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應清除栽植土壤50cm內(nèi)所有的垃圾、渣土、建筑垃圾等雜物,設計有要求進行地形處理的場地,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地形處理,每平方米的平整高差不超過5cm,并符合設計要求的坡度。使場地的標高符合設計要求,保證綠地排水暢通,在使用機械平整場地前,事先了解是否有地下管線,以免機械施工過程中造成管線的損壞。不利于植物生長的不良土壤,不良土壤包括強酸、強堿性土壤、重粘土、砂土、鹽土、也應進行清除改良。
1.2定點放線
1.2.1 根據(jù)植物配置疏密度采用網(wǎng)格法,依據(jù)設計圖紙的比例要求,訂出植物群落和單株植物的位置,利用標樁做出標記,寫明樹種及樹坑規(guī)格,然后用目測的辦法量出單株植點,定點放線應保證樹種、數(shù)量、位置與設計圖紙相符,樹叢配置自然。
1.2.2 對成片整齊式種植或行道樹的放線用儀器和皮尺定點放線.定點方法是將綠地的邊界、園路廣場和小建筑物的平面位置作為依據(jù),量出每株樹木的位置,釘上木樁,并寫上樹名。
1.2.3 曲線轉彎處的行道樹放線時要從弧的開始到末尾以路牙或中心線為準,每隔一定距離分別畫出與路牙垂直的直線.在直線上,按照圖紙設計要求的樹與路牙的距離定點,把這些點連接起來就成為近似道路弧度的弧線,在此線上按株距要求定點。
1.2.4 孤植樹或單植樹應完全按設計圖紙進行定位,其允許偏差3cm,
1.2.5 群植樹應符合設計所在位置,允許偏差10cm,群植樹定點配植按園林設計原則一般為3、5、7株進行配植,所植樹高度應在中心樁上表明。
1.2.6 所有喬木的定點都應標明中心位置,并注明所植樹木名稱及樹木規(guī)格。
1.2.7 規(guī)則式種植槽應嚴格按圖紙大樣進行放線,位置偏差不超過3cm,種植槽式樣與圖紙完全一致;同時線條必須流暢。邊線應標識清晰
1.2.8 自然式種植槽其邊線允許偏差5cm,但位置和式樣應和圖紙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