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基礎是連接上部結構(例如橋梁的墩和臺,房屋的墻和柱)與地基之間的過渡結構,起承上啟下作用。基礎可分為淺基礎和深基礎。
淺基礎是相對深基礎而言的,二者的差別主要在施工方法及設計原則上。淺基礎的埋深通常不大,一般只需要采用普通基坑開挖、敞坑排水的施工方法建造,施工條件和工藝都比較簡單;深基礎(包括樁、沉井、地下連續(xù)墻等)都要采用特殊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機具建造,施工條件比較困難,工藝比較復雜。
二、淺基礎
一般將設置在天然地基上,埋置深度小于5m且用常規(guī)施工的基礎稱為天然地基上的淺基礎。
橋涵淺基礎根據其受力特征分為:剛性擴大基礎、獨立基礎、聯合基礎、條形基礎和筏型基礎。
圖1.1.1為某橋橋臺與橋墩的軸測示意圖。該橋臺由橋臺蓋梁、耳墻、背墻、肋板及擴大基礎組成,橋墩由橋墩蓋梁、防震擋塊、立柱、承臺和樁組成。該圖的擴大基礎配筋圖、樁基配筋圖及承臺配筋圖后面會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