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排水工程施工方法
(1)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應由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當施工單位發(fā)現(xiàn)施工圖有錯誤時,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的要求。
(2)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應根據(jù)施工需要進行調(diào)查研究,并應掌握管道沿線的下列情況和資料:
1)現(xiàn)場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種管線和其他設施的情況;
2)工程地質(zhì)和水文地質(zhì)資料;
3)氣象資料;
4)工程用地、交通運輸及排水條件;
5)施工供水、供電條件;
6)工程材料、施工機械供應條件;
7)在地表水水體中或岸邊施工時,應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運資料。在寒冷地區(qū)施工時,尚應掌握地表水的凍結及流冰的資料; 8)結合工程特點和現(xiàn)場條件的其他情況和資料。
(3)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內(nèi)容,主要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機械設備的供應、保證施工質(zhì)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經(jīng)濟效益的技術組織措施、施工計劃、施工總平面圖以及保護周圍環(huán)境的措施等。對主要施工方法,尚應分別編制施工設計。
(4)施工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xiàn)場交樁;
2)臨時水準點和管道軸線控制樁的設置應便于觀測且必須牢固,并應采取保護措施。開槽鋪設管道的沿線臨時水準點,每200m不宜少于1個;
3)臨時水準點、管道軸線控制樁、高程樁,應經(jīng)過復核方可使用,并應經(jīng)校核;
4)已建管道、構筑物等與本工程銜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開工前應校測。 (5)施工測量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注:1、L為水準測量閉合呼線的長度(km); 2、n為水準或?qū)Ь測量的測站數(shù)。
2、溝槽開挖與回填 施工排水——:
(1)施工排水應編制施工設計,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nèi)容:
1)排水量的計算;
2)排水方法的選定;
3)排水系統(tǒng)的平面和豎向布置,觀測系統(tǒng)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機械的選型和數(shù)量;
4)排水井的構造,井點系統(tǒng)的組合與構造,排放管渠的構造、斷面和坡度;
5)電滲排水所采用設施及電極。
(2)施工排水系統(tǒng)排出的水,應輸送至抽水影響半徑范圍以外,不影響交通,且不得破壞道路、農(nóng)田、河岸及其他構筑物。
(3)在施工排水過程中不得間斷排水,并應對排水每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當管道未具備抗浮條件時,嚴禁停止排水。
(4)施工排水終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點管所留的孔洞,應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實;地下水靜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實。
(5)冬期施工時,排水系統(tǒng)的管路應采取防凍措施;停止抽水后應立即將泵體及進出水管內(nèi)的存水放空。
(6)采取明溝排水施工時,排水井宜布置在溝柄范圍以外,其間距不宜大于150m。
(7)在開挖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前,應先修建排水井。
(8)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護;當土層穩(wěn)定、井深不大于1.2m時,可不加支護。
(9)當排水處于細砂、粉砂或輕亞粘土等土層時,應采取過濾或封閉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應低于溝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 (10)配合溝槽的開挖,排水溝應及時開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溝的深度不宜小于0.3m。
(11)溝槽開挖至設計高程后宜采用盲溝排水。當盲溝排水不能滿足排水量要求時,宜在排水溝內(nèi)埋設管徑為150~200mm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處應留縫。排水管兩側和上部彩卵石或碎石回填。
(12)排水管、盲溝及排水井的結構布置及排水情況,應作施工記錄。
(13)井點降水應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溝槽底面以下,并距溝槽底面不應小于0.5cm。
(14)井點孔的直徑應為井點管外徑加2倍管外濾層厚度。濾層厚度宜為10~15cm。井點孔應垂直,其濃度應大于井點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應采用濾料回填。
(15)井點管的安裝應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濾料時,應對井點管口臨時封堵。濾料應沿井點管四周均勻灌入;灌填高度應高出地下水靜水水位。
