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隱蔽工程在隱蔽后,如果發(fā)生質量問題,會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損失,所以施工過程中特別注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就是隱蔽工程,以下要點要謹記!
1、地基驗槽記錄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地基驗槽必須經土方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合格后,方可提請有關單位進行驗槽,并提供驗槽記錄。 (2)基槽(坑)開挖過程中,要嚴禁地基土受到擾動。驗槽時,應對已開挖的基槽按順序詳細、認真地全面觀察檢查槽底土層的情況;檢查地基持力層是否與勘察設計資料相符,地基土的顏色是否均勻;土的含水量是否一致;表層土堅硬程度有無局部軟硬不均。并對地基的勻質性作出評價,確定是否繼續(xù)下挖或進行技術處理。 (3)基槽(坑)的幾何尺寸和槽底標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有局部加深、加寬者,應附圖說明其原因及部位。 (4)基槽施工中遇有墳穴、地窖、廢井、舊基礎、管道、泉眼、橡皮土等局部異,F(xiàn)象時,應將其所處部位、深度、特征及處理方法進行描述,并有附圖說明。 (5)對地質復雜的或重要的工程,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以及地基開挖后對地基土有疑義的工程,應根據(jù)設計要求或驗槽磋商的意見進行有關試驗。 (6)經過技術處理的地基基礎及驗槽中存在的問題,處理后須進行復驗,復驗意見和結論要明確,簽證應齊全。必要時應有勘察部門參加并簽字。 【 核查辦法】 (1)核查驗槽記錄能否反映驗槽的主要程序,填寫內容是否齊全,其主要質量特征(包括基底持力層、地基勻質性、基槽尺寸、標高、基土類別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地基出現(xiàn)異;蚺c地質勘察資料不符時,是否有處理方案或所采取的技術處理措施有否設計單位認可,有無復驗意見,結論是否明確,參加單位的簽證是否齊全。 (2)對照基礎平面設計的釬探點平面圖,核查釬探布孔和孔深是否滿足要求;打釬記錄的錘重、落距、釬徑是否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釬探完畢后是否作出打釬記錄分析,需處理的是否有處理意見。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驗槽記錄或驗槽內容記錄不全。 (2)驗槽記錄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3)基底持力層不能滿足設計要求,又無技術處理。 (4)地基處理無記錄,處理后未進行復驗或復驗后無明確結論。 (5)需要進行釬探試驗的無釬探記錄或無打釬平面圖。 2、現(xiàn)場預制樁鋼筋安裝 【基本要求和內容】 (1)現(xiàn)場預制樁鋼筋必須在鋼筋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后,提請有關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2。 (2)樁在現(xiàn)場預制時,應對原材料、鋼筋骨架進行檢查。 (3)主筋距樁頂距離、錨固鋼筋位置、預埋鐵件、主筋保護層厚度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4)主筋間距、樁尖中心線、箍筋間距、樁頂鋼筋網片、錨固鋼筋長度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 核查辦法】 (1)核查鋼筋合格證、試驗報告和復驗報告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核查鋼筋連接方式和試驗報告。 (3)核查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核查主筋距樁頂距離、多節(jié)樁錨固鋼筋位置等是否符合預制鋼筋骨架質量檢驗標準規(guī)定。 (5)核查主筋間距、樁中心線、箍筋間距、樁頂鋼筋網片、多節(jié)樁錨固鋼筋長度是否符合預制樁鋼筋骨架質量檢驗規(guī)定。 (6)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不能體現(xiàn)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3、預制樁的接頭 【基本要求和內容】 (1)預制樁的接頭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電焊接樁的焊縫及電焊接樁結束后的停歇時間; 2)電焊接樁的上下節(jié)樁節(jié)間的縫隙墊鐵; 3)硫磺膠泥接樁的上節(jié)樁的外露錨筋和下節(jié)樁的預留孔; 4)硫磺膠泥接樁的膠泥澆注時間和澆注后的停歇時間。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電焊焊縫質量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及設計要求;電焊接樁結束后的停歇時間應大于1min,焊條應按設計要求采用。 (3)電焊接樁的上下節(jié)樁節(jié)間的縫隙應用鐵片墊密焊牢,不得用鋼筋頭或塑片疊焊。 (4)硫磺膠泥接樁的上節(jié)樁的外露錨筋應除銹無污染和下節(jié)樁的預留孔無雜物堵塞。 (5)硫磺膠泥接樁的膠泥澆注時間不得超過2min;送上節(jié)樁使兩端面貼合,硫磺膠泥自然冷卻時間應大于7min。 【核查辦法】 (1)核查隱蔽工程的焊接材料、硫磺膠泥材料等相關產品的質量證明文件、中文說明及檢驗報告等。 (2)核查電焊接樁結束后的停歇時間、硫磺膠泥接樁的膠泥澆注時間和澆注后的停歇時間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要求。 (3)核查硫磺膠泥接樁的上節(jié)樁的外露錨筋是否除銹和下節(jié)樁的預留孔有無雜物堵塞,硫磺膠泥注入預留孔是否溢出孔外至樁頂整個平面。 (4)核查電焊接樁的上下節(jié)樁節(jié)間的縫隙是否用鐵片墊密焊牢并符合規(guī)定要求。 (5)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核查的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4、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 【基本要求和內容】 (1)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必須在鋼筋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后,提請有關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2。 (2)放置鋼筋籠前,應對原材料、鋼筋連接件、鋼筋籠進行檢查。 (3)主筋、箍筋直徑、間距和長度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4)鋼筋的材質檢驗應符合設計要求。 (5)鋼筋籠埋置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 核查辦法】 (1)核查鋼筋合格證、試驗報告和復驗報告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核查鋼筋連接方式和試驗報告。 (3)核查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核查主筋間距、長度、箍筋間距是否符合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質量檢驗標準的規(guī)定。 (5)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6)核查鋼筋籠埋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體現(xiàn)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5、鋼筋混凝土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必須在鋼筋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在模板合模前或澆搗混凝土前,提請有關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2。 (2)縱向受力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3)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shù)量、接頭面積百分率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4)箍筋、橫向鋼筋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間距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5)預埋件的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6)重要構件的鋼筋結點隱蔽應附簡圖。 【核查辦法】 (1)核查鋼筋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是否合格,并與實際鋼筋相符。 (2)核查鋼筋連接件試驗報告,連接試件是否合格。 (3)核對縱向受力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核對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面積百分率等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5)核查箍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間距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核查預埋件的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7)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8)核查重要構件的鋼筋結點隱蔽是否附有簡圖。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6、砌體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砌體工程中所含有的隱蔽工程主要有以下內容:配筋砌體工程鋼筋安裝、填充墻拉結鋼筋; (2)配筋砌體工程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3)填充墻拉結鋼筋的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4)砌體工程驗收前,必須提請有關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 核查辦法】 (1)核查鋼筋合格證書、鋼筋性能試驗報告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根據(jù)設計圖紙檢查配筋砌體工程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核查填寫砌體留置的拉結鋼筋或網片的位置是否與砌體皮數(shù)相符合,拉結鋼筋、規(guī)格、數(shù)量和豎向間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7、鋼結構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鋼結構工程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焊縫; 2)鋼結構涂裝工程涂裝前處理后的鋼材表面、緊固件、螺栓等被覆蓋零部件; 3)每遍涂層; 4)網架結構的支承墊塊、螺栓球節(jié)點接縫、多余螺孔封口。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焊縫外觀質量尺寸允許偏差、焊縫長度應符合《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附錄A及設計要求。 (3)涂裝前鋼材表面不應有焊渣、焊疤、灰塵、油污、水和毛刺等,所有緊固件、螺栓等被覆蓋的零部件的數(shù)量、間距、布置方式等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要求。 (4)每遍涂層的次數(shù)、厚度應滿足設計及有關規(guī)定。 (5)網架結構的支承墊塊的種類、規(guī)格、擺放位置和朝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橡膠墊塊和剛性墊塊之間或不同類型剛墊塊之間不得互換使用。 (6)螺栓球節(jié)點應將所有接縫用油膩子填嵌嚴密,并應將多余螺孔封口。 【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隱蔽工程的鋼材、焊接材料、緊固件等相關產品的質量證明文件及檢驗報告等。 (2)核查涂料、涂裝遍數(shù)、涂層厚度是否均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要求。 (3)檢查支承墊塊的種類、規(guī)格、擺放位置和朝向是否符合規(guī)定。 (4)檢查螺栓球節(jié)點是否將所有接縫用油膩子填嵌嚴密并將多余螺栓孔封口。 (5)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 核定原則】 凡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主要的檢查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工程內在質量,核查的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8、地面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地面工程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各構造層隱蔽驗收; 2)建筑物地面下的溝槽、暗管; 3)建筑物地面的變形縫(沉降縫、伸縮縫和防震縫)節(jié)點構造作法; 4)有特殊要求的立管、套管、地漏與地面、樓板節(jié)點之間的密封處理。