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在建設招投標大市場的過程中作了大量有益的嘗試和探索,模式不盡相同,具體名稱各異,因而賦予招投標大市場的職能也是千差萬別,有的地方將集中采購機構擔負的集中采購職能全部納入大市場中,有的地方僅將公開招標的業(yè)務納入大市場,還有的地方處于觀望之中,集中采購機構進入大市場后,有的招投標大市場運轉順暢、工作協調,有的地方則與法律相悖,部門之間相互制肘。
招標大市場的職能的定位為各類招投標活動集中交易平臺
縱觀各地的招投標大市場,僅從政府采購角度分析,主要存在兩個方面問題:一是導致新的管采不分,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要求,集中采購機構是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本身本無監(jiān)管職能,但是在進入招投標大市場后,可能無法避免地被蒙上監(jiān)管的色彩;二是形成多頭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是法定的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但是在集中采購機構進入招投標大市場后,管理的難度加大了,由于招投標大市場都在一定程度上被賦予了監(jiān)管職能,結果對政府采購業(yè)務,大市場要管,財政部門也在管,互相在爭搶管理權,扯皮現象較嚴重?*試大&第一,無論集中采購機構是否進入招投標大市場,無論集中采購機構的名稱、級別如何,集中采購機構的代理職能、非營利性性質和獨立操作原則都不得改變;第二,無論招投標大市場的運作模式如何,政府采購不完全等同于招投標,盡管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政府采購的監(jiān)管職能都應由財政部門擔負,不得重疊,更不能移位。
招標大市場的職能應定位為各類招投標活動提供交易平臺的事業(yè)性服務機構或中介機構、集中交易的有形市場,基于這樣的職能定位考慮,集中采購機構的集中采購業(yè)務完全可以進入大市場。招投標大市場的單位性質,既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僅僅是一個有形市場,但決不能是行政機關。
集中采購職能移交招標大市場有較多益處
集中采購機構進入招投標大市場的益處:一是便于紀檢、監(jiān)察、檢察、公證等部門的監(jiān)督,實踐表明,這些負責外圍監(jiān)督和現場監(jiān)督的部門的積極參與,有利于更好地發(fā)揮政府采購推進廉政建設方面的功能作用,政府采購業(yè)務進入大市場后,可以進一步提高外圍監(jiān)督的效率和效果,進一步提高操作的規(guī)范性和透明度;考&試&大&二是避免重復建設,大部分地區(qū)的工程建設招標、政府采購、藥械采購仍然是三分天下,各成一體,其實招標采購的程序基本相同,由于招標機構分別依托不同的部門,從總體上看,招標機構自身的運轉成本和招標成本的消耗較大,特別是對采購總量偏小的市縣而言,招標機構重復建設的浪費更為嚴重;三是有利于招標資源的整合,由于政府采購工作起步較晚,而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已開展了多年且積累一整套經驗,政府采購要實現快速的規(guī)范化和規(guī);,集中采購的操作業(yè)務加盟招標大市場無疑上一條捷徑,可能實現更多更好的資源共享,包括業(yè)務操作人員、供應商庫、評審專家資源等;四是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招標投標秩序,各類招標活動都“進場”交易后,包括政府采購在內的不同類型的招標業(yè)務可以相互借鑒,相互監(jiān)督,取長補短,便于形成規(guī)范有序、高效廉潔的招投標秩序和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機制。
當然,集中采購機構進入招投標大市場還處于一個探索階段,不可避免地遇到這樣一些問題:如何保障操作的獨立性不受干擾、如何有效地實施監(jiān)管、如何堅持集中采購機構的營利性等,從長遠來看,這些問題都會得到很好的注意和解決,基于進入的諸多益處,筆者認為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集中采購機構應該進入統(tǒng)一的招投標大市場。要加強招標投標有形市場的建設,各級政府要舍得投入,改善辦公條件,添置必要的設備,選拔一批政治和業(yè)務素質過硬的人員,并對現有的各類招標機構的資源進行整合,為進場交易的各類招標活動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要立足于把招投標市場建成綜合型、服務型、廉潔型、便民型、高效型、開放型的服務性機構和有形市場,為政府集中采購提供高起點的交易平臺。
集中采購職能移交招投標大市場的基本原則和幾種選擇
集中采購職能是全盤進入,還是有所保留,是作為內設機構,還是僅僅進場交易,是統(tǒng)一按標準收費,還是堅持非營利性,各地在決定進入之前須慎重考慮,不能與現行法律相抵觸,努力把好事辦好。
集中采購職能移交招投標大市場的基本原則。一是政府采購的監(jiān)管職能不變。集中采購機構進入招投標大市場后,政府采購的監(jiān)管職能仍依法由各級財政部門行使,不能移位和錯位,招投標大市場無權行使監(jiān)管職能,但可對內設的政府采購機構的人員進行管理,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完善,確保集中采購機構進入后的高效運轉。二是集中采購的非營利性不變。這一條原則也是法定的,江蘇等地的標書費已不收,中標服務費由財政統(tǒng)一安排,不管進場交易的其它招標活動贏利性如何,集中采購的招標必須堅持非營利性。三是因地制宜,進入招投標市場要經濟的原則不變。是否需要進入招投標大市場,法律并無明確規(guī)定和要求,而且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集中采購機構為政府獨立設置的集中采購機構,因此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審時度勢,不搞“一刀切”,不“刮風”,進入一定要經濟。四是不搞形式主義、政績工程,有利采購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不變。要進入就要實實在在的進入,不能“半截里半截外”,不搞形象工程和“拉郎配”。
集中采購職能移交招投標大市場的幾種選擇。其一,作為招投標大市場的一個內設機構和交易部門,如政府采購招標部或交易部,具體承辦政府集中采購業(yè)務,包括招標采購、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等,相對獨立于其它招標部門。其二,集中采購機構仍由政府獨立設置,招標業(yè)務的開、評標在招標中心的市場進行,意即集中采購機構這個機構本身并不進入招投標大市場,但其具體的采購業(yè)務在大市場中操作。其三,縣級或采購規(guī)模不大的地級市可不設置專門的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業(yè)務由招標大市場負責,原本沒有集中采購機構,也就不存在進不進入的問題,政府采購的招標業(yè)務由招投標大市場代理操作。其四,以集中采購機構為主體組建統(tǒng)一的招標中心,政府采購規(guī)模大、集中采購機構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的地方,集中采購機構則不必進入,而應以集中采購機構為主體將工程招標、藥械采購等業(yè)務吸納進來,組建招投標大市場,為各類招投標活動搭建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