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縫:
因施工組織需要而在各施工單元分區(qū)間留設的縫。施工縫并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后澆筑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先澆筑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
二、施工縫留設方法?
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應符合下列
規(guī)定:柱應留水平縫, 梁、板、墻應留垂直縫。
( 1) 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
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 2) 和樓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
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
( 3) 對于長寬比大于二比一的單向板,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
任何位置,同時施工縫應垂直留置,不能做成斜槎。
( 4) 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
間1/3 的范圍內(nèi)。
( 5) 墻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 范圍內(nèi),也可留在縱橫墻的
交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