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結構設計控制要點

原則:經(jīng)濟、合理、安全、優(yōu)化

一.選用的標準圖集及技術措施:
為統(tǒng)一出圖的質量,建議采用以下標準圖集、技術措施:
《混凝士結構施工圖平面整體表示方法制圖規(guī)則與構造詳圖(現(xiàn)澆混凝士框架、剪力墻、框架-剪力墻、框支剪力墻結構)》

二.設計單位注意事項:
1.從方案到施工圖設計,設計單位需向甲方提供各專業(yè)至少3次以上過程文件(以圖形、表格或文字方式),時間為方案確定、初步設計提交正式文件前、施工圖設計提交正式文件前,結構專業(yè)提供的內(nèi)容包括:
1)分析與設計參數(shù)定義;
2)設計荷載取值;
3)結構計算的總體控制要求;
4)基礎選型(內(nèi)附基礎埋深的相對標高和對應的絕對標高以及室外地坪的原貌、標高和設計絕對標高);
5)地下室及上部結構的結構布置方案(包括各層豎向、水平構件的定位、截面尺寸和主要連接節(jié)點構造大樣、閣樓及坡屋面結構布置方案);
6)地下室底板和頂板的結構找坡(排水)方案(要求地下室各部位地坪特殊標高處注明結構標高與建筑標高的關系)、后澆帶(包括底板、頂板和外墻、樓蓋等部位)布置方案、地下室層高、各設備用房(如發(fā)電機房、高低壓配電房等)的層高和凈高要求、上部結構層高要求等結構技術過程文件,供甲方掌握和確認。
以在結構安全的基礎上合理、經(jīng)濟和優(yōu)化設計,取得良好的技術經(jīng)濟指標。
2.項目組各結構設計人員應始終保持技術措施、設計概念的一致性:在結構布置、構件選型、材料選用以及構造做法等結構技術措施上應協(xié)調一致,避免差異,否則必然造成施工成本及設計工程量增加。
3.設計單位需及時協(xié)助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完成本工程的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合格后需向甲方提供各專業(yè)施工圖最終版電子文件一份,并協(xié)助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竣工圖設計。
4.地質勘察成果涉及的技術指標如鉆孔深度、抗浮水位(標高)、場地地震動參數(shù)、安全性評價等內(nèi)容及要求需經(jīng)設計單位確認或補充。
5.施工圖設計前,設計單位需書面提供樓面活載取值供甲方確認。

三.基礎設計
1.根據(jù)結構狀況(結構類型、柱網(wǎng)、荷載、有無地下室)、地質條件(地層分布、巖土物理力學指標、地下水、地震情況)、施工條件(場地周圍環(huán)境、地方污染限制、當?shù)厥┕C械、施工技術條件)三個方面從技術上初步確定二個比較適合的方案:
1)基礎形式的選擇次序:擴展地基→高強預應力管樁基礎→人工挖孔灌注樁基礎→鉆(沖)孔灌注樁基礎→筏板基礎;
2)常用樁基礎選型原則:高強砼預應力管樁→人工挖孔(混凝土護壁)→鉆(沖)孔(泥漿護壁,水下灌砼);
3)高強砼預應力管樁施工選擇次序:錘擊→靜壓;
4)對高層建筑≥18層,預應力管樁優(yōu)先選用大直徑Φ500、Φ600。
2.設計時應對初定的二個基礎方案進行經(jīng)濟比較,包括樁、承臺、工期和施工現(xiàn)場的影響。對預應力管樁基礎,應增加比較大直徑與次直徑情況下的樁與承臺造價。
3.選擇一個技術可靠、經(jīng)濟性好、工期合理的方案呈報批準后,進行基礎施工圖設計。
4.對場地復雜或大面積樓盤的基礎設計,應根據(jù)巖土分布,在滿足沉降等設計要求的情況下,分塊(分棟)采取適用的基礎形式、樁徑,以節(jié)約造價及滿足工期要求。
5.采用樁基礎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及Ra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豎向荷載效應標準組合:
在軸心豎向力Qk作用下:Qk≤Ra,在偏心豎向力Qikmax作用下,尚應滿足Qikmax≤1.2Ra;
2)豎向荷載與風荷載效應標準組合:
在軸向豎向力Qk作用下Qk≤1.2Ra,在偏心豎向力Qikmax作用下,尚應滿足Qikmax≤1.3Ra;
3)豎向荷載與地震作用效應標準組合:
在軸心豎向力Qk作用下Qk≤1.25Ra,在偏心豎向力Qikmax作用下,尚應滿足Qikmax≤1.5Ra;
