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架空線路水泥電桿上的路燈安裝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
2.1.1 所采用的設備、器材及材料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技術(shù)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有產(chǎn)品質(zhì)量合格證。設備應有銘牌。
2.1.2 燈具:
2.1.2.1 配件應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油漆剝落、燈罩破裂等現(xiàn)象。
2.1.2.2 燈頭線截面不應小于:銅線椧?.0mm2;鋁線棗2.5mm2。
2.1.3 針式絕緣子:
2.1.3.1 瓷件與鐵件應結(jié)合緊密,鐵件鍍鋅良好。
2.1.3.2 瓷釉光滑,無裂紋、缺釉、斑點、燒痕、氣泡或瓷釉燒壞等缺陷。
2.1.3.3 嚴禁使用硫磺澆灌的絕緣子。
2.1.4 絕緣導線:
2.1.4.1 不應有扭絞、死彎、斷裂及絕緣層破損等缺陷。
2.1.4.2 引下線截面不應小于:銅線棗1.5mm2;鋁線椧?.5mm2;額定電壓不應低于500V。
2.1.5 燈架、抱箍
2.1.5.1 表面應光潔,無裂紋、毛刺、飛邊、砂眼、氣泡等缺陷。
2.1.5.2 應熱鍍鋅,遇有局部鋅皮剝落者,除銹后應涂刷紅樟丹及油漆。
2.1.6 螺栓:
2.1.6.1 螺栓表面不應有裂紋、砂眼、鋅皮剝落及銹蝕等現(xiàn)象,螺栓與螺母應配合良好。
2.1.6.2 金屬上的各種聯(lián)結(jié)螺栓應有防松裝置,采用的防松裝置應鍍鋅良好、彈力合適、厚度符合規(guī)定。
2.1.7 其它材料:熔斷器、絕緣綁線、軟塑料管、橡膠布、黑膠布等。
2.2 主要機具:
2.2.1 滑輪、手錘、活扳手、尼龍繩。
2.2.2 水平尺、卷尺、腳扣、安全帶、高凳等。
2.3 作業(yè)條件:
2.3.1 燈架制作已完畢。
2.3.2 架空線路施工已完成。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燈架、燈具安裝 → 配接引下線 → 試燈
3.2 燈架、燈具安裝:
3.2.1 按設計要求測出燈具(燈架)安裝高度,在電桿上劃出標記。
3.2.2 將燈架、燈具吊上電桿(較重的燈架、燈具可使用滑輪、大繩吊上電桿),穿好抱箍或螺栓,按設計要求找好照射角度,找好平正度后,將燈架緊固好。
成排安裝的燈具其仰角應保持一致,排列整齊。
3.3 配接引下線:將針式絕緣子固定在燈架上,將導線的一端在絕緣子上綁好回頭,并分別與燈頭線、熔斷器進行連接。將接頭用橡膠布和黑膠布半幅重疊各包扎一層。然后,將導線的另一端拉緊,并與路燈干線背扣后進行纏繞連接。
3.3.1 每套燈具的相線應裝有熔斷器,且相線應接螺口燈頭的中心端子。
3.3.2 引下線與路燈干線連接點距桿中心應為400~600mm,且兩側(cè)對稱一致。
3.3.3 引下線凌空段不應有接頭,長度不應超過4m,超過時應加裝固定點或使用鋼管引線。
3.3.4 導線進出燈架處應套軟塑料管,并做防水彎。
3.4 試燈:全部安裝工作完畢后,送電、試燈,并進一步調(diào)整燈具的照射角度。
4 質(zhì)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燈架、燈具、金具的規(guī)格、型號、質(zhì)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導線連接必須緊密、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送電試驗調(diào)整記錄。
4.2 基本項目:
4.2.1 黑色金屬金具零件防腐保護完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2 燈位正確、固定牢靠,桿上路燈的引線應拉緊。燈具清潔,成排安裝的排列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 成品保護
燈具安裝后,應防止碰撞。
6 應注意的質(zhì)量問題
6.1 引下線松弛。引下線與干線連接處未背扣或桿上操作時碰撞引下線。
6.2 燈具照射角度不準確。燈架安裝固定不牢固,使燈臂橫向位移或下傾。
7 質(zhì)量記錄
7.1 燈具、針式絕緣子、絕緣導線等產(chǎn)品出廠質(zhì)量證明。
7.2 電桿上路燈安裝工程預檢、自檢記錄。
7.3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竣工圖。
7.4 架空線路和桿上電氣設備安裝分項工程質(zhì)量檢驗評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