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審計一般是基于施工總承包合同進行的審計,做好對合同的審查有助于審計人員了解項目的建設內容和甲乙雙方權責分配。同時通過對合同中造價條款、權責條款、質量和工期條款等重要內容的分析,能夠幫助審計人員掌握項目中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從而及時鎖定審計重點,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度。

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01、合同簽訂不規(guī)范

合同簽訂的不規(guī)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簽訂的流程不規(guī)范。

比如未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三十日內簽訂合同,或者是先開工后補簽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內容不明確,在實踐中不具備指導性。

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文本,實踐起來卻發(fā)現權責不清晰,索賠事項頻出;蛘呤遣捎昧藰藴屎贤,但是對于大型復雜工程又沒有結合不同的項目背景,細化合同特殊條款。

3、簽訂陰陽合同。

有的參建方為了規(guī)避招投標監(jiān)管,便于對招投標結果形成實質上的變更,便利用部分業(yè)主方沒有施工管理的經驗而提出各種看似合理的理由來改變投標時的承諾,因此形成了陰陽合同。

02、合同條款執(zhí)行不嚴謹

1、施工階段未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

主要是隨意變更、偷工減料不能達到工程的數量要求、質量不合格、進度不符合要求。

2、結算階段未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

一是偷換概念,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調整造價;二是混淆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增加造價;三是利用業(yè)主方不懂造價,對變更內容造價的計量計價不按照規(guī)范實施。

3、風險分攤未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

一是雙方隨意利用不可抗力進行簽證變更;二是施工單位隨意變更后卻以“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簽證;三是建設單位為圖管理簡便,簽訂免責條款、霸王條款、包干條款。

合同審計重點關注的內容

(一)審計人員應重視對于合同內容的整理和綜合分析,較快的掌握該項目的主要內容,為審計工作確定重點和方向。通過對合同中造價管理條款、權責條款、質量工期條款等重要內容的分析,及時鎖定審計重點。

(二)審計人員要從司法的角度看待合同管理的審計,一是合同當事人是否符合法定資質要求,合同內容是否存在明顯違法違規(guī)的事項;二是合同簽訂的程序是否符合規(guī)范,合同流程簽訂是否違反招投標、基本建設程序的要求;三是合同內容對風險條款的約定是否清晰,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四是合同對質量要求、計價原則的重點是什么,是否與相關規(guī)范有出入;五是利用其它輔助資料如施工日志、監(jiān)理日志、現場簽證、開竣工報告等來檢查合同履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