設計時應按滿足第1)條要求后,進行第2)、3)條驗算,同時除按地基巖土條件確定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Ra外,樁身尚應滿足截面承載力設計值的要求。
6.對高強砼預應力管樁:
1)常用管樁參數(shù)取值表:

根據(jù)場地巖土分布及預計樁長選;
2)對非抗拔樁,可利用樁的縱向鋼筋或另加插筋錨入承臺,兩者無特殊情況不應同時采用;
3)對管樁承臺,底筋50%上彎即可;
4)采用高強混凝土預應力管樁(PHC,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C80)基礎時,如無特殊要求,應采用A型管樁;
5)設計中應明確管樁節(jié)間的焊接(滿焊)要求(尤其對抗拔樁,否則按最后一節(jié)管樁計算抗拔力),并注明壁厚、樁尖構造等;
6)樁頂與承臺的連接須區(qū)分抗拔與非抗拔的要求;
7)根據(jù)廣東省《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DBJ 15-31-2003第10.3.3條規(guī)定,樁頂嵌入設有混凝土墊層的承臺的長度為50mm即可;
8)對預應力管樁基礎,要求提供靜壓和錘擊兩種工藝標準;
9)對先開挖后打樁的施工順序,若施工中樁頂標高低于設計標高時要求提供樁頂接駁大樣;
10)對采用管樁基礎的地下室,其外墻中的單層柱子以單柱單樁為宜,同時可在外墻的拐角處視墻體跨度大小情況布置一管樁;
7.灌注樁的配筋率為0.2~0.65%。地質條件差,樁徑小取大值,地質條件好,樁徑大取小值。
8. 基礎(地下室)的埋深設計:
1)根據(jù)廣東省《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DBJ15-31-2003第6.1條以及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50007-2002第5.1.2、5.1.3條規(guī)定,在滿足地基穩(wěn)定和變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礎宜淺埋。對樁基礎,其埋置深度取建筑物高度的1/20。此外還應比較場地地貌的原始標高與設計標高的關系,以確定填土或挖土兩者對基礎埋深不同的處理要求;
2)由于塔樓基礎(承臺)與底板結合,設置在同一標高平面,有更好的基礎整體性,受力傳遞明確,同時避免出現(xiàn)延性差的小剪跨比剪力墻(柱),亦簡化施工工序有利于保證施工質量,故高層結構在有地下室的塔樓基礎(承臺)與底板應取同一標高(無地下室部分按第1)條設計;
9.電梯井剪力墻基礎與地下室底板不能一次澆筑時應處理好施工縫問題:電梯底坑井壁與電梯基礎不能同時澆筑時建議于基礎以上300mm處增設止水鋼板(厚度3mm,寬300mm)。
注:電梯底坑井壁與基礎不允許以“采取擴寬至基礎邊的做法”來達至一次澆筑。
10.對‘T’形或‘I’形墻柱截面,有條件的盡量設置三角形、矩形或菱形基礎以增強基礎的糾偏能力,避免設置‘T’形或‘I’形基礎。
11.對樁基承臺,除單樁、雙樁、兩柱(或多柱)聯(lián)合承臺、電梯承臺以及體積超過15m3的樁基承臺需要設置面層構造鋼筋外,其余承臺一律不需設置。當基礎面與地下室底板面標高一致時,底板面的貫通筋應視為基礎面層的附加構造筋。

四.塔樓平面布置原則
1.墻布置:
1)應盡量在建筑物周邊布置剪力墻,削弱內(nèi)筒;
2)結構的豎向構件布置:剪力墻、柱的平面布置,以滿足建筑的使用功能為目標,室內(nèi)要求不露墻、柱角(不得已時墻、柱角應凸向次要空間或藏在家具布置處);
3)窗-窗間或窗-門間墻肢,其截面高度滿足結構計算要求即可,余下尺寸(>100mm時)采用磚砌(注意需滿足門窗洞口的寬度要求),不得將墻肢截面人為擴大至門窗洞邊;
注:所有豎向受力構件截面必須沿建筑物高度由下至上合理進行內(nèi)收,使側向剛度下大上小,逐漸均勻變化。
4)剪力墻的抗震等級、數(shù)量和配筋是影響結構含鋼量的關鍵因素,應嚴格控制剪力墻布置的數(shù)量,避免結構剛度過大而導致吸收過大的地震力(尤其在核心筒的位置),不得隨意加大墻肢長度,同時盡量避免設計成短肢剪力墻;
5)在設防烈度6度區(qū),對剪力墻的抗震等級應控制在三級及以內(nèi)(超出三級時需與甲方協(xié)商)。
2.梁布置:
1)對住宅建筑,不應設置穿越廳、房的梁,保證室內(nèi)不露出梁角線的優(yōu)先順序:客、餐廳→走道→主臥室→次臥室→其他房間,即:
●客、餐廳與主臥室的隔墻,墻、柱及梁應保證客、餐廳墻面平整;
●客、餐廳與次臥室或其它輔助房間的隔墻,墻、柱及梁應保證客、餐廳墻面平整;
●主臥室與次臥室或其他輔助房間的隔墻,墻、柱及梁應保證主臥室墻面平整;
●主要走廊與主、次臥室或其他輔助房間的隔墻,墻、柱及梁應保證走廊墻面平整。
2)一般跨度樓蓋采用梁板結構,較大空曠房間可采用井字梁結構;
3)住宅中下沉式衛(wèi)生間周邊,如設次梁,宜使梁底平板底。對臥室與衛(wèi)生間相鄰的情況,結構次梁應偏入衛(wèi)生間,確保房間不見梁線。該次梁在屋面取消;
4)上下樓層功能改變較大處(如復式上下層、首層改為入戶大堂、天面層梁)布置應注意是否可以拉通及避免露出下一層房間中;
5)次梁不得正搭于房間門的正上方;
6)坡屋頂轉折處結構按折板設計不宜設折梁;
7)衛(wèi)生間內(nèi)應避免有梁穿過,有梁穿過時應注意降板,并預留泄水孔;
8)一般情況下,小房間與走道分隔墻下和臥室的衣帽間間墻下不設梁,以方便業(yè)主房間布置和適應業(yè)主的二次裝修;
9)房間與衛(wèi)生間、廚房等有高差位置,如隔墻厚100,跨度≤4m,梁寬宜選150;
10)電梯廳無隔墻位置不應設梁;
11)對屋蓋型式為坡屋蓋的住宅結構,如要求設置閣樓層,則于閣樓層應設置上人洞口;閣樓層的梁系布置要兼顧下層天花但不得設置反梁;盡量優(yōu)化墻柱數(shù)量和截面尺寸,以提供最大使用空間;
注:閣樓層的建筑和結構圖中避免出現(xiàn)“閣樓”二字,代之以“××標高層建筑或結構平面”。
12)坡屋蓋下的閣樓層,若設置落地玻璃門窗時要求于門窗洞頂設置水平壓頂梁(該水平壓頂梁要求結合坡屋蓋考慮);
13)坡屋蓋的露臺與老虎窗相鄰時,兩者間的梁段應為水平,不作斜梁。見下圖:
3.板布置:
1)樓面凹入或開洞尺寸不宜大于樓面寬度的一半。樓板開洞總面積不宜超過樓面面積的30%。在扣除凹入或開洞后,樓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5m,且開洞后每一邊樓板的凈寬度不應小于2m,否則按JGJ3-2002中第4.3.8條采取構造措施予以加強;
2)戶型平面中在可能前提下客廳與餐廳做大板結構,取消二者之間的梁;
3)對主臥室內(nèi)的衛(wèi)生間,一般采用凹板處理,不需設梁;
4.樓梯:
1)樓梯梯段凈空2.2m,并考慮裝修與抹灰層厚50mm的因素;
2)對剪刀梯,按下圖設梁以減少板厚、配筋:
5.塔樓平面超長構造處理措施:
1)設置后澆帶:一般要求2月后用微膨脹混凝土回灌;對沉降后澆帶,圖紙應作特別標示和明確回筑時間要求;
2)設置伸縮縫:伸縮縫從±0.00以上開設置。縫寬滿足規(guī)范抗震縫寬度要求;±0.000以下伸縮縫處雙柱應合并按單柱設計。

五.荷載設計
1.恒載:荷載的選取對結構造價產(chǎn)生重大影響,尤其板厚應根據(jù)具體計算要求和構造要求確定,不應隨意加大。各荷載取值應報我司批準后執(zhí)行;
2.結構計算的鋼筋混凝土容重:一般取值25kN/m²;
3.填充墻容重:按公司現(xiàn)階段材料的使用情況,住宅樓和裙房外墻采用灰砂磚,容重取19kN/m3;內(nèi)墻選用蒸壓加氣砼砌塊,容重取7.0kN/m3。當填充墻為其它材料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計算;
4.當?shù)装逑碌耐临|較好時,地下室底板自重、作用在其上的恒、活載宜考慮由底板下的土層直接承受,不應傳遞至基礎;
5.外墻折減:
1)飄窗臺部分墻按實墻段計算,不折減,但設計為反梁時,墻荷載應扣除反梁部分的自重;
2)無飄窗臺的開窗墻段按實墻段的0.8系數(shù)折減;
3)落地門、窗墻段按實墻段的0.65系數(shù)折減或按實際選用材料自重計算。
6.考慮到目前常用計算輔助軟件的局限,設計輸入填充墻荷載時應注意扣除梁板重疊部分的板重、裝修層及抹灰層恒載和活載。
7.裝修層及抹灰層恒載客廳一般取1.5kN/m²,其余全按1.2kN/m²取值。
8.上人屋面防水隔熱層恒載一般取3.0kN/m²。
9.衛(wèi)生間凹槽采用容重≤7.5kN/m³的陶;炷粱靥。
10.室內(nèi)地下室頂板在考慮施工時堆放材料或作臨時工場的荷載,該荷載宜控制在5kN/m²以內(nèi),但應在結構總說明中注明施工時堆載不得超過5kN/m²。
11.地下室頂板覆土平均厚度取0.8m,局部1.0m(結構荷載計算按1.0m);消防車荷載僅要求布置在消防車道及登高面上,同時考慮地下室頂板的覆土厚度對消防車輪壓局部荷載的擴散作用;種樹位置按覆土1.0m考慮(已包括樹重)。