(16)井點管安裝后,可進行單井或分組試抽水。根據(jù)試抽水的結果,可對井點設計進行調(diào)整。
(17)輕型井點的集水總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盡量降低。濾管的頂部高程,宜為井管處設計動水位以下不小于0.5m。
(18)井壁管長度的允許偏差應為±100mm;井點管安裝高程的允許偏差為±100mm。 溝槽開挖——:
(1)管道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宜按下式計算:
B=D1+2(b1+b2+b3) 式中B——管道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mm);
D1——管道結構的外緣寬度(mm);
b1——管道一側的工作面寬度(mm),可按表1采用;
b2——管道一側的支撐厚度,可取150~200mm;
b3——現(xiàn)場澆筑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管渠一側模板的厚度(mm)。
注:1 槽底需設排水溝時,工作面寬度b1應適當增加; 2 管道有現(xiàn)場施工的外防水層時,每側工作面寬度宜800mm。 。2)當?shù)刭|(zhì)條件良好、土質(zhì)均勻,地下水位低于溝槽底面高程,且開挖深度在5m以內(nèi)邊坡不加支撐時,溝槽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給排水與綠化工程施工方法-博文3.jpg
注:1 當有成熟施工經(jīng)驗時,可不受本表限制; 2 在軟土溝槽坡頂不宜設置靜載或動載;需要設置時,應對土的承載力和邊坡的穩(wěn)定性進行驗算。
(3)當溝槽挖深較大時,應合理確定分聲能開挖的深度,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人工開挖溝槽的槽深度超過3m時應分層開挖,每層的深度不宜超過2m;
B、人工開挖多層溝槽的層間留臺寬度;放坡開槽時不應小于0.8m,直槽時不應小于0.5m,安裝井點設備時不應小于1.5m;
C、采用機械挖槽時,溝槽分層的深度應按機械性能確定。
(4)溝槽每側臨時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載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不得影響建筑物、各種管線和其他設施的安全;
B、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閘閥、雨水口、測量標志以及各種地下管道的井蓋,且不得妨礙其下常使用;
C、人工挖槽時,堆土高度不宜超過1.5m,且距槽口邊緣不宜小于0.8m。
(5)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坡度板應選用有一定剛度且不易變形的材料制作,其設置應牢固;
B、平面上呈直線的管道,坡度板設置的間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線管道的坡度間距應加密,井室位置、折點和變坡點處,應增設坡度板;
C、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6)當開挖溝槽發(fā)現(xiàn)已建功立業(yè)的地下各類設施或文物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處理。
(7)溝槽子的開挖質(zh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不擾動天然地基或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B、槽壁平整,邊坡坡度符合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
C、溝槽中心線每側的凈寬不應小于管道溝槽底部開挖寬度的一半;
D、槽底高程的允許偏差:開挖土方時應為±20mm;開挖石方應±20mm-200mm。
3、溝槽支撐
(1)溝槽支撐應根據(jù)溝槽的土質(zhì)、地下水位、列槽斷面、荷載條件等因素進行設計。支撐的材料可選用鋼材、木材或鋼材木材混合使用。
(2)撐板支撐采用木材時,其構件規(guī)格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A、撐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長充不宜大于4m;
B、橫梁或縱梁宜為方木,其斷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
C、橫撐宜為圓木,其梢徑不宜小于100mm。
(3)撐板支撐的橫梁、縱梁和橫撐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每根橫越梁或縱梁不得少于2根橫撐;
B、橫撐的水平間距宜為1.5~2.0m;
C、橫撐的垂直間距不宜大于1.5m。
(4)撐板支撐應隨挖土的加深及時安裝。
(5)在軟土或其他不穩(wěn)定土層中采用撐板支撐時,開始支撐的開挖溝槽濃度不得超過1.0m;以后開挖與支撐交替進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為0.4~0.8m。
(6)撐板的安裝應與溝槽子槽子壁緊貼,當有空隙時,應填實。橫排撐板應水平,立排撐板應順直,密排撐板的對接應嚴密。
(7)橫梁、縱梁和橫越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橫梁應水平,縱梁應垂直,且必須與撐板密貼,聯(lián)接牢固;
B、橫撐應水平并與橫越梁或縱梁垂直,且應支緊,聯(lián)接牢固。
(8)采用橫排撐板支撐,當遇有地下鋼管道或鑄鐵管道橫穿溝槽時,管道下面的撐板上緣應緊貼管道安裝;管道上面的撐板下緣距管道頂面不宜小于100mm。
(9)采用鋼板樁支撐,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鋼板樁支撐可彩槽鋼、工字鋼或定型鋼板樁;
4、管道交叉處理
