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所取每組樣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狀態(tài)下拌混均勻(砂在潮濕狀態(tài)下拌合均勻)并堆成厚度約為20mm的“圓餅”(石,堆成錐體),然后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圓餅”(錐體)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圓餅”(錐體)。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縮分后的材料略多于進行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
2.對較少的砂試品(如作單項試驗時),可采用較干的原砂樣,但應經仔細拌勻后縮分。
3.砂、石的堆積密度,緊密密度及含水率,檢驗所用的試樣,可不經縮分,在拌勻后直接進行試樣。
取有代表性的巖石樣品用石材切割機切割成邊長為50mm的方體,或用鉆石機鉆取直徑與高度均為50mm的圓柱體,然后用磨光機把試件與壓力機壓板接觸的兩個面磨光并保持平行,試件形狀須用尺檢查。至少制作6個試件,對有顯著層理的巖石,應取兩組試件(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