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建筑物無障礙標志與盲道
  1.政府機關(guān)與主要公共建筑的無障礙通路、停車車位、建筑入口、服務臺、電梯、公共廁所或?qū)S脦、輪椅席、客房等無障礙設施的位置及走向,應設國際通用的無障礙標志牌。
  2.政府機關(guān)與主要公共建筑的人行通路應設盲道,在建筑入口、服務臺、電梯、公共廁所或?qū)S脦、火車與地鐵站臺等無障礙設施的位置應設提示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