(1)給水排水管道施工時若與其他管道交叉,應按設計規(guī)定進行處理;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按本節(jié)規(guī)定處理并通知有關單位。
(2)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預制圓形管道與其上方鋼管道貌岸然或鑄鐵管道交叉且同時施工,當鋼管道或鑄鐵管道的內(nèi)徑不大于400mm時,宜在混凝土管道兩側砌筑磚墩支承。磚墩的砌筑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鑄鐵管道或鋼管道;2—混凝土圓形管道;3—磚砌墩
1)、應采用粘土磚和水泥砂漿,磚的強度等級不應低于MU7.5; 砂漿不應低于M7.5;
2)、磚墩基礎的壓力不應超過地基的允許承載力;
3)、磚墩高度在2m以內(nèi)時,磚墩寬度宜為240mm;磚墩高度每增加1m,寬度宜增加125mm;磚墩長度不應小于鋼管道或鑄鐵管道的外徑加300mm;磚墩頂部應砌筑管座,其支承角不應小于90°;
4)、當覆土高度不大于2m時,磚墩間距家為2~3m;
5)對鑄鐵管道,每一管節(jié)不應少于2個磚墩。
(3)混合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矩形管渠與其上方鋼管道或鑄鐵管道交叉,當頂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凈空在70mm及以上時,可在側墻上當頂板至其上方管道義部的凈空小于70mm時,可在頂板與管道之間采用低強度等級的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填實,其荷載不應超過頂板的允許承載力,且其支承角不應小于90°。
(4)圓形或矩形排水管道與其下方的鋼管道或鑄鐵管道交叉且同時施工時,對下方的管道宜加設套管或管廊,并應符合下列是規(guī)定: 1)、套管的內(nèi)徑或管廊的凈寬,不應小于管道結構的外緣寬度加300mm;
2)、套管或管廊的長度不宜小于上方排水管道基礎寬度加管道交叉高差的3倍,且不宜小基礎寬度加1m;
3)、套管可采用鋼管、鑄鐵管或鋼筋混凝土管;管廊可采用磚砌或其他材料砌筑的混合結構;
4)、套管或管廊兩端與管道之間的孔隙應封堵嚴密。
(5)當排水管道與其上方的電纜管塊交叉時,宜在電纜管塊基礎以下的溝槽中回填低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磚。其沿管道方向的長度不應小于管塊基礎寬度加300mm,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排水生產(chǎn)管理民電纜管塊同時施工時,可在回填材料上鋪一層中砂,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見下圖)
2)、當電纜管塊已建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當采用混凝土回填時,混凝土應回填表到電纜管塊基礎底部,其間不得有空隙。
B、當采用砌磚回填時,磚砌體的項面宜在電纜管塊基礎底面以下不小于200mm,再用低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填至電纜管塊基礎底部,其間不得有空隙。
5、溝槽回填
(1)給水排水管道施工完畢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后,溝槽應及時回填;靥钋埃瑧舷铝幸(guī)定:
1)、預制管鋪設管道的現(xiàn)場澆筑混凝土基礎強度,接口抹帶或預制構件現(xiàn)場裝配的接縫水泥沙漿強度不應小于5N/mm2;
2)、現(xiàn)場澆筑混凝土管渠的強度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
3)、混合結構的矩形管渠或拱形管渠其磚石砌體水泥砂漿強度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當管渠頂板為預制蓋板時,并應裝好蓋板;
4)、現(xiàn)場澆筑或預制構件現(xiàn)場裝配的鋼筋混凝土拱形管渠或其他拱形管渠應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時發(fā)生位移或損傷。
(2)壓力管道溝槽回填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水壓試驗前,除接口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于0.5m;水壓試驗合格后,應及時回填其余部分;
2)、管徑大于900mm的鋼管道,應控制管頂?shù)呢Q變形!
(3)無壓管道的溝槽應在閉水試驗合格后及時回填。
(4)溝槽的回填材料,除設計文件另有規(guī)定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回填土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槽底至管頂以上50cm范圍內(nèi),不得含有機物、凍土以及大于50mm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采用細粒土回填;
B、冬期回填時管頂以上50cm范圍以外可均勻摻入凍土、其數(shù)量不行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且凍塊尺寸不得超過100mm。
2)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材料回填時,其質(zhì)量要求應按設計規(guī)定執(zhí)行。
(5)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類和采用的壓實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6)回填土的第層虛鋪厚度,應按采用的壓實工具和要求的壓實度確定。對一般壓實工具,鋪土厚度可按下表中的數(shù)值選用。
(7)回填土每層的震顫實遍數(shù),應按要求的震顫實度、壓實工具、虛鋪厚度和含水量,經(jīng)現(xiàn)場試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