12.活載: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zhí)行;
2)消防荷載:按車道加每邊1.5m人行道、消防登高面作為分布范圍;設計時應考慮覆土對其擴散作用,常用取值10kN/m²;
3)計算地下室外墻時,其室外地面荷載取值不應低于10kN/m²,如室外地面為通行車道則應考慮行車荷載;
4)設浴缸的衛(wèi)生間均布活荷載標準值4kN/m²;
5)水泵房、變配電房和發(fā)電機房均布活荷載標準值10kN/m²;
1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未包括的部分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六.計算總體控制
對于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設計時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結構整體性能進行控制:
1.水平位移限值(層間位移):
對于高度小于150m的剪力墻結構,當某層層間有害位移值小于層間位移值的50%時,該層層間位移角限值放寬至1/800;抗震設計時,本條規(guī)定的層間位移計算應不考慮偶然偏心的影響。
2.位移比控制:
在考慮偶然偏心影響的地震作用,并強制假設在剛性樓板下的情況下,樓層豎向構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結構層間位移,A級高度高層建筑不宜大于該樓層平均值的1.2倍,不應大于該樓層平均值的1.5倍;設計時應對平面進行合理布置,應避免II類扭轉,即一般扭轉位移比應<1.35。
3.周期比控制:
結構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級高度高層建筑不應大于0.9,B級高度高層建筑、混合結構高層建筑及《高規(guī)》第10章所指的復雜高層建筑不應大于0.85。前三個振型的周期計算,第一、二振型的平動系數(shù)應接近1,扭轉系數(shù)接近0,第三振型的平動系數(shù)應接近0,扭轉系數(shù)接近1。周期比通過調整平面布置來改善,周期比總的調整原則是要加強結構外圈,或者削弱內(nèi)筒;
4.計算時一般按條件選擇單向地震加偶然偏心作用或雙向地震。如果考慮偶然偏心,則不考慮雙向地震。
5.地下室一般作為結構層輸入。如果剛度是上部結構的2倍,則將地下室頂板作為嵌固端考慮。
6.在SATWE中“梁彎矩放大系數(shù)”是為了考慮活荷不利布置。此選項和“活荷不利布置層數(shù)”互斥,不同時考慮。
7.周期折減系數(shù):住宅的剪力墻結構,考慮各片剪力墻間由磚砌體完全填充的位置較少,以及現(xiàn)場磚砌體施工質量,折減系數(shù)應取0.95-1.0。
8.連梁剛度折減系數(shù):在內(nèi)力和位移計算中,最小取0.50,一般取0.55,當結構位移由風荷載控制,不宜小于0.8。
9.活載不利布置:按《高規(guī)》5.1.8條,當樓面活荷載≥4kN/m²時,才考慮其不利布置引起的梁彎矩增大。
10.進行結構整體分析時,突出屋面的樓電梯間、屋面構架、屋面水池等可將其質量及承受的水平風力加于屋面層,本身可不參加整體計算。

七.構件設計(墻、梁、板、水池標準)
1.墻:
1)墻寬≥200,一般以50mm為模數(shù);對層數(shù)22層以下的一般剪力墻結構住宅,±0.000以上的住宅所有墻肢厚度力求不超過200mm。
2)剪力墻根據(jù)計算需要確定截面長度,對高層應減少一次及以上截面;
3)剪力墻按《高規(guī)》7.2.2.4條,當墻體穩(wěn)定性滿足要求時,厚度可不受1/20(1/25)的限制,設計時應通過穩(wěn)定性計算確定截面,不應簡單的按厚度與層高比值確定;
4)配筋導則:
a.墻受力鋼筋直徑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級鋼筋,Φ6應采用HRB335級鋼筋表示,對墻柱出現(xiàn)計算配筋情況,受力鋼筋≥Φ16時采用HRB400級鋼筋;
b.對加強部位,《高規(guī)》7.2.10條已作剪力設計調整,配筋應根據(jù)計算結果及《高規(guī)》7.2.18條確定,不應額外加大;
