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影響引起的停工、工期順延等問題大多已經(jīng)形成共識,但就宏觀問題本身還有許多細節(jié)需要發(fā)承包雙方明確。

例如:順延工期計算的起止時點,多數(shù)省份明確要求的時間是從疫情響應時間開啟,到實際復工時間結束。然而對于復工后的施工降效,大多省份的規(guī)定都有些模糊。

下面針對建設工程項目產(chǎn)生的工期延長與費用增加的影響,推薦一套計算方法,但費用會因合同約定的形式而有一定差異,僅供參考。

1 工期計算

(一)停工損失工期(可索賠的延誤工期)

(1)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補充合同上確認停工、復工日期的計算方式:

停工損失工期=雙方確認的停工工期-春節(jié)計劃停工工期

(春節(jié)計劃停工工期為雙方以確認貨施工組織中明確的停工工期)

(2)承包人為申請停復工的計算方式:

停工損失工期=地區(qū)文件允許的復工日期-地區(qū)發(fā)布的公共衛(wèi)生時間響應一級日期

(二)降效影響工期

降效影響工期=人機降效時段天數(shù) x 人工、機械綜合降效率(或消耗量增加率)

人機降效天數(shù)不等于疫情防控期間,一般是要小于疫情防控期間,因為在封閉、郊外可能存在的防控時間不會超過疫情防控期間

這個公式中影響的工期沒有考慮到因材料設備合同執(zhí)行不力,勞務分包人員到位不足等可能會對開工率產(chǎn)生影響的因素,在實際索賠中,還需要額外考慮這些可能的影響因素。

(三)總延長工期

(1)實行施工降效當日趕工的計算方式:

總延長工期=停工損失工期-趕工工期

(2)未實行施工降效當日趕工的計算方式:

總延長工期=停工損失工期+降效影響工期-趕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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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期層面上,因疫情時間對已簽約合同,為完成工程施工和未開工的建設工程而言,構成了不可抗力影響,帶來了不可避免的工期順延以及施工降效,承包人可以按照不可抗力的持續(xù)影響繼續(xù)進行施工降效的工期索賠。

降效則會帶來趕工費的出現(xiàn), 例如當日的消殺、檢查(均為定額有效工作時間的延長),也可以作為“降效后的當日趕工”來索賠額外的人工和機械費(僅作為索賠延伸的思路)

2 費用計算

(一)人工費

(1)停工看護人員人工費

停工看護人員人工費+批準增加的停工期間看護人員共日數(shù)量 x 看護人員疫情前日平均工資x2

為什么乘2?2表示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的休息日工資以2倍計算,但此處應分段計算:政府發(fā)文確定為休息日的時段按照2倍計算,其余按照1倍計算。

(2)停工代工人員人工費

停工待工人員人工費=停工期間待工人員工日數(shù)量 x 待工人員日平均補貼標準

(3)現(xiàn)場隔離人員人工費

隔離人員人工費=疫情防控期間隔離人員工日數(shù)量 x 隔離人員日平均補貼標準

(二)機械費

承包人在投標時注明機械為租賃的,可計算停工期機械租賃增加費,弱投標時未注明為租賃,但實際確實發(fā)生了租賃成本的,發(fā)承包雙方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確定各自分擔比例。自有機械不計算此項費用

停工期間機械租賃增加費=各租賃機械租賃日期(累加) x租賃單價 x 分擔比例

以上內(nèi)容均出自《新冠疫情時間的工期和費用索賠指南》圖書,書中還詳細介紹了各類索賠情況的分析與介紹,適合現(xiàn)階段未開工、受疫情影響尚未索賠的工程、以及正在歷經(jīng)索賠的工程人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