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陷性黃土在天然含水量時,往往具有較高的強度和較小的壓縮性,但是水浸蝕后,水分子楔入土顆粒之間,破壞聯結薄膜,并逐漸溶解鹽類,同時水膜變厚,土的抗剪強度迅速降低,
在土的自重壓力和建筑物附加壓力作用下,結構逐漸破壞,顆粒向大孔中移動,骨架擠緊,從而導致地基濕陷,引起上部建筑物的不均勻下沉,墻體出現裂縫。建筑物的變形越嚴重,對建筑物的危害也越大。
根據多年來對濕陷性黃土地區(qū)建筑物下沉情況的調查、分析,歸納起來引起地基下沉的因素有以下幾方面:
1.上、下水道距建筑物過近,當管道發(fā)生跑水或滲漏時,水浸濕地基而下沉。如某鍛造廠的三號單身宿舍及其附近的浴室,由于上水管道漏水,長期未進行處理,造成地基濕陷事故,在窗間墻及墻角等部位出現了嚴重的裂縫。
2.地溝過淺,封閉不好,雨水由地面流入暖氣溝內,或是溝內管道跑水,使水由暖氣溝進口處流入室內溝槽中,再沿溝槽內的縫隙滲入地基,造成建筑物下沉。如太原某修造廠的綜合車間,由于室外排水不暢,雨水流入暖氣溝,并沿溝灌入地基,引起建筑物一面墻身嚴重下沉、傾斜。
3.屋面排水系統(tǒng)處理不好,雨水流入基礎。如山西聞喜縣某廠一座新建的車間,屋面采用內排水作法,土建施工完后,未及時做好排水系統(tǒng),突降暴雨,雨水由天溝經室內排水管流入地下,造成柱基下沉,下沉最嚴重者達54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