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層復式怎樣算?
現(xiàn)在,房地產(chǎn)市面上房屋結構流行躍層和復式,但許多買房人搞不清這兩者之間的區(qū)別,更不清楚怎樣計算它們的面積。
通常情況,躍層住宅是一套住宅占兩個樓層,有內部樓梯聯(lián)系上下層;一般在首層安排起居、廚房、餐廳、衛(wèi)生間,最好有一間臥室,二層安排臥室、書房、衛(wèi)生間等。
復式住宅在概念上是一層,但層高較普通的住宅(通常是2.7米)高,可在局部掏出夾層,安排臥室或書房等內容,用樓梯聯(lián)系上下。其目的是在有限的空間里增加使用面積,提高住宅的空間利用率。這種做法香港的住宅設計中有一些例子,是為適應其用地、空間極其缺乏的情況而產(chǎn)生的。
復式住宅實際上并不具備完整的兩層空間,夾層在底層的投影面積只占底層面積的一部分。夾層可以做成房間,也可以做成跑馬廊形式(夾層懸空的一側不做墻壁或墻面后退,在平面的外邊緣有欄桿或欄板,上面的人可以看見下面,下面的人也可以看見上面,形成一種不完全的空間,一般稱其為“排空”),和底層之間有視線上的交流空間完全由樓板分隔,只通過樓梯聯(lián)系,和躍層住宅的空間是兩種不同的類型。
在住宅建設中,很少有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躍層住宅的,常見到的是在住宅樓頂層,利用屋頂或坡屋頂空間向上躍半層,這樣的住宅該如何界定呢?簡單地講,如果上下兩層在同一空間內,也就是說從下層室內可以看見上層的墻面、欄桿或走廊等部分,應稱為復式住宅。
躍層住宅如果是完整的兩層,其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均應是兩屋的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相加之和。如果躍層部分的高度不夠一個完整的層高,可以參照北京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委員會和城市建設委員會1997年頒發(fā)的《北京市計算住宅使用面積的規(guī)定》進行計算,其中明確指出了坡屋頂使用面積的計算標準:
利用坡屋頂作為使用房間時,除必要的衛(wèi)生條件(盥洗、便溺)、采光、通風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方能計入使用面積:
1.使用房間的凈高度最低處不應低于1.5米(含);
2.使用房間凈面積的一半(含)以上不低于2.1平方米(含)。
滿足上述條件的房間其凈面積可全部計入使用面積。若房間超過2.1平方米(含)部分不足房間總面積的一半,則按超過2.1平方米(含)部分凈面積的2倍計入使用面積。
復式住宅的面積計算也參照同一標準。如果夾層面積部分滿足上述條件,應計入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