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安裝工程
一、機械設備安裝工程除另有說明外,均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重量“t”劃分項目。設備重量以設備的銘牌重量為準;如無銘牌重量的,則以產品目錄、樣本、說明書所注的設備凈重量為準。
二、計算設備重量時,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按設備本體及聯(lián)體的平臺、梯子、欄桿、支架、屏盤、電機、安全罩和設備本體第一個法蘭以內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計算。
第一章 切削設備安裝
一、金屬切削設備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重量“t”為分列項目。
二、氣動踢木器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單面卸木和雙面卸木分列項目。
三、帶鋸機保護罩制作與安裝以“個”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規(guī)格分列項目。
第二章 鍛壓設備安裝
一、鍛錘、自由鍛錘及蒸汽錘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落錘重量(“kg”以內或“t”以內)分列項目。
二、鍛造水壓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水壓機公稱壓力“t”分列項目。
第三章 鑄造設備安裝
一、鑄造設備中拋丸清理室的安裝,以“室”為計量單位計算,以室所含設備重量“t”分列項目。
二、鑄鐵平臺安裝以“t”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方形平臺或鑄梁式平臺的安裝方式(安裝在基礎上或支架上)及安裝時灌漿與不灌漿分列項目。
第四章 起重設備安裝
一、起重機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起重機主鉤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項目。
二、雙小車起重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兩個小車的起重量“t”分列項目。
三、雙鉤掛梁橋式起重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兩個鉤的起重量“t”分列項目。
四、梁式起重機、臂行及旋臂起重機、電動葫蘆及單軌小車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起重機的起重量“t”和不同類型及名稱的起重機分列項目。
第五章 起重機軌道安裝
一、起重機軌道安裝以單根軌道長度每“m”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軌道的標準圖號、型號、固定型式和縱、橫向孔距安裝部位等來分列項目。
二、車擋制作按施工圖示尺寸,以“t”為計量單位計算。車擋安裝以“每組4個”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每個重量“t”分列項目。
第六章 輸送設備安裝
一、刮板輸送機以“組”為計量單位計算,其項目單位是按一組驅動裝置計算的。如超過一組時,則將輸送長度除以驅動裝置組數(shù)(即m/組數(shù)),以所得m/組數(shù)來選用相應的子目,再以組數(shù)乘以該子目的定額,即得其費用。
例如:某刮板輸送機,寬為420mm,輸送長度為250m,其中共有四組驅動裝置,則其m/組數(shù)為250m除以4組等于62.5m/組,應選用定額“420mm”寬以內、80m/組以內”的子目,現(xiàn)該機有四組驅動裝置,因此將該子目定額乘以4,即得該臺刮板輸送機的費用。
二、斗式提升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提升機型號及提升高度分列項目。
三、板式(裙式)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鏈輪中心距和鏈板寬度分列項目。
四、螺旋輸送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公稱直徑和機身長度分列項目。
五、懸掛式輸送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驅動裝置、轉向裝置、接緊裝置和重量分列項目。
六、鏈條安裝以“m”為計量單位計算,按鏈片式、鏈板式、鏈環(huán)式、試運轉、抓取器分列項目。
七、固定式膠帶輸送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帶寬和輸送長度分列項目。
八、卸礦車及皮帶秤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帶寬分列項目。
第七章 電梯安裝
一、電梯安裝均以“部”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層、站數(shù)分列項目。廳門按每層一門,轎廂門按每部一門為準,如需增減時,按增減廳門、轎廂門的相應項目計算;電梯提升高度,以每層4m以內為準,超過4m時,按增減提升高度相應項目計算。
二、電梯增減廳門、轎廂門以“個”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手動、電動和小型雜物電梯分列項目,增減提升高度以“m”為計量單位,按每提升1m計算。
三、輔助項目的金屬門套安裝以“套”為計量單位計算;直流電梯發(fā)電機組安裝以“組”為計量單位計算;角鋼牛腿制作安裝以“個”為計量單位計算;電梯機器鋼板底座制作以“座”為計量單位計算,按交流電梯和直流電梯分列項目。
第八章 風機安裝
風機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重量“t”分列項目。在計算設備重量時,直聯(lián)式風機以本體及電機、底座的總重量計算;非直聯(lián)式的風機以本體和底座的總重量計算,不包括電動機重量,包括電動機安裝。
第九章 泵安裝
一、泵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重量“t”分列項目。在計算設備重量時,直聯(lián)式泵以本體及電機、底座的總重量計算;非直聯(lián)式泵以本體和底座的總重量計算,不包括電動機重量。包括電動機安裝。
