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水泥砂漿地面。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其標號不應小于425號,并嚴禁混用不同品種、不同標號的水泥。
2.1.2 砂:應采用中砂或粗砂,過8mm孔徑篩子,含泥量不應大于3%。
2.1.3 主要機具:攪拌機、手推車、木刮社、木抹子、鐵抹子、劈縫溜子、噴壺、鐵鍬、小水桶、長把刷子、掃帚、鋼絲刷、粉線包、鏨子、錘子。
2.2 作業(yè)條件:
2.2.1 地面(或樓面)的墊層以及預埋在地面內(nèi)各種管線已做完。穿過樓面的豎管已安完,管洞已堵塞密實。有地漏房間應找好泛水。
2.2.2 墻面的+50cm水平標高線已彈在四周墻上。
2.2.3 門框已立好,并在框內(nèi)側做好保護,防止手推車碰壞。
2.2.4 墻、頂抹灰已做完。屋面防水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