c.所有短肢剪力墻的箍筋除各肢設置外箍外,內(nèi)箍設拉筋滿足‘隔一拉一’做法即可;
5)對抗震等級為三(四)級的一般剪力墻,其豎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取0.25%(0.20%);對設置構造邊緣構件的剪力墻,構造邊緣構件的范圍和計算縱向鋼筋用量的截面面積AC要求嚴格按照《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guī)程》JGJ 3-2002第7.2.17條附圖7.2.17執(zhí)行,不得隨意加大AC值。
6)剪力墻各排分布鋼筋之間的拉接筋間距采用Φ6@600X600,僅在底部加強部位,約束邊緣構件以外的拉接筋間距需適當加密,一般采用Φ6@400X400。
2.柱:
1)一般以50mm為模數(shù);
2)柱根據(jù)計算需要確定截面尺寸,對高層應減少一次及以上截面;
3)配筋導則:
a.柱受力鋼筋直徑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級鋼筋,Φ6應采用HRB335級鋼筋表示,對柱出現(xiàn)計算配筋情況,受力鋼筋≥Φ16時采用HRB400級鋼筋;
3.梁:
1)截面:框架梁高一般不應超過600,在層高3m時外邊框梁宜取550;
2)配筋導則:
a.對多高層住宅及其地下室,梁受力鋼筋≥Φ16時采用HRB400級鋼筋,Φ10~14采用HRB335級鋼筋;
b.梁構造配筋和腰筋、架立筋、箍筋采用HPB235和HRB335級鋼筋;
c.所有框架梁的上部鋼筋除計算要求和抗震構造要求需要貫通外,其余上部鋼筋按架立筋進行構造配置,框架梁上部縱筋一般架立筋:一、二級抗震2Φ14,三、四級抗震2Φ12;當梁寬≥350mm時,不足4根架立筋時補架立筋2Φ12;
d.次梁上部縱筋使用架立筋(2Φ10或2Φ12)加支座負筋的配筋形式,對6m跨度以內(nèi)次梁,架立筋采用2Φ10,對6m跨度以外次梁,架立筋采用2Φ12,同時滿足計算要求。
e.框架梁或次梁采用面筋分離式配筋時請注意對于4m跨內(nèi)的梁,如架立筋與支座筋直徑相差在兩個直徑級別內(nèi),應角筋通長設置,如架立筋與支座筋直徑相差大于兩個直徑級別,應采用面筋分離式,否則將造成鋼筋量和施工工時增加;
f.高層結構,標準層梁配筋應根據(jù)不同樓層分段設計,不應僅用最大值全樓包絡,一般應劃分為四段及以上;
g.施工圖設計時應考慮到HRB400級鋼筋的錨固、綁軋長度要求較大。在相同配筋面積時選用小直徑;相鄰梁跨面、底筋宜盡量通過調整根數(shù)的方式,以減少錨固鋼筋量。
h.梁鋼筋連接或焊接為主,僅直徑大于等于28或轉換梁筋才采用機械連接;
j. 框架梁高≥600箍筋均為Φ8@150/200(2);600>框架梁高≥500箍筋均為Φ8@125/200(2);框架梁高<500箍筋均為Φ8@100/200(2);未標明次梁箍筋均為Φ6@200(2);
4.板:
1)截面
a.板厚度原則上按照1/35~1/40短跨選取板厚;
c.核心筒板厚150;
d.空調板、飄窗板厚
e.大底盤多塔裙樓屋面板厚≥150;
f.轉換層板厚:剪力墻轉換≥180mm;柱轉換≥120mm。
g.屋面板厚:≥120;
2)配筋導則:
a.一般地下室頂、底板受力鋼筋直徑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級鋼筋;
b.塔樓樓板受力鋼筋采用冷軋帶肋CRB550鋼筋,常用直徑7、8.5、10.5;
c.常用間距100、125、150、180、200;
3)樓板計算:
a.樓面:除浴、廁按彈性法外,其余用塑性法,支座與跨中彎距比值通常取1.0;
b.天面層:彈性法計算;不應采用在天面無面筋處另設鋼筋網(wǎng)的做法,應按0.1%配筋率雙向拉通后,支座不足處另加面筋;
5.由于不銹鋼水箱造價為鋼筋混凝土水箱的3~4倍,如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無強制要求,生活水池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水池。地下室生活水池按規(guī)范要求不得借用地下室本體結構。

八.普通地下室設計標準
地下室結構布置要求在結構安全的基礎上爭取經(jīng)濟、合理最大化。
1.柱的布置原則:
1)對一般地下室,柱網(wǎng)按停放3輛小車布置,柱距凈寬7.5m;盡量體現(xiàn)頂(樓)板構造板厚、構造配筋的原則。
2.地下室外墻的布置原則:
