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qū)約37000平方米的人行道進行改造(包括鋪裝水磚和更換破損路沿石。)總投資約500萬元。
措施費:
a.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無論因設計變更或施工工藝變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實際措施費的變化,均按投標時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的報價作為結算價。
b.施工技術措施項目費:以項計列的以投標報價作為結算價,本工程所需的入場道路、道路保通、施工便道(便橋)、施工用水及施工用電(施工用水、電由發(fā)包人接至施工現(xiàn)場范圍內建筑物沿外邊起50米以內,并滿足施工需要)所發(fā)生的接入費用包含在其他投標報價中,不再單獨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