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索賠與控制
(一)工程索賠的概念
索賠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的行為。在實際工作中,"索賠"是雙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可能提出索賠要求,但建設單位索賠數(shù)量較小,而且處理方便?梢酝ㄟ^沖帳、扣撥工程款、扣保證金等實現(xiàn)對施工單位的索賠;而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的索賠則比較困難一些。通常情況下,索賠是指承包商(施工單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費用增加而要求業(yè)主給予補償損失的一種權利要求。而業(yè)主(建設單位)對于屬于施工單位應承擔責任造成的,且實際發(fā)生了損失,向施工單位要求賠償,稱為反索賠。
(二)工程索賠的性質
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索賠屬于正確履行合同的正當權利要求。索賠方所受到的損害,與索賠方的行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導致索賠事件的發(fā)生,可以是一定行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為所導致。索賠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通過協(xié)商方式友好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妥協(xié)時,爭議可通過仲裁解決。
(三)工程索賠的意義
1.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索賠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聯(lián)系,合同工是索賠的依索賠據(jù)。整個索賠處理的過程就是執(zhí)行合同的過程,從項目開工后,合同人員就必須將每日的實施合同的情況與原合同分析,若出現(xiàn)索賠事件,就應當研究是否提出索賠。索賠的依據(jù)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證據(jù),在想索賠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
2.索賠有利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設索賠直接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雙方利益,索賠和處理索賠的過程實質上是雙方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xiàn)。做為建設單位為使工程順利進行,如期完成,早日投產取得收益,就必須加強自身管理,做好資金、技術等各項有關工作,保證工程中各項問題及時解決;做為施工單位要實現(xiàn)合同目標,取得索賠,爭取自已應得利益,就必須加強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變更等進行更嚴格、更細致的管理,進而推動建筑行業(yè)管理的加強與提高。
3.索賠是合同雙方利益的體現(xiàn)。從某種意義上講,索賠是一種風險費用的轉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單位利用索賠的方法使自己盡可能的損失得到補償,就會降低工程報價中的風險費用,從而使建設單位得到相對較低的報價,當工程施工中發(fā)生這種費用時可以按實際支出給予補償,也使工程造價更趨于合理。作為施工單位,要取得索賠,保證自己應得的利益,就必須做到自己不違約,全力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xiàn)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xiàn)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使建設項目按期完工,早日投產取得經濟收益。
4.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建設項目的主客觀條件發(fā)生了與原合同不一致的情況,使施工單位的實際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單位為了挽回損失,通過索賠加以解決,顯然,索賠是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的,施工單位必須準確地提供整個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確定挽回損失的數(shù)量。
5.索賠有利于國內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索賠是國際工程建設中非常普遍的做法,盡快學習、掌握運用國際上工程建設管理的通行作法,不僅有利于我國企業(yè)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對我國企業(yè)順利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國外工程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四)索賠的分類
1.按照干擾事件分類。按照干擾事件可以分為:工期拖延索賠;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工程中止索賠;其他索賠(如貨幣貶值、物價上漲、法令變化、建設單位推遲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賠)等。
2.按合同類型分類。按合同類型索賠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索賠;分包合同索賠;合伙合同索賠;勞務合同索賠;其他合同索賠等。
3.按索賠要求分類。按索賠要求可以分為:工期索賠;費用索賠等。
4.按索賠起因分類。按索賠起因索賠可以分為:建設單位違約索賠;合同錯誤索賠;合同變更索賠;工程環(huán)境變化索賠;不可抗力因素索賠等。
5.按索賠的處理方式分類。按索賠的處理方式索賠可以分為:單元項索賠;總索賠等。
二、施工索賠
(一)可能發(fā)生施工索賠的主要內容
施工單位索賠管理是預測索賠機會,要合同實施中尋找和發(fā)現(xiàn)索賠機會,同時處理索賠事件,解決索賠爭執(zhí),可能出現(xiàn)索賠機會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伙障礙引起的索賠。不利的自然條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實際自然條件比招標文件中所描述的更為困難和惡劣,這些不利的自然條件或人為障礙增加了施工的難度,導致施工單位必須花費更多的時間的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可提出索賠要求。