1)爭取室內(nèi)平面空間使用最大化(主要是提高停車利用率);
2)爭取地下室體表比最大化,減少彎折。
3.側壁厚度(應提供具體計算書,根據(jù)計算結構配筋):
1)地下一層側壁厚度取≥250mm;
2)地下二層側壁厚度取≥300mm;
4.對地下室頂、底板厚,不必以50為模數(shù),滿足計算要求即可;
5.頂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樓層的樓蓋應用梁板式結構,樓板厚度≥180mm,混凝土強度等級≥C30,采用雙層雙向配筋,且每層每個方向的配筋率≥0.25%。
6. 地下室埋置深度<10m,根據(jù)《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混凝土設計抗?jié)B等級為S6。地下室的底板、頂板和外墻優(yōu)先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結構,即采用抗?jié)B混凝土。
注:采用抗?jié)B混凝土的頂板系指有覆土的地下室頂板,帶有上部結構且無覆土的地下室頂板不考慮抗?jié)B混凝土。
7.處于侵蝕性介質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蝕系數(shù),不應小于0.8,并在圖紙中應明確水泥種類、最小水泥含量和鋼筋保護措施。
8.防水砼底板的混凝土墊層,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15,厚度不應小于100,在軟弱土層中不應小于150。
9.地下室或上部結構平面超長時盡量采用后澆帶等經(jīng)濟技術措施而不設伸縮縫,即采用后澆帶分段施工。
10.地下室底板、頂板和外墻部位的后澆帶采用膨脹混凝土,微膨脹劑摻量8%~12%(按水泥重量,替代等量水泥),其余位置不采用膨脹混凝土。
11.地下室頂板、外墻和底板部位的施工后澆帶的布置應考慮施工工藝水平和施工進度,其水平間距控制在40m左右(考慮施工工藝水平,后澆帶間距不允許過密以免增加滲漏機率)并繞開基礎、集水井和具有主要功能的房間。
12.地下室底板集水井(包括平時和戰(zhàn)時使用)的布置應合理優(yōu)化:要求結合建筑、給排水專業(yè),最終置于結構專業(yè)的基礎底板平面圖上,并避開基礎和后澆帶(注意考慮井壁厚度和磚模厚度的影響);且要求設于地面找坡坡底,不允許設于行車道、人行過道(廳),可設于停車位防撞欄處(便于檢修)。地下室集水坑位置建筑、結構、水專業(yè)圖紙應保持一致,同時,待車位經(jīng)過專業(yè)公司劃分后應進一步調整,以方便停車。
13.消防電梯集水井可設于樓梯間的較隱蔽處,并結合口部的戰(zhàn)時集水井合并使用。
注:反映在基礎底板平面圖上的集水井,要求用兩種顏色區(qū)分和注明平時集水井和戰(zhàn)時集水井。
14.地下室底板、頂板采用結構找坡(包括大面積的裙樓天面,注意找坡后地下室層高的變化。找坡做法要求注明分水線相對標高和坡向、坡底相對標高,建筑找坡還應注明構造做法和最薄處材料厚度)。
15.裙房外車道采用鋼筋混凝土擋土墻加防水底板做法,抗浮設計采用加大自重的辦法。
16.無上部結構的地下室抗浮設計水位標高的選取,要求按照地質勘察報告提供的現(xiàn)場觀測平均水位高程,結合地下室周邊場地設計標高的變化和地下室的敞開情度來考慮,避免一刀切。地下水壓力取值問題:無人防荷載組合,地下水位應取最高洪澇水位(約相當于室外地面高程最低點,當?shù)叵率颐娣e較大時且室外地勢變化較大時,需按水力梯度水頭考慮抗浮水頭)。
17.地下室出入口坡道兩側壁高度應結合總平面豎向設計標高確定。坡道與地下室交接處如需設置變形縫時(包括底板、頂板和外墻部位)應有防水措施。截水溝要求設置于起坡點的外側和坡底的內(nèi)側。
18.作為地下室頂板的塔樓首層樓板,由于地下人防功能或設備需要進行結構降板并采用回填至±0.000作地骨做法時,應于樓、電梯及設備管井四周設置封閉擋壁(標高由地下室頂板至±0.000)進行封閉擋水,避免地表水從填土層滲入井道內(nèi)。
19.要求地下室底板面、基礎梁面和基礎面標高一致;當基礎面標高與底板面標高一致時,底板梁按框架方向布置成正梁;對設置敞開面的地下室,應根據(jù)敞開一側的內(nèi)外高差關系來判定地下室該區(qū)域是否采用鋼筋砼底板(此時該區(qū)域的鋼筋砼板的基礎梁可設計成暗梁)或素混凝土地骨。
20.地下室水池檢修孔處離地下室頂板凈空應不小于800mm,確保檢修人員進出需要。