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各構造層所采用的材料、厚度、作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3)建筑地面下的溝槽、暗管位置、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 (4)變形縫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建筑地面的變形縫應貫通建筑地面的各構造層;沉降縫和防震縫內應清理干凈,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蓋并應與面層齊平。 (5)有特殊要求的立管、套管、地漏與地面、樓板節(jié)點之間的密封處理應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有排水要求的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核查辦法】 (1)核查所用材料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重要材料的復驗報告是否齊全。 (2)核查各構造層、上述項目各構造節(jié)點位置、施工情況、所用材料等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3)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主要的檢查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工程內在質量,核查的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9、門窗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門窗工程包括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特種門及門窗玻璃等,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預埋件和錨固件的埋設; 2)隱蔽部位的防腐、填嵌處理; 3)固定玻璃的釘子或鋼絲卡的數(shù)量、規(guī)格、位置及玻璃墊塊的設置。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門窗預埋件和錨固件的數(shù)量、位置、埋設方式及與框的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 (3)門窗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縫隙應采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 (4)木門窗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金屬門窗和特種門的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 (5)固定玻璃的釘子和鋼絲卡的數(shù)量、規(guī)格、位置安裝方法以及橡膠墊的設置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6)金屬門窗防雷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核查辦法】 (1)核查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預埋件和錨固件、固定玻璃的釘子或鋼絲卡與特種門的防腐處理情況。 (2)核查窗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的填嵌情況。 (3)核查金屬門窗防雷裝置的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0、幕墻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幕墻工程包括玻璃幕墻(含全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組合幕墻等,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埋設; 2)構件的連接節(jié)點處理; 3)變形縫及墻面轉角處的構造節(jié)點處理; 4)幕墻防雷裝置施工; 5)幕墻防火構造處理; 6)幕墻保溫層及防潮層的設置。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主體結構與幕墻連接的各種預埋件,其數(shù)量、規(guī)格、位置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各種連接件緊固件應安裝牢固,螺栓應有防松脫措施。 (3)幕墻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及幕墻面板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4)幕墻應形成自身的防雷體系,并與主體結構的防雷體系可靠地連接,嚴禁串聯(lián)。 (5)幕墻的防火、保溫、防潮材料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充應密實、均勻、厚度一致,防火層應采取隔離措施,襯板應采用經防腐處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鋼板,不得采用鋁板,防火層的密封材料應采用防火密封膠,防火層與玻璃的間距應大于40mm。 (6)幕墻四周,幕墻內表面與主體結構之間的連接節(jié)點、各種變形縫、墻角的連接節(jié)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幕墻立柱下部節(jié)點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7)幕墻金屬框架、金屬框架與金屬掛件的連接節(jié)點的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8)幕墻上、下及側邊四周應鑲入固定玻璃槽內,不得與槽底及槽側壁直接接觸,懸吊式玻璃幕墻與槽底間間隙,落地式玻璃幕墻玻璃與槽底間墊塊應符合設計要求。 (9)組合幕墻不同面板材料的分界線處框架龍骨應設置雙立柱、雙橫向桿件,分別固定牢固,并應留置不小于10mm的間隙。 【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項目的隱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預埋件(或后置設件)的埋設。 (2)核查防雷、防火、防潮、保溫的施工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核查構件的連接節(jié)點,變形縫及墻面轉角處的構造節(jié)點的處理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 (3)主要的檢查內容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1、墻面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墻面工程包括室內頂棚、墻面的抹灰工程以及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裱糊飾面、軟包飾面、罩面板飾面、紡織品類壁飾工程等,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飾面板的連接、連接件之間的連接; 2)外墻面的防水層; 3)裱糊飾面工程用的膩子、基底封閉底漆; 4)軟包飾面工程的封閉底膠、內襯材料; 5)飾面工程的基層(或基體)質量; 6)抹灰工程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及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的加強措施。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飾面板安裝中連接件與墻體的連接、連接件與飾面板的連接、連接件之間的連接應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外墻防水層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 (4)裱糊飾面工程的基層含水率應符合不同基層的要求: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層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新建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層基層墻面在刮膩子前應涂刷抗堿封閉底漆;舊墻面在裱糊前應清除疏松的舊裝修層,并涂刷界面劑;鶎颖砻嫫秸龋⒚娲怪倍燃瓣庩柦菓弦(guī)范要求;裱糊前應用封閉底膠涂刷基層。 (5)軟包飾面工程所使用的封閉底膠,內襯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 (6)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項目的隱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飾面板的連接情況(連接件與墻體、連接件與飾面板、連接件之間)。 (2)核查外墻防水層施工情況,飾面工程基層處理情況,軟包飾面工程使用內襯材料情況等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無基層的處理情況,軟包飾面工程內襯材料使用情況,飾面板安裝連接情況,外墻防水層及裱糊工程施工情況,抹灰工程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及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的加強措施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2、輕質隔墻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輕質隔墻工程包括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等。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 2)預埋拉結筋埋設; 3)龍骨安裝; 4)填充材料的鋪置; 5)設備管線的安裝等。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輕質隔墻工程包括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墻等,隔墻安裝所需的預埋件、連接件的位置和數(shù)量以及連接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骨架隔墻中龍骨間距及構造連接方法,木龍骨及木飾的防火和防腐處理,設備管線安裝,門窗洞口部位加強龍骨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邊框龍骨安裝與基體結構連接必須位置正確、牢固平直,無松動。 (4)骨架隔墻內填充材料應干燥,填充密實均勻,接頭無空隙、下墜。 (5)玻璃磚砌筑隔墻中預埋拉結筋及玻璃隔墻框樘與基體結構的連接必須牢固,位置正確。 【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項目的隱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預埋件、連接件的設置及連接方法。 (2)核查木龍骨及木飾面板的防火、防腐處理,龍骨及設備管線的安裝,填充材料、拉結筋的施工等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體現(xiàn)不出隔墻安裝所需的預埋件、連接件的位置及數(shù)量以及連接方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骨架隔墻邊框龍骨安裝與基體結構連接,中龍骨間距及構造連接、門窗洞口部位加強龍骨安裝情況,木龍骨及木飾面板的防火、防腐處理(使用涂料的品種、涂刷遍數(shù)或厚度等),填充材料施工(使用材料、填充情況)。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3、吊頂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吊頂工程包括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花柵吊頂、玻璃吊頂?shù),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房間凈 高和基底處理; 2)預埋件和拉結筋的設置; 3)龍骨及吊(桿)的安裝; 4)木龍骨、木吊桿防火、防腐處理; 5)填充材料的設置; 6)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調試。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安裝龍骨前應對房間凈高和洞口標高進行交接檢驗,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吊頂內的管道、設備及其支架安裝應符合設計標高要求,基層缺陷應處理完善,所有管線應驗收合格。 (3)基底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用金屬網做抹灰基底時,金屬網必須鋪釘牢固,接頭在骨架主筋上。 (4)預埋件和拉結筋的設置應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5)木龍骨、木吊桿的防火、防腐應符合設計和相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 (6)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7)吊桿、龍骨的安裝必須牢固,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shù)鯒U長度大于1.5m時,應設置反支撐。 (8)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管道和設備的調試應在安裝飾面板前完成。 【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項目的隱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預埋件、拉結筋、填充材料的設置。 (2)核查基層缺陷的處理,木龍骨、木吊桿防火、防腐處理,龍骨及吊桿、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調試等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體現(xiàn)不出房間凈高、洞口標高以及吊頂內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安裝標高,預埋件、拉結筋、填充材料設置情況(材料、位置、數(shù)量)及填充料鋪設厚度等,基層缺陷的處理,木龍骨、木吊桿防火、防腐處理情況(使用材料、涂刷遍數(shù)或厚度),龍骨及吊桿、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調試(使用材料、安裝位置,接頭處理,調試時間、吊桿長度大于1.5m時的處理),花柵的防火、防潮、防銹處理等。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4、細部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細部工程包括細木制品、木制固定家具、花飾、欄桿、欄板、扶手等,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木制品的防潮、防腐、防火處理; 2)細部工程的預埋件埋設及節(jié)點的連接。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木制品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潮、防腐、防火處理。 (3)櫥柜、護欄和護手安裝預埋件的數(shù)量、規(guī)格、位置以及護欄與預埋件的連接節(jié)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項目的隱蔽驗收記錄能否反映預埋件的設置以及節(jié)點的連接情況。 (2)核查木制品防潮、防腐、防火的處理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 (3)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體現(xiàn)不出預埋件的設置(數(shù)量、規(guī)格、位置),護欄與預埋件的連接情況,木制品的防潮、防火、防腐處理(按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5、地下防水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地下防水工程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細部節(jié)點(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加強部位等)的設置和構造; 2)水泥砂漿防水層的平均厚度; 3)陰陽角處水泥砂漿圓弧形處理; 4)頂板、底板、外墻防水層的保護層; 5)涂料防水層的遍數(shù)、厚度及胎體增強材料、卷材、涂膜防水層的搭接寬度; 6)塑料板防水層的塑料板緩沖襯墊、兩幅塑料板的搭接焊縫; 7)金屬板防水層中金屬板的拼縫及金屬板與建筑結構的錨固件連接。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等設置和構造,均須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 (3)水泥砂漿防水層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值的85%。 (4)水泥砂漿防水層、卷材防水層、塑料板防水層等陰陽角處應做圓弧形處理。 (5)防水層保護層的做法應滿足設計要求及現(xiàn)行規(guī)范《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的規(guī)定。 (6)涂料防水施工前應先在基面上涂一層與涂料相容的基層處理劑,防水層的遍數(shù)、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厚度的80%;兩幅卷材短邊和長邊的搭接寬度均不應小于100mm,涂料防水層施工縫搭接寬度應大于100mm。 (7)緩沖襯墊應用暗釘圈固定在基層上,下部塑料板應壓住上部塑料板。 (8)金屬板防水層中焊縫處理質量、尺寸允許偏差應滿足設計要求及現(xiàn)行規(guī)范《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的規(guī)定。 【核查辦法】 (1)核查相關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性能檢測報告)、現(xiàn)場抽樣試驗報告或試塊強度報告是否齊全。 (2)核查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加強部位等設置和構造及各防水隱蔽工程做法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3)核查相關操作人員崗位資格證書。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監(jiān)理手續(xù)是否齊全。 【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體現(xiàn)不出各防水層的做法及細部構造。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處理后未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6、屋面防水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屋面防水工程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屋面基層及各構造層隱蔽驗收; 2)水落口、泛水、變形縫、伸出屋面管道、天溝、檐溝、檐口、立面防水層端部等節(jié)點防水構造做法或收頭處理; 3)分格縫及密封材料(找平層、保溫層、細石混凝土防水層、水泥砂漿保護層、細石混凝土保護層等需設分格縫和密封材料的構造層); 4)卷材、涂膜防水屋面陰陽角處找平層圓弧處理,剛性防水屋面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與立墻及突出屋面結構等交接處柔性處理; 5)卷材、涂膜防水層的搭接寬度和附加層。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1)屋面基層及構造層所采用的材料、厚度、作法(包括防水層遍數(shù))應滿足設計要求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2)水落口、泛水、變形縫、伸出屋面管道、天溝、檐溝、檐口、立面防水層端部等節(jié)點防水構造做法及收頭處理應按設計圖紙和規(guī)范要求設置。 (3)水泥砂漿和細石混凝土找平層(剛性防水層)縱橫最大間距不宜大于6m,瀝青砂漿找平層不宜大于4m,水泥砂漿保護層分格面積宜為1m2,細石混凝土保護層分格面積不大于36m2。使用新型材料應按相關標準規(guī)定進行分格。 (4)卷材、涂膜防水層面陰陽角處應做圓弧處理,轉角處圓弧半徑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剛性防水層面的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與立墻及突出層面結構等交接處抱歉應做柔性密封處理。 (5)卷材搭接寬度應滿足《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7的要求,涂膜防水層胎體長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50mm,短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70mm。 【核查辦法】 (1)核查相關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性能檢測報告)、現(xiàn)場抽樣試驗報告或試件強度報告。 (2)核查各構造層、各構造節(jié)點位置、施工情況、所用材料等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3)核查相關操作人員崗位資格證書。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無基層的處理情況,無防水各細部的處理情況。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17、隔熱保溫工程 【基本要求和內容】 (1)隔熱保溫工程包括屋面與墻面的隔熱保溫,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項目驗收的內容有: 1)架空屋面的架空隔熱制品、漿砌承托材料(粘土磚或混凝土砌塊)、通風屋脊(當屋面寬度大于10m時)剖面高度及做法; 2)松散或板狀保溫材料或整體現(xiàn)澆(噴)保溫材料用于屋面保溫層的各構造層(按設計圖紙要求,可能是結合層、找平層、防水層、保護層等)的做法; 3)蓄水屋面的溢水口、過水孔、排水管、溢水管的大小、位置、標高,防滲漏蓄水試驗隱蔽驗收; 4)種植屋面的擋墻泄水孔及孔內側放置的疏水粗細骨料,防滲漏蓄水試驗隱蔽驗收; 5)板狀保溫材料用于墻面保溫層的各構造層隱蔽驗收、排風節(jié)點的做法。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見質控(建)表4.1.5.3。 (2)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性能等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3)松散保溫材料施工基層須干燥同時應分層鋪設并壓實,及時進行找平層和防水層施工;板狀保溫材料也要求基層干燥,鋪設要求基層平整,鋪板要平,縫隙要嚴,上下層接縫要相互錯開;整體現(xiàn)澆(噴)保溫層材料宜用機械攪拌并應色澤一致。 (4)蓄水屋面的溢水口、過水孔、排水管、溢水管的大小、位置、標高的留設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且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裝完畢。 (5)種植屋面的擋墻泄水孔的留設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不得堵塞。 【核查辦法】 (1)核查上述隱蔽項目所用材料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進場驗收記錄,對重要材料應有復驗報告; (2)核查各構造層、各構造節(jié)點位置,施工情況、所用材料等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 (3)核查蓄水屋面、種植屋面的各孔、管、口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有防滲漏蓄水試驗隱蔽驗收。 (4)核查驗收意見是否明確,簽證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能反映隱蔽工程的內在質量,無保溫隔熱層的材料、厚度、做法等情況。 (3)主要的檢查內容和質量指標不符合設計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重新報驗。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真實或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手續(xù)不齊全。 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隱蔽檢查驗收記錄一般部位由技術員填寫,再由項目工程部組織、質檢部主持驗收,合格后由質檢部辦理驗收手續(xù)等級歸檔,移交資料部門存檔。 重要部位的驗收由項目經理部驗收合格后,由質檢部聯(lián)系建設單位約請設計人員,進行鑒定驗收或確定處理方案,辦理驗收手續(xù)后登記歸檔,移交資料部門存檔。 隱蔽工程驗收程序 1、隱蔽工程自檢合格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監(jiān)理人員和工程分管人員并注明驗收時間和內容。 2、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由工程分管人員、監(jiān)理人員、施工單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等共同驗收,有必要時要有下一程序施工班組參加。 3、基底、基槽、樁基礎工程要有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相關負責人員和相關檢測單位負責人參加。 4、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由監(jiān)理人員和工程分管人員簽署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后,施工單位方可進行下一程序施工。 5、隱蔽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經整改后必須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簽署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允許下一程序的施工。 6、砌體拉接鋼筋工程由監(jiān)理人員或分管人員的日常檢查進行抽查驗收。 7、隱蔽工程驗收不合格的,限期必須整改,如未及時整改將對施工單位按"相關獎罰細則"予以警告或處罰。 參加隱蔽驗收的單位中必須有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重要工程部位(比如基槽與基礎)需要設計單位、勘察單位與政府部門參與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