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格的投標人和合格的投標產品
1.1 合格的投標人應該是具有生產或經營本次招標產品能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營銷資格,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公司的中國境內企業(yè),含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港、澳、臺或外國獨資、中外(含港、澳、臺)合資或合作企業(yè)。
1.2 合格的投標產品應該是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已經在中國海關完稅的可合法銷售的產品。若投標產品屬于國家實行許可證制度或生產注冊證制度的產品,則應具備相應有效的證書。
1.3 投標人與為招標人采購本次招標的產品進行設計、編制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應無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聯(lián)。
1.4 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無欺詐和腐敗行為。
1.5 符合本招標文件(第二冊)載明的對上述1.1、1.2、1.3條的例外的規(guī)定或對投標人資格的其他補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