21.地下室側墻水平筋僅為抗裂縫需要,其配筋需與豎向筋有所區(qū)別,一般按每側0.2%配筋率控制。

(二)住宅結構施工圖設計控制要點

原則:經(jīng)濟、合理、安全、優(yōu)化、詳細
1.電梯井壁設計參數(shù)詳建筑專業(yè)。不應遺漏電梯井壁各層呼梯按鈕預留洞口(分單梯和多梯情況)以及首層檢修洞口的補強配筋示意【注:召喚器洞口不應緊靠電梯井壁拐角和電梯門洞(盡量避免在剪力墻暗柱位置)】
注:要求每部電梯直接下至地下室,消防電梯集水井井底標高比電梯坑底低1.0m(客梯不考慮設置集水井);電梯牛腿配筋大樣、機房天花吊鉤大樣不應遺漏;電梯機房尺寸與井道同寬(詳建筑專業(yè));上述內(nèi)容需根據(jù)不同電梯品牌作相應調整。
2.電梯井壁采用磚砌填充時應提供固定導軌的圈梁的截面和配筋。(注:圈梁位置由電梯安裝工藝提供,設計需注明;砌體采用灰砂磚,壁厚最小200mm,并設置構造柱,若門洞兩側需設置構造柱應不影響呼梯按鈕的安裝)
3.陽臺/露臺:陽臺結構面比室內(nèi)結構面低100mm,入戶(或戶內(nèi))花園結構面比室內(nèi)結構面低100mm。
4.在結構平面圖中,要求用不同圖案填充出衛(wèi)生間、廚房、陽臺等需要結構降板的板塊。
5.對公寓式住宅,當需要設置中央熱水供給時避免遺漏安放于天面的水箱荷載及支承結構設計。
6.室內(nèi)非框架位置設有落地窗時,除特殊要求外,窗頂應設壓頂梁。
7.對(外墻)邊框架梁梁高取值,要求結合建筑專業(yè)窗頂標高確定,同時保證拐角飄窗窗頂標高的一致性,即窗頂挑梁梁高一致。
8.考慮到施工的熟悉性,為避免差錯,要求樓層結構標高與建筑標高一致。
9.后澆帶800-1000mm寬(平面超長設置時),并于以下部位:
1)地下室底板、外側壁、屋面的后澆帶和地下室外墻施工縫處要求設置3mm厚、300寬止水鋼板;
2)樓層后澆帶不設置止水帶(注意繞開衛(wèi)生間、客餐廳和主臥);
10.住宅首層或地下室的電源切換箱、分配箱以及各層的照明配電箱采用暗埋時不應嵌固于剪力墻面(尤其是短肢剪力墻),否則應提供墻面洞口補強配筋大樣。
11.樓板暗梁兩側均要求注明具體板厚。
12.根據(jù)《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第10.2.16條,梁構造腰筋的設置,要求梁腹板高度hw≥450mm(hw=梁截面有效高度h0-翼緣高度),故應考慮樓板厚度的有利影響(尤其當?shù)叵率业装、頂板較厚時)。對上部結構,腰筋的設置要求應具體、明確。
13.主次梁應注意截面高度相等而梁面標高不一時相互間的支承搭接關系。
14.考慮鋼筋的疲勞強度,框架梁的縱向鋼筋不應與箍筋、拉筋、預埋件等焊接。
15.空調機板外挑尺寸和長度(要求考慮空調外機安放的可行性)須結合建筑專業(yè)留設。
16.塔樓斜屋面板由于坡度超過300,混凝土澆灌容易出現(xiàn)板底蜂窩、露筋現(xiàn)象,因此要求斜板板厚130mm,并請設計人員明確該部位混凝土配合比、雙面支模等要求。
17.對高層住宅,樓梯間外窗窗臺高度要求從休息平臺建筑完成面起算900mm,同時該樓面標高處不應有外框梁穿過窗戶。
18. 圈梁、構造柱、現(xiàn)澆過梁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
19.首層進入地下室的所有梯段,受層高的影響,為避免碰頭現(xiàn)象,要求設計為折板形式。
20.對多、高層住宅,首層與地下層共用樓梯間時注意不應遺漏支承于梯段上的隔墻做法(要求該梯段不設樓梯井)。
21.建筑、結構的外墻身大樣要求注上樓層號和相對標高(各層板、梁結構平面均要求注上樓層相對標高和本層層高)。結構大樣應優(yōu)先采用建筑大樣并進行配筋。需要補充的大樣建議直接反映在該結構平面上,大樣的索引要求直接明了,不完全相同的大樣不應合并使用。
22.結構平面里應示意所有高差變化的橫斷面(包括反梁斷面、坡屋斷面等),同時要嚴格區(qū)分實線與虛線所對應的高差關系(包括梁線、墻柱線條等――墻、柱線條要求較梁線粗并區(qū)分墻、柱底截面與墻、柱頂截面的表達方式,墻(尤其是地下室外墻)頂、柱頂截面輪廓線要求采用粗虛線,必要時注明墻、柱頂標高,便于施工識別;結構柱與構造柱要求區(qū)分,地下室墻體與結構柱重疊時要求區(qū)分)。
23.塔樓坡屋結構平面圖中要求標注每一坡向的剖面以便于施工識別;對坡屋蓋的每根梁要求標記識別‘水平梁’或‘豎向折梁’,對豎向折梁要求注明其縱向拐點梁面標高。
