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綠化設(shè)計
寬度大于40m的濱河路或主干路上,當(dāng)交通條件許可時,可考慮沿道路兩側(cè)或一側(cè)成行地種樹,布置成有一定寬度的林蔭道(最小寬度為8m,多采用8—15m)。
行道樹樹種的選擇原則是:樹干挺直、樹形美觀、夏日遮陽、耐修剪,抗病蟲害、風(fēng)災(zāi)及有害氣體等。
。1)行道樹的占地寬度
行道樹的最小布置寬度應(yīng)以保證樹種生長的需要為準(zhǔn),一般為1.5m.道路分隔帶兼作公共車輛?空九_或供行人過路臨時駐足之用時,最好寬2m以上。綠化帶的最大寬度取決于可利用的路幅寬度,除為了保留備用地外,一般綠化寬度宜為紅線寬度的15%~30%,路幅窄的取低限,寬的取高限。人行道綠化有樹穴、綠帶兩種形式,綠帶一般每側(cè)1.5~4.5m,長度以50~l00m為宜,樹穴一般1.25X1.25m.
。2)行道樹的高度
道路的中央分隔帶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隔帶上布置綠化,應(yīng)注意樹木高度不得影響駕駛員的視線,高度一般在1m以下。人行道上的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yīng)為3.5m以上,高度不限。但要注意不影響道路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