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總則
2.1.1.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礦山井巷、交通隧道、水工隧洞、地下人防等地下工程錨噴支護的施工,也適用于各類巖、土邊坡噴錨支護施工。
對于膨脹性巖體、未膠結的松散巖體、濕陷性黃土、大面積淋水地段、嚴重腐蝕地段應通過試驗后確定。
2.1.1.2 編制參考標準及規(guī)范
(l)《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2002
(2)《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1
(3)《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guī)范》GB50086—2001
(4)《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01
2.1.2 術語、符號
2.1.2.1 術語
(1)錨固力:錨桿對圍巖所產生的約束力。
(2)預應力錨桿:由錨桿、預應力筋、錨固體組成,利用預應力筋自由段(張拉段)的彈性伸長,對錨桿施加預應力。
(3)縫管錨桿:將縱向開縫的薄壁銅管強行推入比其外徑較小的鉆孔中,借助鋼管對孔壁的徑向壓力而起到摩擦錨固作用的錨桿。
(4)水脹錨桿:將用薄壁銅管加工成的異形空腔桿體送入鉆孔中,通過向該桿件空腔高壓灌水,使其膨脹并與孔壁產生摩擦力而起到錨固作用的錨桿。
(5)自鉆式錨桿:將鉆孔、注漿與錨固合為一體,中空鉆桿即為桿體的錨桿。
(6)噴射混凝土:利用壓縮空氣或其他動力,將一定配比的混凝土拌合物沿管路輸送到噴嘴處,以較高速度垂直噴射于受噴面,依賴噴射過程中水泥與骨料的連續(xù)撞擊,壓密而形成的一種混凝土。
(7)水泥裹砂混凝土:按一定配比拌制而成的水泥裹砂砂漿和以粗骨料為主的混合料,分別用砂漿泵和噴射機輸送到噴嘴附近相混合后,高速噴到受噴面上所形成的混凝土。
(8)格柵鋼架:用鋼筋焊接加工而形成的桁架式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