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現場攪拌的陶粒、浮石輕骨料,普通砂輕骨料混凝土澆筑的全現澆大模板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輕骨料:
浮石:最大粒徑不宜大于20mm,不允許含有超過最大粒徑兩倍的顆粒。級配要求為通過5mm篩孔不大于90%,通過10mm篩孔為30%~70%;通過200mm篩孔不大于10%?障堵什淮笥50%,吸水率1h比不大于25%,含泥量不大于2%,松散密度,筒壓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陶粒:與上述要求相同,并不得混夾雜物或粘土塊。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10~C30時,不大于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大于C30時,不大于3%。
2.1.3 水泥:325號、4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1.4 外加劑:產品經質量認證,摻量必須通過試驗室確定,技術性能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1.5 主要機具:攪拌機、吊斗、手推車、磅秤、插入式振搗器、鐵鍬、鐵盤、木抹子、小平鍬、小勺、水桶、膠皮水管、外加劑計量容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