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勘探目的及要求:
①查明建(構)筑物范圍內的地層結構、成因類型、巖性及天然地基的有關物理力學特征。②查明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布、變化和可能產生的危害。
③查明巖土的物理力學性狀,提供地基土承載力及設計所需的巖土物理力學參數。
④查明地下水埋藏條件、地下水類型、判定水和土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以及地下水位的季節(jié)性變化幅度,提供基坑開挖工程應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⑤評價地震效應,明確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場地土類型及場地類別。
⑥對場地的穩(wěn)定性、適宜性作出評價。
⑦對場地地基進行評價,并對建(構)筑物的基礎方案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