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結構工程師來說,自校是一項不可忽略的環(huán)節(jié)。因為自己畫的圖只有自己最清楚。自校要比校對、審核、審定更重要。
總則
施工圖校對主要以下四方面問題:
①錯——數據、尺寸、計算等
②漏——深度、尺寸等
③碰——專業(yè)配合
④缺——圖紙深度
核對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①核對計算書;
②核對數據:定位尺寸、截面尺寸、標高、配筋等;
③核對設計深度;
④核對專業(yè)配合及管線綜合;
⑤核對是否符合設計依據;
詳細內容如下:
一
設計說明
1、設計依據是否正確、齊全。
2、使用的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是否適用于本工程,是否為有效版本。
3、工程名稱及設計號與建筑圖是否一致。
4、圖紙名稱、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一致。
5、所有說明是否合理、通順、清晰、有無錯別字,總說明與圖紙說明是否一致
6、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屬設計地震分組、結構抗震等級、場地類別、樓面荷載、基本風壓、特殊房間荷載值等是否注明并符合規(guī)范要求。
7、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容重限值,設計強度值、強度等級是否表示清楚。
8、是否正確使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所提供的巖土參數,是否正確釆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對基礎形式、地基處理、防腐蝕措施(地下水有腐蝕性時)等提出的建議并釆取了相應措施。
9、必要的施工注意事項、特殊結構及結構的特殊部位、大體積混凝土等施工時應注意的問題是否標明。
二
平面圖
1、軸線號及各部分尺寸是否齊全、正確、與建筑圖是否一致。
2、各構件尺寸及位置(平面尺寸線與定位軸線關系、標高)是否正確、無遺漏。
3、構件編號與詳圖是否一致,與梁、板、墻、柱、基礎表是否一致,與計算書是否一致,有無重復或遺漏。
4、砌體結構的磚墻、墻垛的厚度、高厚比、最小構造尺寸是否符合規(guī)定;磚及砂漿強度等級是否注明;過梁、圈梁、構造柱、女兒墻和陽臺、外廊及樓梯欄板、小柱等小構件的位置、截面、錨固長度等是否表示清楚。
5、砌體結構的墻體材料(包括±0.000以下的墻體材料)、房屋總高度、層數、層高、高寬比和橫墻最大間距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6、在墻體中的留洞、留槽、預埋管道等是否使墻體削弱過多;必要時應驗算削弱后的墻體承載力。
7、剪力墻厚度及剪力墻和框支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的確定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規(guī)定。
8、當樓面梁支承在剪力墻上時,是否按JGJ3-2010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強剪力墻出平面的抗彎能力;配筋構造是否與計算簡圖一致;應盡量避免樓面梁垂直支承在無翼墻的剪力墻的端部。
9、剪力墻結構開設角窗時,該處L形連梁應按雙懸挑梁復核,該處墻體和樓板應專門進行加強。
10、引用詳圖號及剖面號,與有關專業(yè)圖紙是否一致。
11、預留洞位置及尺寸,與有關專業(yè)是否會簽一致;洞口加強措施是否合理。
12、樓面局部標高變化是否表示清楚。
13、板的編號、配筋是否與計算書符合,鋼筋間距及配筋率是否符合規(guī)定。
14、梁上加鋼砼小柱時,平面圖上是否表示,有無“生根”措施。
15、屋面或樓面水池,其防滲要求、施工縫位置及施工要求是否注明。
16、后澆帶(如需設置)寬度、位置是否合理。
基礎平面圖是否注明:
1)地基概況;
2)持力層名稱、位置、承載力標準值;
3)基底標高、地基處理措施;
4)對施工的有關要求;
5)如需沉降觀測,其測點布置及埋置詳圖。
17、地溝(坑)、設備基礎的標高、地下管井的標高及尺寸是否齊全,與有關專業(yè)圖紙有無矛盾,對主體基礎有無影響。
三
詳圖
1、編號、位置(與定位軸線關系)、標高與平面圖是否一致;編號與計算書是否一致。
2、構件尺寸、配筋、材料規(guī)格等級與計算書及說明書是否一致。
3、構造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方便施工。
4、轉換層結構(框支梁、柱、落地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及轉換層樓板)的截面尺寸、配筋和構造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5、集中荷載的附加橫向鋼筋是否配夠;懸臂梁主筋錨固長度是否夠;抗扭梁的腰筋及抗扭箍筋是否配夠。
6、折梁、曲梁、變截面梁與懸臂構件各截面承載力是否滿足要求,構造做法是否明確。
7、鋼筋、箍筋間距及配筋率是否符合規(guī)范;梁主筋多排配置是否分別標明。
8、梁面或板面標高不同時,鋼筋位置是否交待清楚。