(1)地質條件變化引起怕索賠。在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遇到不利的自然條件或人為障礙而這些條件與障礙又產有經驗的承包方也不能預見到的,施工單位可提出索賠。
(2)工程中人為障礙引起的索賠。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發(fā)現(xiàn)地下構筑物和文物等,圖紙上并未說明,確屬是有經驗的施工單位難以合理預見的人為障礙,如通過處理導致工程費用增加,施工單位即可提出索賠。
2.工期延長和延誤的索賠。通常包括兩方面:一是建設單位要求延長工期,二是施工單位要求償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導致工程延誤而造成的損失。一般這兩面三刀方南的索賠報告要求分別編寫,因為工期 和費用的索賠并不一定同時成立。
(1)人工費用的增加;
(2)設備費用的增加;
(3)材料費用的增加。
4.因工程終止或放棄提出的索賠。由于建設單位不正當?shù)亟K止或不屬施工單位原因而使工程終止,施工單位有權提出以下施工索賠:
(1)盈利損失,其數(shù)額是該項目合同條款與完成遺留工程所需花費的差額。
(2)補償損失。包括施工單位在被終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設備的全部支出,以及監(jiān)督費、債券、保險費、各項管理費用的支出(減去已經結算的工程款)
5.關于支付方面的索賠。
(1)關于物價上漲引起的索賠。根據(jù)全國的實際情況。目前可根據(jù)各省市定額站頒發(fā)的材料預算價格調整系數(shù)及材料價差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待材料價格指數(shù)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動態(tài)結算中的公式進行自動調整。
(2)關于貨幣貶值導致的索賠。在一些外資或中外合資項目,合同中一般有貨幣貶值補償?shù)臈l款,索賠數(shù)額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匯率計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賠。如果建設單位不按合同中規(guī)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時間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可按合同條款向建設單位索賠利息。
(二)工期索賠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會發(fā)生一些未能預見的干擾事件使施工不能順利進行,使預定的施工不能順利進行,使用權預定的施工計劃受到干擾,造成工期延長,這樣,對合同雙方都會造成損失。施工單位提出工期索賠的目的通常有兩個: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對已產生的工期延長的合同責任,使自己不支付或盡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長的罰款;二是進行因工期延長而造成的費用損失的索賠。對已經產生的工期延長,建設單位一般采用兩種解決辦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計劃實施,但將合同期順延;二是指施工單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彌補已經損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緩責任不是由施工單位造成,而建設單位已認可施工單位工期索賠,則施工單位還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費用索賠。
工期索賠一般采用分析法進行計算,其主要依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總工期計劃、進度計劃,以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工期修改文件,調整計劃和受干擾后實際工程進度記錄。如施工日記、工程進度表等,施工單位應在每個月底以及在干革命擾事件發(fā)生時,分析對比上述資料,以發(fā)現(xiàn)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說服力的索賠要求。
(三)費用索賠
費用索賠都是以補償實際損失為原則,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個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點是索賠對建設單位不具有任何懲罰性質。因此,所有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以及這些損失 的計算,都應有詳細的具體證明,并在索賠報告中出具這些證據(jù)。沒有證據(jù),索賠要求不能成立。
1.索賠費用的組成。
(1)人工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包括: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材料費部分包括:由于索賠事項的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施工機械使用費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施工單位責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由于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
(4)分包費用。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賠費。分包人的索賠 應如數(shù)列入總承包人的索賠款總額以內。
(5)工地管理費。工地管理費指放工單位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但如果對部分工人窩工損失索賠時,因其他工程仍然進行,可能不予計算工地管理費索賠。
(6)利息。對于索賠費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變更的工程延誤增加投資的利息;索賠款的利息;錯誤扣款的利息。這些利息的具體利率,有這樣幾種規(guī)定;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時的銀行透支利率;按合同雙方協(xié)議和利率。
(7)總部管理費。主要指工程延誤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8)利潤。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怕索賠,施工單位可列入利潤。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原報價單元中的利潤率,作為該項索賠的利潤。
