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安全協議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勞務分包人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huán)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fā)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fā)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負責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若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應對乙方采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和安全標志、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包括乙方自帶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5.7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規(guī)定,負責為建筑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9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監(jiān)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yè)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4負責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作業(yè)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組義務安全監(jiān)督員,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并定期向甲方報送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對在西安地區(qū)施工的項目,勞務分包人負責組織自有人員參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訓,并辦理《西安市建設類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書》;實行施工現場義務安全監(jiān)督員制度,每15名從業(yè)人員中確定1名義務安全監(jiān)督員,并經西安市建委培訓中心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證書和統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yè)環(huán)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xù)加班。

  6.6負責為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乙方自備),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6.7向甲方申報自帶機具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安全狀況等并負責安全使用,嚴禁機具“帶病”運轉。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9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職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設電熱水器、電爐、自制電熱毯、電風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來人員住宿;不得采購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應變質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2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yè)(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3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勞務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勞務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

  9、補充條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