粗糙度,基本雪壓,氣溫(必要時提供),抗震設防烈度等;
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4)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必要時提供);
5)風洞試驗報告(必要時提供);
6)相關節(jié)點和構件試驗報告(必要時提供);
7)振動臺試驗報告(必要時提供);
8)建設單位提出的與結構有關的符合有關標準、法規(guī)的書面要求;
9)初步設計的審查、批復文件;
10)對于超限高層建筑,應有建筑結構工程超限設計可行性論證報告的批復文件;
11)采用樁基時應按相關規(guī)范進行承載力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
12)本專業(yè)設計所執(zhí)行的主要法規(guī)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3 圖紙說明。
1)圖紙中標高、尺寸的單位;
2)設計0.000m標高所對應的絕對標高值;
3)當圖紙按工程分區(qū)編號時,應有圖紙編號說明;
4)常用構件代碼及構件編號說明;
5)各類鋼筋代碼說明,型鋼代碼及其截面尺寸標記說明;
6)混凝土結構采用平面整體表示方法時,應注明所采用的標準圖名稱及編號或提供標準圖。
4 建筑分類等級。
應說明下列建筑分類等級及所依據的規(guī)范或批文:
1)建筑結構安全等級;
2)地基基礎設計等級;
3)建筑抗震設防類別;
4)主體結構類型及抗震等級;
5)地下水位標高和地下室防水等級;
6)人防地下室的設計類別、防常規(guī)武器抗力級別和防核武器抗力級別;
7)建筑防火分類等級和耐火等級;
8)混凝土構件的環(huán)境類別;
9)濕陷性黃土場地建筑物分類;
10)對超限建筑,注明結構抗震性能目標、結構及各類構件的抗震性能水準。
5 主要荷載(作用)取值及設計參數。
1)樓(屋)面面層荷載、吊掛(含吊頂)荷載;
2)墻體荷載、特殊設備荷載;
3)欄桿荷載;
4)樓(屋)面活荷載;
5)風荷載(包括地面粗糙度、體型系數、風振系數等);
6)雪荷載(包括積雪分布系數等);
7)地震作用(包括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設計地震分組、場地類別、場地特征周期、結構阻尼比、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等);
8)溫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關設計參數。
6 設計計算程序。
1)結構整體計算及其他計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稱、版本號、編制單位;
2)結構分析所采用的計算模型,多、高層建筑整體計算的嵌固部位和底部加強區(qū)范圍等。
7 主要結構材料。
1)結構材料性能指標;
2)混凝土強度等級(按標高及部位說明所用混凝土強度等級),防水混凝土的抗?jié)B等級,輕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級;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采用預攪拌混凝土的要求;
3)砌體的種類及其強度等級、干容重,砌筑砂漿的種類及等級,砌體結構施工質量控制等級;采用預攪拌砂漿的要求;
4)鋼筋種類及使用部位、鋼絞線或高強鋼絲種類及其對應產品標準,其他特殊要求(如強屈比等);
5)成品拉索、預應力結構的錨具、成品支座(如各類橡膠支座、鋼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產品的技術參數;
6)鋼結構所用的材料見第4.4.3條第10款。
7)裝配式結構連接材料的種類及要求(裝配式結構連接材料的種類及要求(包括連接套筒、漿錨金屬波紋管、冷擠壓接頭性能等級要求、預制夾心外墻內的拉結件、套筒灌漿料、水泥基灌漿料性能指標,螺栓材料及規(guī)格、接縫材料及其他連接方式所使用的材料)。
8 基礎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概況,各主要土層的壓縮模量及承載力特征值等;對不良地基的處理措施及技術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基土的冰凍深度、場地土的特殊地質條件等;
2)注明基礎形式和基礎持力層;采用樁基時應簡述樁型、樁徑、樁長、樁端持力層及樁進入持力層的深度要求,設計所采用的單樁承載力特征值(必要時尚應包括豎向抗拔承載力和水平承載力)、地基承載力的檢驗要求(如靜載試驗、樁基的試樁及檢測要求)等;
3)地下室抗浮(防水)設計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間的降水要求及終止降水的條件等;
4)基坑、承臺坑回填要求;
5)基礎大體積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6)當有人防地下室時,應圖示人防部分與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圍。 7)各類地基基礎檢測要求。