2.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兩個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履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使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fā)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索賠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索賠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根據(jù)上述原則可以看出,索賠金額是用于賠償施工單位因索賠事件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支出的額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潤),而不考慮利潤。所以索賠金額計算的基礎是成本,用索賠事件影響所發(fā)生的成本減去事件影響時所應有的成本,其差值即為賠償金額。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盡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于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遇到障礙,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采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的總費用法。
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用權結果更趨合下,修正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于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聯(lián)單不直拉采用原合同報價,而是采用在該時期內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jù)上述修正,可比較全理地計算出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3)實際費用法。
實際費用法即根據(jù)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復雜,但能客觀地反映施單位的實際損失,比較合理,易于被當事人接受,在國際工程中廣泛被子采用。實際上費用法是按每個索賠 事件 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個或每類索賠事件所影響的費用項目。不得有遺漏。這些費用項目通常應與合同報價中的費用項目 一致。第二步計算每個費用項目受索賠事件影響的數(shù)值,通過與合同價中的費用價值進行比較即可得到該項費用的索賠值,第三步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勤匯總,得到總費用索賠值。
三、建設單位反索賠
反索賠是指建設單位(業(yè)主)向放工單位(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索賠的主要途徑:一是減少或防止可能產生的索賠;二是反索賠,對抗(平衡)施工單位的索賠要求。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出索賠的內容包括:
(一)工期延誤反索賠
指工期延誤屬于施工單位責任時,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索賠,即由施工單位支付延期竣工違約金。建設單位在確定違約金的費率時,一般要考慮以下因素:建設單位盈利損失;由于工期延長而引起的貸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帶來的附加監(jiān)理費;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時的租憑費。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在每個合同文件中均有具體規(guī)定,一般按每延誤一天賠償一定的款額計算,累計賠償額一般不正超過全同總額原10%。
(二)施工缺陷索賠
指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不符全施工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設備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或在保修期未滿以前未完成應該負責補修的工程時,建設單位有權向施工單位追究責任。如果施工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修補工作,建設單位有權雇傭他人來完成工作,發(fā)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三)對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賠
指工程施工單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證明時,建設單位可以直接按照監(jiān)理工程師的證明書,將施工單位未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項(扣除保留金)付給這個分包人,并從應付給施工單位的任何款項中如數(shù)扣回。
(四)建設單位合理終止合同或施工單位不正當放棄工程的索賠
如果建設單位合理地終止施工單位的承包,或者施工單位不合理地放棄工程,則建設單位有權朋施工單位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單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與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額。
四、建設工程索賠程序
(一)建設工程索賠程序
索賠主要程序是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意向,調查干擾事件,尋找索賠理由和證據(jù),計算索賠值,起草索賠報告,通過談判、調解或仲裁,最終解決索賠爭議。建設單位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已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施工單位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施工單位的其他經濟損失,施工單位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索賠:(1)索賠事件發(fā)生28天內,各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3)工程師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4)工程師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施工單位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頂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施工單位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建設單位的反索賠的時限與上述規(guī)定相同。