9、鋼結構柱腳錨栓埋置在基礎中的深度,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10、鋼構件的螺栓連接,螺栓的最大、最小容許間距(中心間距、邊距和施工安裝凈距)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四
圖面要求
1、圖例、索引符號及詳圖符號、繪圖方法是否符合《房屋建筑制圖統(tǒng)一標準》、《建筑結構制圖標準》及本項目統(tǒng)一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2、圖名、比例是否齊全準確。
3、繪圖方法、繁簡程度、比例大小特別不當時,應提出與設計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商椎修改。
4、圖面布置、濃密程度特別不當時,應提出與設計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商榷修改。
5、圖簽上工程名稱、項目、設計號、圖號、日期、是否準確。
五
計算書
1、計算書內容是否完整:主體電算計算書應包括輸入的結構總體計算總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結構平面簡圖、荷載平面簡圖、配筋平面簡圖等;地基計算;基礎計算;人防計算;擋土墻計算;水池計算;樓梯計算等。
2、結構計算總信息參數輸入是否正確,自振周期、振型、層側向剛度比、帶轉換層結構的等效側向剛度比、樓層地震剪力系數、有效質量系數等是否在工程設計的正常范圍內并符合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
3、層間彈性位移(含最大位移與平均位移的比)、彈塑性變形驗算時的彈塑性層間位移;墻、柱軸壓比、柱有效計算長度系數等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4剪力墻連梁超筋、超限是否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了調整和處理。
5、地下室頂板和外墻計算,采用的計算簡圖和荷載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墻的地下水壓力及地面荷載等)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計算方法是否正確。
6、有人防地下室時,基礎結構是否按人防荷載與建筑物荷載的最不利控制。
7、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是否對下臥層進行了強度和變形驗算。
8、單樁承載力的確定是否正確,群樁的承載力計算是否正確;樁身混凝土強度是否滿足樁的承載力設計要求;當樁周土層產生的沉降超過基樁的沉降時,應根據規(guī)范考慮樁側負摩阻力。
9、需考慮地下水位對地下建筑影響的工程,設計及計算所采用的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是否符合《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所提水位。
10、基礎設計(包括樁基承臺),除抗彎計算外,是否進行了抗沖切及抗剪切驗算以及必要時的局部受壓驗算。
11、進行時程分析時,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或場地安評報告是否提供了相關資料,地震波和加速度有效峰值等計算參數的取值是否正確。
12、轉換層上下部結構和轉換層結構的計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軟件是否正確;轉換層上下層結構側向剛度比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
13、鋼筋混凝土樓蓋中,當梁、板跨度較大,或樓面梁高度較小(包括扁梁),或懸臂構件懸臂長度較大時,除承載力外,撓度和裂縫是否滿足規(guī)范的要求。
14、板柱節(jié)點的破壞往往是脆性破壞,在設計無梁樓蓋結構的板柱節(jié)點時,是否按照規(guī)范進行計算,并留有必要的余地。
15、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是否根據使用條件進行了承載力計算及變形、抗裂、裂縫寬度、應力及端部錨固區(qū)局部承壓等驗算;是否按具體情況對制作、運輸及安裝等施工階段進行了驗算。
16、砌體結構的砌體抗剪強度是否滿足規(guī)范要求,門窗洞邊形成的小墻垛承壓強度是否滿足規(guī)范要求。
17、砌體結構中的懸挑構件,承載力、抗傾覆和砌體局部受壓承載力驗算是否滿足要求。
18、鋼結構計算采用的鋼材和連接材料的強度設計值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19、結構構件或連接計算時,單面連接的單角鋼及施工條件較差的高空安裝焊縫,是否按規(guī)范要求將強度設計值乘了相應的折減系數。
20、在建筑物的每一個溫度區(qū)段內,是否按規(guī)范的要求設立了獨立的空間穩(wěn)定支撐系統(tǒng)。
21、拉彎構件和壓彎構件,除強度計算外,是否還進行了平面內和平面外的穩(wěn)定性計算。
22、構件拼接時,拼接設計彎矩的取值是否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