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管理制度;
認真貫徹執(zhí)行江澤民同志提出的“事故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本工地冬季施工防火管理制度如下:
1、強化現(xiàn)場動火審批手續(xù),未經批準,嚴禁動火,違者或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嚴禁亂拉亂拖電源線路,擅自接電源線路造成火災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施工現(xiàn)場配置的消防器材、標牌,任何人未經項目部同意,嚴禁隨意移動和擅自放掉藥水,故意損壞者,將按照成本的3~5倍進行處罰。
4、現(xiàn)場的乙炔、氧氣的間距必須在5~10米之間的有效位置,同時不允許靠近火源點,以防爆炸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