9 鋼筋混凝土工程。
1)各類混凝土構件的環(huán)境類別及其最外層鋼筋的保護層厚度;
2)鋼筋錨固長度、搭接長度、連接方式及要求;各類構件的鋼筋錨固要求;
3)預應力構件采用后張法時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漿要求等;預應力構件張拉端、固定端構造要求及做法,錨具防護要求等;
4)預應力結構的張拉控制應力,張拉順序,張拉條件(如張拉時的混凝土強度等),必要的張拉測試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條件;
6)后澆帶或后澆塊的施工要求(包括補澆時間要求);
7)特殊構件施工縫的位置及處理要求;
8)預留孔洞的統(tǒng)一要求(如補強加固要求),各類預埋件的統(tǒng)一要求;
9)防雷接地要求。
10 鋼結構工程。
1)概述采用鋼結構的部位及結構形式、主要跨度等;
2)鋼結構材料:鋼材牌號和質量等級,及所對應的產品標準;必要時提出物理力學性能和化學成份要求及其它要求,如Z向性能、碳當量、耐候性能、交貨狀態(tài)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種鋼材的焊接方法及對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種類、性能等級,高強螺栓的接觸面處理方法、摩擦面抗滑移系數,以及各類螺栓所對應的產品標準;
5)焊釘種類及對應的產品標準;
6)應注明鋼構件的成形方式(熱軋、焊接、冷彎、冷壓、熱彎、鑄造等),圓鋼管種類(無縫管、直縫焊管等);
7)壓型鋼板的截面形式及產品標準;
8)焊縫質量等級及焊縫質量檢查要求;
9)鋼構件制作要求;
10)鋼結構安裝要求,對跨度較大的鋼構件必要時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裝要求:注明除銹方法及除銹等級以及對應的標準;注明防腐底漆的種類、干漆膜最小厚度和產品要求;當存在中間漆和面漆時,也應分別注明其種類、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類鋼構件所要求的耐火極限、防火涂料類型及產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維護要求;
12)鋼結構主體與圍護結構的連接要求;
13)必要時,應提出結構檢測要求和特殊節(jié)點的試驗要求。
11 砌體工程。
1)砌體墻的材料種類、厚度、成墻后的墻重限制;
2)砌體填充墻與框架梁、柱、剪力墻的連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標準圖;
3)砌體墻上門窗洞口過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標準圖;
4)需要設置的構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圖或注明所引用的標準圖。
12 檢測(觀測)要求。
1)沉降觀測要求;
2)大跨結構及特殊結構的檢測、施工和使用階段的健康監(jiān)測要求;
3)高層、超高層結構應根據情況補充日照變形觀測等特殊變形要求觀測要求;
4)基樁的檢測。
13 施工需特別注意的問題。
14 有基坑時應對基坑設計提出技術要求。
15 當項目按綠色建筑要求建設時,應有綠色建筑設計說明。
1)按照《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的建筑體型規(guī)則性劃分規(guī)定說明建筑體型的規(guī)則性。
2)說明設計使用的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環(huán)建筑材料的應用范圍及用量比例。如:預攪拌混凝土的適用范圍、預攪拌砂漿的使用情況、鋼筋選用原則以及設計使用高強度材料的名稱及范圍、設計使用高耐久性建筑結構材料的名稱和范圍;說明設計所采用的工程化建筑預制構件名稱及其應用范圍。
16 當項目按裝配式結構要求建設時,應有裝配式結構設計專項說明:
1)設計依據及配套圖集
①裝配式結構采用的的主要法規(guī)和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②配套的相關圖集(包括圖集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③采用的材料及性能要求。
④預制構件詳圖及加工圖。
2)預制構件的生產和檢驗要求。
3)預制構件的運輸和堆放要求。
4)預制構件現場安裝要求。
5)裝配式結構驗收要求。
四、基礎平面圖。
1 繪出定位軸線、基礎構件(包括承臺、基礎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標高、構件編號,基礎底標高不同時,應繪出放坡示意圖;表示施工后澆帶的位置及寬度。
2 標明砌體結構墻與墻垛、柱的位置與尺寸、編號;混凝土結構可另繪結構墻、柱平面定位圖,并注明截面變化關系尺寸。
3 標明地溝、地坑和已定設備基礎的平面位置、尺寸、標高,預留孔與預埋件的位置、尺寸、標高。
4 需進行沉降觀測時注明觀測點位置(宜附測點構造詳圖)。
