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夯處理地基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強夯夯錘質量宜為10~6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圓形,錘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宜為25~80kPa,單擊夯擊能高時,取高值,單擊夯擊能低時,取低值,對于細顆粒土宜取低值。錘的底面宜對稱設置若干個上下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宜為300~400mm。

② 強夯法施工,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a.清理并平整施工場地;

b.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并測量場地高程;

c.起重機就位,夯錘置于夯點位置;

d.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e.將夯錘起吊到預定高度,開啟脫鉤裝置,夯錘脫鉤自由下落,放下吊鉤,測量錘頂高程;若發(fā)現(xiàn)因坑底傾斜而造成夯錘歪斜時,應及時將坑底整平;

f.重復步驟e,按設計規(guī)定的夯擊次數(shù)及控制標準,完成一個夯點的夯擊;當夯坑過深,出現(xiàn)提錘困難,但無明顯隆起,而尚未達到控制標準時,宜將夯坑回填至與坑頂齊平后,繼續(xù)夯擊;

g.換夯點,重復步驟c至f,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

h.用推土機將夯坑填平,并測量場地高程;

i.在規(guī)定的間隔時間后,按上述步驟逐次完成全部夯擊遍數(shù);最后,采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松土夯實,并測量夯后場地高程。

2、強夯置換處理地基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強夯置換夯錘底面宜采用圓柱形,夯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宜大于80kPa。

② 強夯置換施工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a.清理并平整施工場地,當表層土松軟時,可鋪設1.0~2.0m厚的砂石墊層;

b.標出夯點位置,并測量場地高程;

c.起重機就位,夯錘置于夯點位置;

d.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e.夯擊并逐擊記錄夯坑深度;當夯坑過深,起錘困難時,應停夯,向夯坑內填料直至與坑頂齊平,記錄填料數(shù)量;工序重復,直至滿足設計的夯擊次數(shù)及質量控制標準,完成一個墩體的夯擊;當夯點周圍軟土擠出,影響施工時,應隨時清理,并宜在夯點周圍鋪墊碎石后,繼續(xù)施工;

f.按照“由內而外、隔行跳打”的原則,完成全部夯點的施工;

g.推平場地,采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松土夯實,并測量夯后場地高程;

h.鋪設墊層,分層碾壓密實。

3、夯實地基宜采用帶有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夯錘的質量不應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起重質量。履帶式起重機應在臂桿端部設置輔助門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起落錘時,機架傾覆。

4、當場地表層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鋪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的施工措施。施工前,宜將地下水位降低至坑底面以下2m。施工時,坑內或場地積水應及時排除,對細顆粒土,尚應采取晾曬等措施降低含水量。當?shù)鼗恋暮康,影響處理效果時,宜采取增濕措施。

5、施工前,應查明施工影響范圍內地下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6、當強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動和側向擠壓對鄰近建構筑物產生不利影響時,應設置監(jiān)測點,并采取挖隔振溝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7、施工過程中的監(jiān)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開夯前,應檢查夯錘質量和落距,以確保單擊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

② 在每一遍夯擊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夯完后檢查夯坑位置,發(fā)現(xiàn)偏差或漏夯應及時糾正。

③ 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shù)、每擊的夯沉量、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和總夯沉量、夯點施工起止時間。對強夯置換施工,尚應檢查置換深度。

④ 施工過程中,應對各項施工參數(shù)及施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8、夯實地基施工結束后,應根據(jù)地基土的性質及所采用的施工工藝,待土層休止期結束后,方可進行基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