(二)索賠的證據(jù)
證據(jù),作為索賠文件的一部分,關系到索賠的成敗,證據(jù)不足或沒有證據(jù),索賠是不成立的。
1.索賠證據(jù)的基本要求。索賠證據(jù)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實性:全面性;法律證明效力;及時性。
2.證據(jù)的種類。證據(jù)的種類包括:(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來往文件、簽證及更改通知等;(3)各種會談紀要;(3)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表;(5)施工現(xiàn)場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氣象報告;(8)工地交接班記錄;(9)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訂貨運輸使用記錄等;(10)市場行情記錄;(11)各種會計核算資料;(12)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索賠報告
1.索賠報告的內容。索賠報告的具體內容,隨該索賠事件的性質和特點而有所不同。但從報告的必要內容與文字結構方面而論,一個完整的索賠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文中首先應概要地論述索賠事件的發(fā)生日期與過程;施工單位為該索賠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開支;施工單位的具體索賠要求。在總論部分這末,附上索賠報告編寫組主要人員及審核人員的名單,注明有關人員的職稱、職務及施工經驗,以表示該索賠報告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總論部分的闡述要簡明扼要,說明問題。
(2)根據(jù)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jù)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并參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根據(jù)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體內容隨各個索賠事件的特點而不同。一般地說,根據(jù)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索賠事件的發(fā)生情況;已遞交索賠意向書的情況;索賠事件的處理過程;索賠要求的合同根據(jù);所附的證據(jù)資料。
在寫法結構上,按照索賠事件發(fā)生、發(fā)展、處理和最終解決的過程編寫,并明確全文引用有關的合同條款,使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能歷史地、邏輯地了解索賠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認識該項索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款額計算部分,施工單位必須闡明下列問題:1索賠款的要求總額;2各項索賠款的計算,如額外開支的從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所失利潤;3指明各項開支的計算依據(jù)及證據(jù)資料,施工單位應注意采用合適的計價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種計價法,應根據(jù)索賠事件的特點及自己所掌握的證據(jù)資料等因素來確定。其次,應注意每項開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應的證據(jù)資料的名稱及編號。切忌采用籠統(tǒng)的計價方法和不實的開支款額。
(4)證據(jù)部分,證據(jù)部分包括該索賠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證據(jù)資料,以及對這些證據(jù)的說明,證據(jù)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翔實可靠的證據(jù),索賠是不能成功的。
索賠證據(jù)資料的范圍很廣,它可能包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涉及的有關政治,經濟、技術、財務資料,具體可進行如下分類:1政治經濟資料:重大新聞報道記憶錄如罷工、動亂、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災害等;重要經濟政策文件,如稅收決定、海關規(guī)定、外幣匯率變化、工資調整等;政府官員和工程主管部門領導視察工地時的講話記錄;權威機構發(fā)布的天氣和氣溫預報,尤其是異常天氣的報告等。2施工現(xiàn)場記錄報表及來往函件: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與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工程師的來往函件和電話記錄;現(xiàn)場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設備報表;完工驗收記錄;施工事故詳細記錄;施工會議記錄;施工材料使用記錄本;施工質量檢查記錄;施工進度實況記錄;施工圖紙收發(fā)記錄;工地風、雨、溫度、濕度記錄;索賠事件的詳細記錄本或攝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記錄等。3工程項目財務報表:施工進度月報表及收款錄;索賠款月報表及收款記錄;工人勞動計時卡及工資歷表;材料、設備及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jù);收款單據(jù);工程款及索賠款遲付記錄;遲付款利息報表;向分包商付款記錄;現(xiàn)金流動計劃報表;會計日報表;會計總帳;財務報告;會計來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貨幣匯率變化等。
在引用證據(jù)時。要注意該證據(jù)的效力或可信程度。為此,對重要的證據(jù)資料最好附以文字證明或確認件。例如,對一個重要的電話內容,僅附上自己的記錄本是不夠的,最好附上經過雙方簽字確認的電話記錄;或附上發(fā)給對方要求確認該電話記錄的函件,即使對方未給復函,亦可說明責任在對方,因為對方未復函確認或修改,按慣例應理解為他已默認。