5 基礎設計說明應包括基礎持力層及基礎進入持力層的深度,地基的承載力特征值,持力層驗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處理措施與要求,以及對施工的有關要求等。
6 采用樁基時應繪出樁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及樁編號;先做試樁時,應單獨繪制試樁定位平面圖。
7 當采用人工復合地基時,應繪出復合地基的處理范圍和深度,置換樁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構造詳圖;注明復合地基的承載力特征值及變形控制值等有關參數和檢測要求。
當復合地基另由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時,基礎設計方應對經處理的地基提出承載力特征值和變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應的檢測要求。
五、基礎詳圖。
1 砌體結構無筋擴展基礎應繪出剖面、基礎圈梁、防潮層位置,并標注總尺寸、分尺寸、標高及定位尺寸。
2 擴展基礎應繪出平、剖面及配筋、基礎墊層,標注總尺寸、分尺寸、標高及定位尺寸等。
3 樁基應繪出樁詳圖、承臺詳圖及樁與承臺的連接構造詳圖。樁詳圖包括樁頂標高、樁長、樁身截面尺寸、配筋、預制樁的接頭詳圖,并說明地質概況、樁持力層及樁端進入持力層的深度、成樁的施工要求、樁基的檢測要求,注明單樁的承載力特征值(必要時尚應包括豎向抗拔承載力及水平承載力)。先做試樁時,應單獨繪制試樁詳圖并提出試樁要求。承臺詳圖包括平面、剖面、墊層、配筋,標注總尺寸、分尺寸、標高及定位尺寸。
4 筏基、箱基可參照相應圖集表示,但應繪出承重墻、柱的位置。當要求設后澆帶時應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繪制構造詳圖。對箱基和地下室基礎,應繪出鋼筋混凝土墻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當預留孔洞、預埋件較多或復雜時,可另繪墻的模板圖。
5 基礎梁可按相應圖集表示。
注:對形狀簡單、規(guī)則的無筋擴展基礎、擴展基礎、基礎梁和承臺板,也可用列表方法表示。
六、結構平面圖。
1 一般建筑的結構平面圖,均應有各層結構平面圖及屋面結構平面圖(鋼結構平面圖要求見第十條),具體內容為:
1)繪出定位軸線及梁、柱、承重墻、抗震構造柱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編號和樓面結構標高;
2)裝配式建筑墻柱結構布置圖中用不同的填充符號標明預制構件和現澆構件,采用預制構件時注明預制構件的編號,給出預制構件編號與型號對應關系以及詳圖索引號。預制板的跨度方向、板號、數量及板底標高,標出預留洞大小及位置;預制梁、洞口過梁的位置和型號、梁底標高;
3)現澆板應注明板厚、板面標高、配筋(亦可另繪放大的配筋圖,必要時應將現澆樓面模板圖和配筋圖分別繪制),標高或板厚變化處繪局部剖面,有預留孔、埋件、已定設備基礎時應示出規(guī)格與位置,洞邊加強措施,當預留孔、埋件、設備基礎復雜時亦可另繪詳圖;必要時尚應在平面圖中表示施工后澆帶的位置及寬度;電梯間機房尚應表示吊鉤平面位置與詳圖;
4)砌體結構有圈梁時應注明位置、編號、標高,可用小比例繪制單線平面示意圖;
5)樓梯間可繪斜線注明編號與所在詳圖號;
6)屋面結構平面布置圖內容與樓層平面類同,當結構找坡時應標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終點處的板面標高,當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設施時應繪出其位置、尺寸與詳圖,女兒墻或女兒墻構造柱的位置、編號及詳圖;
7)當選用標準圖中節(jié)點或另繪節(jié)點構造詳圖時,應在平面圖中注明詳圖索引號;
8) 人防地下室平面中應標明人防區(qū)和非人防區(qū),注明人防墻名稱(如臨空墻)與編號。
2 單層空曠房屋應繪制構件布置圖及屋面結構布置圖,應有以下內容:
1)構件布置應表示定位軸線,墻、柱、天橋、過梁、門樘、雨篷、柱間支撐、連系梁等的布置、編號、構件標高及詳圖索引號,并加注有關說明等;必要時應繪制剖面、立面結構布置圖;
2)屋面結構布置圖應表示定位軸線、屋面結構構件的位置及編號、支撐系統(tǒng)布置及編號、預留孔洞的位置、尺寸、節(jié)點詳圖索引號,有關的說明等。
七、鋼筋混凝土構件詳圖。
1 現澆構件(現澆梁、板、柱及墻等詳圖)應繪出:
1)縱剖面、長度、定位尺寸、標高及配筋,梁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標準圖中的縱剖面圖);現澆預應力混凝土構件尚應繪出預應力筋定位圖并提出錨固及張拉要求;
2)橫剖面、定位尺寸、斷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標準圖中的橫剖面圖);
3)必要時繪制墻體立面圖;
4)若鋼筋較復雜不易表示清楚時,宜將鋼筋分離繪出;
5)對構件受力有影響的預留洞、預埋件,應注明其位置、尺寸、標高、洞邊配筋及預埋件編號等;
6)曲梁或平面折線梁宜繪制放大平面圖,必要時可繪展開詳圖;
7)一般的現澆結構的梁、柱、墻可采用“平面整體表示法”繪制,標注文字較密時,縱、橫向梁宜分二幅平面繪制;
