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下室為地下一層和地下二層。平時功能為汽車車庫,戰(zhàn)時功能為核六常六級二等人員掩蔽所;共劃分為8個防護單元(第一、二、三、六防護單元為物資庫,第四、五、七、八防護單元為個人員掩蔽所)和戰(zhàn)時固定電站;其中口部1-1、2-2、3-1、4-2、5-1、6-1、7-1、7-2、7-6、8-1為戰(zhàn)時主要出入口;
本工程人防地下室為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類別:甲類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級為:核6常6。結構形式:基礎底板為筏板基礎;側墻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頂板為梁板式鋼筋混凝土結構;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設計使用年限50年,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甲級,抗震設防烈度8度。防護密閉門,防爆波活門,密閉門鋼門框與鋼筋砼墻、門檻同時施工,整體澆筑; 地下室±0.000絕對標高為786.180m,地下室底板標高為774.980m,抗浮設計水位絕對標高為784.980m。
本工程墊層C15,地下室筏板:C35;外墻、人防墻、門框墻:C45;地下室梁板:C35;框架柱: C45;剪力墻C45;地下室外墻,底板和頂板要求采用抗?jié)B砼,設計抗?jié)B等級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