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施工營地布置
本著施工便利、節(jié)約用地、減少投資、有利環(huán)保的原則,根據現場條件及施工需要,施工營地內布置的各項設施包括倉庫用房、鋼筋加工廠、材料堆放場、設備停放場、辦公用房和職工住房等設施。辦公用房采用磚房;加工廠等采用鋼管架棚體,石棉瓦屋頂;設備停放場及材料堆放場,采取鋪大渣石場地措施。營地各項設施的布置參見附頁3——《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5.2施工用電
本工程附近100米左右有久長鎮(zhèn)變壓器,進場后立即與業(yè)主單位聯系,并同當地供電部門協商,引設輸電線路至工地現場。
5.3施工用水
本工程附近10米左右有客車站,進場后立即與業(yè)主單位聯系,并同當地供水部門協商,由客車站接水引至工地現場。
六、主要項目施工方案
6.1測量工程
由我公司項目部工程技術部依據總平面圖及業(yè)主提供的基點、紅線樁定位,擬采用精度較好的全站儀一臺,水準儀一臺。
1、平面控制和放線
根據國家規(guī)劃部門或建設方所提供的坐標點,建立本工程的控制體系。先在建筑物周邊做好控制樁,再將控制樁引測到邊坡上。復核已完成的樁位軸線準確。經甲、乙雙方和監(jiān)理共同復核樁位和標高無誤后,正式建立本工程的測量控制網,各基準點和控制線均標識鮮明和牢固。待基礎砼澆筑后,在基礎砼上建立室內符合控制線,并以他為基準向上引測,并作鮮明標識和保護措施。
2、高程控制
以指定的標準點作為原始水準點,然后用水準儀或懸掛鋼尺法進行水平控制和高程傳遞。一層施工完后,將標高引測至主要軸線邊柱、墻上,作好明顯標識,便于引測和復核。
3、沉降觀測點的標準以原始基準點為準,在建筑物周邊增設三個~四個標準點,一層墻體柱澆筑后。在±0.5標高位置設置沉降觀測點,每周觀測一次,主體完后,觀測時間可延長至兩周一次,直到沉降穩(wěn)定為止。
6.2基礎工程
本工程采用柱下獨立基礎,墻下條基,持力層為可塑性紅粘土,承載力特征值為fak=160kpa,基礎混凝土為:站房C15毛石混凝土,庫房C25混凝土。
1、土方開挖主要機具
挖土機械有:CAT-320型反鏟挖土機、自卸汽車等。
一般機具有:鐵鍬、手推車、小白線或20號鉛絲和鋼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業(yè)條件
土方開挖前,將施工區(qū)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xù)。
夜間施工時,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采用碘鎢燈照明;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在機械施工無法作業(yè)的部位和修整困難地段、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3、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分段分層平均下挖→修邊和清底。
(1)坡度的確定
由于本工程基礎開挖部位為可塑狀紅粘土,且開挖深度為大于1.5m,所以必須放坡。擬采用邊坡坡度(高∶寬)為:1∶0.25,實際施工中將根據現場土質情況適當調整。
(2)開挖基槽時開挖順序及開挖路線的確定及開挖深度的確定。
① 基槽的開挖順序:由西至東順序開挖。
② 基槽的開挖深度:根據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的設計施工圖紙的要求。
(3)開挖過程中注意事項
① 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槽壁和邊坡的狀態(tài)。深度大于1.5m時,根據土質變化情況,應做好基坑(槽)或管溝的支撐準備,以防坍陷。
② 開挖基坑(槽)和管溝,不得超挖,機械開挖至在設計標高以上20cm,余下20cm由人工開挖。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挖掘,并用手推車把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用機械挖走;A埋入老土深度不得小于500mm。
③ 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設計標高50c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④ 開挖基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⑤ 雨期施工: 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季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開挖基槽時,應注意邊坡穩(wěn)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在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同時應在基槽底部地勢較低處設置集水坑,做好基槽的排水工作防止泡槽,經常對邊坡、支撐、土堤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雨季施工時,如需進行混凝土澆筑,基槽應預留30cm土層,在打混凝土墊層前再挖至設計標高。
⑥ 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并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和檢查是否正確。
⑦開挖基槽時,如遇墳坑、枯井,人防工事,軟弱土層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勘察與設計單位處理。根據現場調查,存在軟基情況,施工中采取換填夯實法處理,詳細方案根據開挖出露情況編制。
⑧如基底出現超挖現象,則采用C15素砼回填至設計標高,其它超挖部分用粘土分層回填夯實。
4、墊層
(1)主要機具
備有混凝土攪拌機、磅秤、手推車或翻斗車、尖鐵鍬、平鐵鍬、平板振搗器、刮杠、木抹子、膠皮水管、木折尺等。
(2)作業(yè)條件
①墊層的基底地質情況、標高、尺寸均經過檢查,并辦完隱檢手續(xù)。
②墊層磚胎模砌筑完畢。
③墊層安置好固定地面與樓面鑲邊連接件所用的錨栓或其它連接材料。
④大面積地面墊層應分區(qū)段(分倉)進行澆筑,其寬度一般為3~4m,但應結合變形縫位置,不同材料的地面面層的連接處和設備基礎的位置的劃分。在分縫處釘上水平樁。
⑤核對混凝土配合比,檢查后臺磅秤,進行技術交底。準備好混凝土試模。
(3)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清理基底→拌制混凝土→混凝土澆筑→振搗→找平→養(yǎng)護
①基底表面清理:基底表面的淤泥、雜物均應清理干凈;并應有防水和排水的措施。如果是干燥非粘性土應用水潤濕;表面不得留有積水。
②拌制混凝土:后臺操作人員要認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盤投料順序為:石子→水泥→砂→水。應嚴格控制用水量,攪拌要均勻,最短時間一般不少于1.5min。按規(guī)定制作試塊。試塊組數每500m2地面不少于一組,不足500m2,按500m2計算。
③澆筑混凝土:
a. 澆筑混凝土從一端開始,或跳倉進行,并應連續(xù)澆筑。如連續(xù)進行面積較大時,應根據規(guī)范規(guī)定留置施工縫。
b. 混凝土澆筑后,應及時振搗,在2h內必須振搗完畢。否則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留置施工縫。
c. 澆筑高度超過2m時,應使用串桶、溜管,以防止混凝土發(fā)生離析現象。
④混凝土振搗:一般采用平板式振搗器,但墊層厚度超過20cm時,應采用插入式振搗器;其移動間距不大于作用半徑的1.5倍。
⑤找平:混凝土振搗密實后,按標桿檢查一下上平,然后用大杠刮平、表面再用木抹子搓平。如墊層較薄時,應嚴格控制鋪攤厚度。有泛水要求的地面,應按設計要求找出坡度,一般對設計坡度允偏差不應大于0.2%,最大偏差不應大于30mm。
⑥混凝土的養(yǎng)護。已澆筑完的混凝土,應在12h左右覆蓋和澆水,一般養(yǎng)護不得少于七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