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換熱設備的布置一般要求是什么?
石油化工換熱設備的布置一般要求:
(1)與分餾塔關聯(lián)的管殼式換熱設備,如塔底重沸器,塔頂冷凝冷卻器等。宜接工藝流程順序布置在分餾塔的附近;
(2)兩種物料進行熱交換的換熱器,宜布置在兩種物料進出口相連的管道最近的位置;
(3)一種物料與幾種不同物料進行換熱的管殼式換熱器,應成組布置;
(4)用水或冷劑冷卻幾組不同物料的冷卻器,宜成組布置;
(5)成組布置的換熱設備,宜取支座基礎中心線對齊,當支座間距不相同時,宜取一端支座基礎中心線對齊。為了管道連接方便,地面上布置的換熱器也可采用管程進出口管嘴中心線對齊;
(6)換熱設備應盡可能布置在地面上,但是換熱設備數(shù)量較多可布置在構架上:
l)浮頭式換熱器在地面上布置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浮頭和管箱的兩側應有寬度不小于0.6m的空地,浮頭端前方宜有寬度不小于1.2m的空地;
②管箱前方從管箱端算起應留有比管束長度至少長1.5m的空地。
2)浮頭式換熱器在構架上布置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浮頭端前方平臺凈空不宜小于0.8m;
②管箱端前方平臺凈空不宜小于1mn,平臺采用可拆卸式欄桿,并應考慮管束抽出區(qū)所需的空間;
③構架高度應能滿足換熱器的管箱和浮頭的頭蓋吊裝需要。
(7)為了節(jié)約占地或工藝操作方便可以將兩臺換熱設備重疊在一起布置。但對于兩相流介質(zhì)或殼體直徑大于或等于1.2m的換熱器不宜重疊布置;
(8)換熱器之間、換熱器與其他設備之間的凈距不宜小于0.7m;
(9)重質(zhì)油品或污染環(huán)境的物料的換熱設備不宜布置在構架上;
(10)操作溫度高于物料自燃點的換熱器的上方,如無樓板或平臺隔開,不應布置其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