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桿式起重機檢查規(guī)定有哪些?

1 組裝桅桿的連接螺栓應緊固可靠,應滿足使用要求。

 2 桅桿的基礎應平整堅實,不應有下沉、積水。

 3 桅桿連接板、桅桿頭部和回轉部分不應有永久變形、銹蝕。

 4 新桅桿組裝時,中心線偏差應不大于總支承長度的1/1000;多次使用過的桅桿,在重新組裝時,每5m長度內中心線與局部塑性變形允許偏差值不應大于40mm;在桅桿全長內,中心線與總支承長度的允許偏差應為1/200。

 5 配置的卷揚機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6.7 節(jié)的規(guī)定。

 6 纜風繩檢查規(guī)定:

1 纜風繩宜采用4~8 根;布置應合理,松緊應均勻;

2 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風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如越過公路或街道時,架空高度不應小于7m;

3 地錨的埋設,應與現(xiàn)場的土質情況和地錨的受力情況相適應,纜風繩地錨的埋設應經設計,當無設計規(guī)定時,地錨應采用不少于2 根鋼管(D48~53mm)并排設置(與鋼絲繩受力垂直),其間距應小于0.5m,打入深度不應小于1.7m,樁頂應有鋼絲繩防滑措施;

4 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加空線路,在靠近電線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