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發(fā)布文件,對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依據(jù)本次修訂的新規(guī),共有11個強制性條文:
【01】
3.2.11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02】
5.2.3 發(fā)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聯(lián)鎖,嚴禁并列運行。
【03】
6.2.1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04】
6.2.3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zhì)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識。
【05】
7.7.3 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術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06】
9.2.2 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
2 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 24V;
3 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nèi)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07】
9.2.5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08】
9.3.10 對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設備, 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xiàn)場總電源開關的前側(cè),并應設置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應急自備電源。
【09】
10.1.4 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編制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jīng)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工程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10】
10.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jīng)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
10.3.2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