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普通混凝土的現(xiàn)場拌制。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水泥的品種、標號、廠別及牌號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水泥應有出廠合格證及進場試驗報告。
2.1.2 砂:砂的粒徑及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砂中含泥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3%;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5%,有抗凍、抗?jié)B要求時,含泥量應≤3%。砂中泥塊的含量(大于5mm的純泥),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其泥塊含量應≤l%;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其泥塊含量應≤2%,有抗凍、抗?jié)B要求時,其泥塊含量應≤l%。砂應有試驗報告單。
2.1.3 石子(碎石或卵石):石子的粒徑、級配及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
石子的針、片狀顆粒含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1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C15時,應≤25%。
石子的含泥量(小于0.8mm的塵屑、淤泥和粘土的總含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1%;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C15時,應≤2%;當對混凝土有抗凍、抗?jié)B要求時,應≤1%。
石子的泥塊含量(大于5mm的純泥):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0 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0.7%;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10時,應≤l%。
石子應有試塊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