2.編寫索賠報告的一般要求。索賠報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規(guī)的書面文件夾。對重大的索賠 ,最好在律師或索賠 專家的指導下下行。編寫索賠報告的一般在求有以下幾方面。
(1)索賠事件應該真實。索賠報告中所提出的干擾事件,必須有可靠的證據(jù)不證明。對索賠事件的敘述,必須明確、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計的猜測。
(2)責任分析應清楚、準確、有根據(jù)。索賠報告應仔細分析事件的責任,明確指出索賠所依據(jù)的合同條款或法律條文,且說明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完全按照合同規(guī)定程序進行的。
(3)充分論證事件造成施工單位的實際損失。索賠的原則是賠償由事件引起的施工單位所遭受的實際損失,所以索賠報告中應強調由于事件影響,使施工單位在實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擾的嚴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費用增加;并充分論證事件影響實際損失之間的直接因果關系,報告中還應說明施工單位為了避免的減輕事件影響和損失已盡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
(4)索賠計算必須合理、正確。要采用合理的計算方法的數(shù)據(jù),正確地計算出應取得的經濟補償款額或工期延長。計算中應力求避免漏項或重復,不出現(xiàn)計算上的錯誤。
5文字要精煉、條理要清楚、語氣要中肯。索賠報告必須簡潔明了、條理清楚、結論明確、有邏輯性。索賠證據(jù)和索賠值的計算應詳細和清晰,沒有差錯而又不顯繁瑣。語氣措辭應中肯,在論述事件的責任及索賠根據(jù)時,所用詞語要肯定,忌用"大概"、"一定程度”“可能”等詞匯;在提出索賠要求時,語氣要懇切,忌用強硬或命令式的口氣。
(四)監(jiān)理工程師處理索賠事件
(1)預防為主的原則。任何索賠事件的出現(xiàn),都會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難,對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來說都是不利的,因此,監(jiān)理工程師應努力從預防索賠發(fā)生著手,洞察工程實施中可能導致索賠的起因,防止或減少索賠事件的出現(xiàn)。
(2)必須以合同為依據(jù)。遇到索賠事件時,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以完全獨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審查索賠要求的正當性。必須對合同條件、協(xié)議條款等到有詳細了解,以合同為依據(jù)來公平等處理合同雙方的利益糾紛。
(3)公平合理原則。監(jiān)理工程師處理索賠時,應恪守職業(yè)道德,以事實為依據(jù),以合同為準繩,作出公正的決定。合理的索賠應予以批準,不合理的索賠應予以駁回。
(4)協(xié)商原則。監(jiān)理工程師在處理索賠時,應認真研究索賠報告,充分聽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意見,主動與雙方協(xié)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結果。這樣做不僅能圓滿處理好索賠事件,也有利于順利履行和完成合同。當然,在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作出決定。
(5)授權的原則。監(jiān)理工程師處理索賠事件,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建設單位授權的權限之內,當索賠金額或延長工期時間超出授權范圍時,則監(jiān)理工程師應向建設單位報告,在取得新的授權后才能作出決定。
(6)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同施工企業(yè)、建設單位研究的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當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會議參加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同時還應建立業(yè)務往來的文件編號檔案等業(yè)務記錄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shù)據(jù)為依據(jù)。
(7)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索賠發(fā)生后必須依據(jù)合同的準則及時地對單項索賠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不宜采用所謂"一攬子索賠"處理方式。
2.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索賠報告。
(1)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施工單位的索賠申請。接到施工單位的索賠意向通知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建立自己的索賠檔案,密切關注事件的影響,檢查施工單位的同期記錄時,隨時就記錄內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處或他希望應予以增加的記錄項目。
在接到正式索賠報告后,認真研究施工單位報送的索賠資料。首先在不確定責任歸屬的情況下,客觀分析事件發(fā)生的原因,重溫合同的有關條款,研究施工單位的索賠證據(jù),并查閱他的同期記錄。通過對事件的分析,監(jiān)理工程師再依據(jù)合同條款劃清責任界限,如有必要時還可以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提供補充資料。尤其是對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工程師都負有一定責任的事件影響,更應劃出各方應承擔合同責任的比例。最后再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補償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擬定自己計算的合理索賠款額和工期展延天數(shù)。
(2)索賠成立條件,依據(jù)合同條件內涉及到索賠原因的各條款內容,可以歸納出監(jiān)理工程師判定施工單位索賠成立的條件為: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單位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施工單位按合同規(guī)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上述三個條件沒有先后主次之分,應當同時具備。只有監(jiān)理工程師認定索賠成立后,才按一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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