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坑(槽)底基土質量釬探檢查。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機具:
2.1.2.1 人工打釬:一般鋼釬,用直徑φ22~25mm的鋼筋制成,釬頭呈60°尖錐形狀,釬長1.8~2.0m;8~10磅大錘。
2.2.2.2 機械打釬:輕便觸探器(北京地區(qū)規(guī)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繩或鉛絲、梯子(凳子)、手推車、撬棍(拔鋼釬用)和鋼卷尺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設計標高,表面應平整,軸線及坑(槽)寬、長均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2.2.2 根據(jù)設計圖紙繪制釬探孔位平面布置圖。如設計無特殊規(guī)定時,可按表l-6執(zhí)行。
2.2.3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釬探順序,防止錯打或漏打。
2.2.4 釬桿上預先劃好30cm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