二、深井泵的設備重量以本體、電動機、底座及設備揚水管的總重量計算。
三、DB型高硅鐵離心泵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不同設備型號分列項目。
第十章 壓縮機安裝
一、壓縮機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重量“t”分列項目。
二、在計算設備重量時,按不同型號分別計算:
1.活塞式V、W、S型壓縮機及壓縮機組的設備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機、電動機、儀表盤及附件、底座等的總重量計算。
2.活塞式L型及Z型壓縮機、螺桿式壓縮機、離心式壓縮機,不包括電動機等動力機械的重量,電動機應另執(zhí)行電動機安裝項目。
3.活塞式D、W、H型對稱平衡壓縮機的設備重量,按主機、電動機及隨主機到貨的附屬設備的總重量計算,不包括附屬設備的安裝,附屬設備的安裝按相應項目另行計算。
第十一章 工業(yè)爐設備安裝
一、電弧煉鋼爐、無芯工頻感應電爐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以設備容量“t”分列項目。
二、沖天爐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熔化率(t/h)分列項目。
第十二章 煤氣發(fā)生設備安裝
一、煤氣發(fā)生設備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膛內徑和設備重量分列項目。
二、洗滌塔電氣濾清器附屬豎管設備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分列項目。
三、乙炔發(fā)生器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規(guī)格(m3/h以內)分列項目。
四、煤氣發(fā)生設備的附屬設備及其他容器構件以“t”為計量單位計算,按單位重量0.5t以內和0.5t以外分列項目。
五、煤氣發(fā)生設備分節(jié)容器外殼組焊,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外徑(m以內/組成節(jié)數(shù))分列項目。
第十三章 其他機械設備安裝
一、設備重量計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機組按整體總重量計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機組按主機、輔機及底座的總重量計算。
二、制冰設備、潤滑油處理設備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類別、名稱、型號及重量分列項目。
三、冷風機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冷卻面積及重量分列項目。設備重量按冷風機、電動機、底座的總重量計算。
四、制冷機組按每臺總重量計算;制冷機組安裝定額中,已包括施工單位配合制造廠試車的工作內容。
第十四章 附屬設備安裝及灌漿
一、設備如以面積(m2)、容積(m3)、直徑(mm或m)等作為項目規(guī)格時,則按設計要求(或實物)的規(guī)格,選用相應范圍內的項目。計算一般起重機具攤銷費時,各設備的重量可參考下表。附表中的缺項可按設備實際重量計算。
單臺附屬設備型號重量參考表
二、設備重量的計算應將設備本體及與設備聯(lián)體的閥門、管道、支架、平臺、梯子、保護罩等的重量計算在內。
三、以“型號”作為項目時,應按設計要求(或實物)的型號執(zhí)行相同的項目。新舊型號可以互換。相近似的型號,如實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內時,可以執(zhí)行項目。
四、立式、臥式管殼式冷凝器、蒸發(fā)器、淋水式冷凝器、蒸發(fā)式冷凝器、立式蒸發(fā)器、中間冷卻器均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冷卻或蒸發(fā)面積(m2以內)分列項目。
五、立式低壓循環(huán)儲液器和臥式高壓儲液器(排液桶)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和設備容積(m3以內)分列項目。
六、氨油分離器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直徑(mm以內)分列項目。
七、氨液分離器和空氣分離器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規(guī)格分列項目。
八、氨氣過濾器和氨液過濾器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及設備直徑(mm以內)分列項目。
九、玻璃鋼冷卻塔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水處理量(m3/h以內)分列項目。
十、集油器、油視鏡、緊急泄氨器以“臺”或“支”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名稱及設備直徑(mm以內)分列項目。
十一、制冷容器單體試密與排污以“每次/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容量(m3以內)分列項目。
十二、儲氣罐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容量(m3以內)分列項目。
十三、小型空氣分離塔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型號規(guī)格分列項目。
十四、小型制氧機械附屬設備中,洗滌塔、加熱器、儲氧器、充氧臺、干燒器、堿水拌和器以“組”為計量單位計算,純化器以“套”為計量單位計算。以上附屬設備均按設備名稱及型號分列項目。
十五、地腳螺栓孔灌漿、設備底座與基礎間灌漿,以“m3”為計量單位計算,按設備灌漿體積“m3以內”分列項目。
十六、減振臺座安裝以“臺”為計量單位計算,按減振臺座重量(kg)分列項目。
十七、減振器安裝以“個”為計量單位計算,隔振墊安裝以“塊”為計量單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