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
1、 建設項目
指在一個總體范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組成,經(jīng)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行政上實行統(tǒng)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 例:一所學校、一個工廠等。
2、 單項工程
是指在一個建設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能夠獨立組織施工,竣工后可以獨立發(fā)揮生產(chǎn)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例:一所學校的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
3、 單位工程
指竣工后不可以獨立發(fā)揮生產(chǎn)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獨立設計,能夠獨立組織施工的工程。例:土建、電器照明、給水排水等。
4、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parts of construction)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各個組成部分,按建筑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工種工程及安裝工程的種類劃分。如土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砌體工程、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工程、通風工程,通用設備安裝工程、容器工程、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工業(yè)爐砌筑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