24.塔樓坡屋蓋需補充提供以下節(jié)點大樣:屋脊板節(jié)點、屋脊梁節(jié)點(注意:與斜梁相交的屋脊梁截面高度必須滿足相互間的支承關系)、斜梁與水平梁連接大樣、豎向折梁配筋大樣、老虎窗配筋大樣等。
25.為便于土方開挖和確定基坑開挖深度,結構平面圖中,地下室底板、頂板和塔樓首層平面除注明相對標高外還應注明絕對標高,同時于地下室底板平面圖中注明地下室邊界以外場地現(xiàn)狀標高和設計標高。
26.塔樓主體結構局部范圍設置地下室時,考慮到基坑開挖(采用放坡的情況)對地下室以外部位地基土的擾動及日后填土出現(xiàn)不均勻沉降等因素,首層的地下室以外部位要求設置鋼筋砼梁板(臥置于回填土上,按架空考慮),此時板中受拉鋼筋的最小配筋率取0.15%。
27.塔樓主體結構局部范圍設置地下室并采用樁基礎時,地下室以外部位的基礎埋深要合理控制,要求低于地下室基坑邊坡開挖面(采用450放坡的情況)即可,不應簡單的降至地下室底板標高處。
28.結構總說明中要求在所采用的條文上打勾并注明每一單體±0.000對應的絕對標高。
29.各專業(yè)施工圖CAD尺寸標注的數(shù)值必須與實測值一致。
30.對大體積的地下室底板、頂板和外墻,以及轉換構件、預應力結構、坡屋面等復雜構件和部位,結構專業(yè)需提供施工說明以指導施工(包括抗裂、砼養(yǎng)護等相關有效措施)。
31.對樁(或獨立)基礎平面(尤其不規(guī)則平面),墻、柱及樁(或獨立)基礎的定位要求注明墻、柱中心到軸線以及樁中(或獨立基礎中心)到軸線的距離。
32.結構平面中要求示意該建筑物所在總平面的位置;首層墻、柱結構平面中要求標注沉降觀測點(其數(shù)量、位置滿足相關規(guī)范即可)。另外,注明沉降最后觀測要求時應附加“在主體結構封頂并且各層砌體施工完成后”條款。
【注:要求作變形觀測的建筑物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 50007-2002第10.2.9條規(guī)定】
33.為最終體現(xiàn)建筑的平面功能與效果,建筑、給排水、電氣、通風專業(yè)等平面圖要求必須使用最終的結構墻、柱截面,同時,結構專業(yè)若調整墻、柱截面,應及時知會其它專業(yè)作相應修改。因此:建筑等專業(yè)出圖前要求各層平面必須采用對應的結構墻、柱截面(尤其是建筑平面),并復核其位置與建筑專業(yè)是否一致,避免影響建筑使用。(強調該要求是因為結構專業(yè)墻、柱截面的型式與尺寸是最終真實反映在施工上,建筑平面表達的墻、柱截面及位置僅屬示意,除非建筑專業(yè)有特殊要求)
34.考慮到施工單位在土建階段只按結構圖施工造成后果的嚴重性,要求設計單位:結構施工圖標注的內(nèi)容覆蓋面要廣,如建筑的外立面裝飾線條、構造柱、檐口線條、構架、空調機板以及設備專業(yè)管洞的預留位置等,但除必要的定位尺寸、標高外,多余尺寸一律不標注(即只有示意而無尺寸)。結構設計人員應向施工單位強調:結合各專業(yè)施工圖以及建筑平、立、剖面進行施工的重要性,并向其交底“本專業(yè)圖紙內(nèi)容與其它專業(yè)若有矛盾,應及時通知設計單位處理”。
35.結構平面中地下室外墻、頂板部位的所有采光、進排風、排煙洞井以及其側壁、蓋板做法不應遺漏。另外,上述所有井口避免設于首層住戶室外花園內(nèi)以免干擾住戶(建議結構專業(yè)掌握洞井數(shù)量、具體位置和相關用途)。
36.對CAD圖層的設置,要求結構圖中板、梁、柱(墻)的模板和配筋均設置各自的圖層,特別要求墻、柱(包括定位和截面大小)必須有獨立的圖層。
37.設計單位在變更、修改施工圖時應明確圖簽的修改版次、修改日期,圖別示以修一、修二等,并在CAD里用云線圈定修改部位,避免各單位重復核對。
38.框架梁在與非墻柱相連一端(即與梁搭接端)箍筋不作加密處理。
39.應有統(tǒng)一的梁上洞口加強筋大樣。
40.對地下室非塔樓部分的梁建議盡量錨入豎向構件內(nèi),必要是可設為平面斜梁。一般塔樓邊梁梁底平地下室頂板底即可,局部次梁底低于主梁可通過大樣處理。
41.地下室四周回填土材料與回填密實度要加以說明,以避免施工單位采用建筑垃圾土回填。
42.與地下室外側壁位置重合,且側壁尺寸大于等于的豎向構件建議取消,從首層開始設置。如需保留,則應結合側壁進行設計。
43.女兒墻、飄窗臺挑板等大樣配筋一般選用HPB235、HRB335級鋼筋。

附:電算主要計算參數(sh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