8) 除總說明已敘述外需特別說明的附加內容,尤其是與所選用標準圖不同的要求(如鋼筋錨固要求、構造要求等);
9)對建筑非結構構件及建筑附屬機電設備與結構主體的連接,應繪制連接或錨固詳圖。
注:非結構構件自身的抗震設計,由相關專業(yè)人員分別負責進行。
2 預制構件應繪出:
1)構件模板圖,應表示模板尺寸、預留洞及預埋件位置、尺寸,預埋件編號、必要的標高等;后張預應力構件尚需表示預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張拉端、錨固端等;
2)構件配筋圖:縱剖面表示鋼筋形式、箍筋直徑與間距,配筋復雜時宜將非預應力筋分離繪出;橫剖面注明斷面尺寸、鋼筋規(guī)格、位置、數量等;
3)需作補充說明的內容。
注:對形狀簡單、規(guī)則的現澆或預制構件,在滿足上述規(guī)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繪制。
八、混凝土結構節(jié)點構造詳圖。
1 對于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應繪制節(jié)點構造詳圖(可引用標準設計、通用圖集中的詳圖)。
2 預制裝配式結構的節(jié)點,梁、柱與墻體錨拉等詳圖應繪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定位關系,構件代號、連接材料、附加鋼筋(或埋件)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數量,并注明連接方法以及對施工安裝、后澆混凝土的有關要求等。
3 需作補充說明的內容。
九、其他圖紙。
1 樓梯圖:應繪出每層樓梯結構平面布置及剖面圖,注明尺寸、構件代號、標高;梯梁、梯板詳圖(可用列表法繪制)。
2 預埋件:應繪出其平面、側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鋼材和錨筋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焊接要求。
3 特種結構和構筑物:如水池、水箱、煙囪、煙道、管架、地溝、擋土墻、筒倉、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設備基礎、工作平臺等,均宜單獨繪圖;應繪出平面、特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定位關系、尺寸、標高、材料品種和規(guī)格、型號、性能。
十、鋼結構設計施工圖。
鋼結構設計施工圖的內容和深度應能滿足進行鋼結構制作詳圖設計的要求。鋼結構制作詳圖一般應由具有鋼結構專項設計資質的加工制作單位完成,也可由具有該項資質的其他單位完成,其設計深度由制作單位確定。鋼結構設計施工圖不包括鋼結構制作詳圖的內容。
鋼結構設計施工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 鋼結構設計總說明:以鋼結構為主或鋼結構(包括鋼骨結構)較多的工程,應單獨編制鋼結構(包括鋼骨結構)設計總說明,應包括第4.4.3條結構設計總說明中有關鋼結構的內容。
2 基礎平面圖及詳圖:應表達鋼柱的平面位置及其與下部混凝土構件的連結構造詳圖。
3 結構平面(包括各層樓面、屋面)布置圖:應注明定位關系、標高、構件(可用粗單線繪制)的位置、構件編號及截面型式和尺寸、節(jié)點詳圖索引號等;必要時應繪制檁條、墻梁布置圖和關鍵剖面圖;空間網架應繪制上、下弦桿及腹桿平面圖和關鍵剖面圖,平面圖中應有桿件編號及截面型式和尺寸、節(jié)點編號及型式和尺寸。
4 構件與節(jié)點詳圖。
1)簡單的鋼梁、柱可用統(tǒng)一詳圖和列表法表示,注明構件鋼材牌號、必要的尺寸、規(guī)格,繪制各種類型連接節(jié)點詳圖(可引用標準圖);
2)格構式構件應繪出平面圖、剖面圖、立面圖或立面展開圖(對弧形構件),注明定位尺寸、總尺寸、分尺寸,注明單構件型號、規(guī)格,繪制節(jié)點詳圖和與其他構件的連接詳圖;
3)節(jié)點詳圖應包括:連接板厚度及必要的尺寸、焊縫要求,螺栓的型號及其布置,焊釘布置等。
十一、計算書。
1 采用手算的結構計算書,應給出構件平面布置簡圖和計算簡圖、荷載取值的計算或說明;結構計算書內容宜完整、清楚,計算步驟要條理分明,引用數據有可靠依據,采用計算圖表及不常用的計算公式,應注明其來源出處,構件編號、計算結果應與圖紙一致。
2 當采用計算機程序計算時,應在計算書中注明所采用的計算程序名稱、代號、版本及編制單位,計算程序必須經過有效審定(或鑒定),電算結果應經分析認可;總體輸入信息、計算模型、幾何簡圖、荷載簡圖和輸出結果應整理成冊。
3 采用結構標準圖或重復利用圖時,宜根據圖集的說明,結合工程進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應作為結構計算書的內容。
4 所有計算書應校審,并由設計、校對、審核人(必要時包括審定人)在計算書封面上簽字,作為技術文件歸檔。
5 當項目按綠色建筑設計時,應計算設計采用的高強度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結構材料用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