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不均勻沉降設計的具體措施
1. 建筑設計措施
(1)建筑措施
建筑的平面形狀應力求簡單,規(guī)則整齊,盡量避免形狀復雜、陰角太多、建筑物有顯著的高差或荷載差異。在軟土地區(qū)建筑物的裂縫事故,往往是在高度或荷載有差異的建筑物為多見,尤其是高、低或輕、重單元連成一體未設置沉降縫時易發(fā)生。
(2)保障質量
加強原材料的進場驗收,禁止不合格的材料進入施工現(xiàn)場。在進行砌磚時應遵循上、下錯縫,內外搭砌的砌筑法。并注重砌體與非結構構件的可靠連接,來提高墻體的整體性。
(3)設置圈梁
在建筑物的基礎和頂層處,宜各設置一道鋼筋混凝土圈梁。其他各層可隔層設置,其主要作用是增強建筑物的整體性。它在一定程序上能防止或減少裂縫的出現(xiàn),即使出現(xiàn)了裂縫也能阻止其發(fā)展。
(4)建筑物的長高比及合理布置縱橫墻
由磚石結構建筑的縱橫墻應當盡量保證貫通,橫墻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一般不超過建筑物寬度的1.5 倍為宜?v橫墻盡量保持直線,減少轉折點,這樣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建筑物的整體性。
(5)設置沉降縫
利用沉降縫可以有效地將建筑物進行分割,進而實現(xiàn)單元體化。從而使得各個單元體之間的沉降可以產(chǎn)生互補,減少不均勻沉降帶來的對建筑物的不利影響。對于長度較長的建筑物以及不同建筑時期或者同一建筑時期的不同部位都應該進行沉降縫施工,并保證沉降縫寬度的要求。
(6)相鄰兩個建筑物的影響
建筑物不僅僅使建筑物的地基發(fā)生形變,由于壓力的擴散作用,將會導致相鄰的土層也發(fā)生形變。因此,在建設建筑物時,兩個建筑物之間應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
2. 結構設計措施
(1)減輕建筑的荷載
在建筑設計時盡量減少自重應力,采用的建材計量選用自重輕、強度高的材料。同時還可以采用建設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的措施,來減少建筑物的沉降量。
(2)增加建筑物的強度以及剛度
盡可能的控制建筑物的長高比,并可以適當?shù)脑黾訖M墻的數(shù)量,這樣有助于增加建筑物的整體性和剛度。在此之外,可以從建筑物的結構上出發(fā),增強建筑物的整體性。即便發(fā)生較大的沉降,也可避免發(fā)生較大的撓曲變形。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裂縫的發(fā)生,即便產(chǎn)生了裂縫,也可以阻止裂縫的繼續(xù)擴大發(fā)展。
(3)建筑物的上部結構應當采用靜定結構建筑體系
針對地基比較軟弱的建筑物、工業(yè)廠房,都可以考慮采用靜定結構的結構體系,這樣可以減輕不均勻沉降帶來的后果。
(4)設置施工后澆帶
設置施工后澆帶,這是一種先“放”后“抗”的方法,進行后澆帶的部位通常設置在建筑的主樓以及副樓的結構受力比較小的部位。在分別對建筑物的主樓以及副樓進行澆帶施工時,應該從基礎梁、墻、基礎頂板到上部結構的梁和板都提前預留出進行澆帶施工的地方。等待主樓與副樓完工之后,再利用鋼筋混凝土將主、副樓進行補強施工,使整個結構連成一個整體。這樣施工可以先對建筑物的沉降進行先“放”,使得建筑物發(fā)生一部分沉降之后再進行澆帶施工,再進行“抗”。即通過構造措施,提高砌體強度,加強墻體的整體性和抗裂能力,減少墻體變形。
3. 地基基礎設計措施
(1)在地基基礎設計時,應當以控制建筑物變形為主。設計單位在進行設計時,應當對基礎最終沉降以及偏心距離進行有效的驗算。
(2)在進行基礎地基設計時,設計人員應當有意識的針對建筑物的剛度和強度進行加強。采用各種形式,減少或者消除基礎的撓曲變形。
(3)當?shù)图壍谋旧砹W性能不能夠滿足建筑的的支撐需求時,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技術措施對其進行處理。
(4)對于同一建筑物,應當盡量采用相同的基礎,并兼基礎埋置在同等厚度的土層之中。如果采用不同的基礎形式,建筑物的上部結構必須要斷開,尤其是在地震區(qū)。
地基發(fā)生沉降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發(fā)生不均勻的沉降將會給建筑帶來巨大的影響,并且對建筑物的損傷是無法彌補的。因此,我們需要從建筑物設計時就進行考慮,以便最大程度地減少不均勻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