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洞口應選擇在山坡穩(wěn)定,地質條件較好處,不應設在偏壓很大及嚴重不良地質地段,宜避開排水困難的溝谷低洼處。
2、位于懸?guī)r陡壁下的洞口,一般不宜切削原山坡。當坡面及巖頂穩(wěn)定,無落石或坍塌可能時,可貼壁進洞,避免在不穩(wěn)定的懸?guī)r陡壁下進洞,否則應延伸洞口接以明洞,其長度宜延伸到坍落可能影響的范圍以外3-5m,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證營運安全。
3、對于層面不穩(wěn)定的巖層,開挖后容易引起順層滑動或坍塌的地段,宜提早進洞。否則,應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防止病害。
4、在滑坡地段選擇洞口位置時,應結合洞外路塹地質,棄渣處理、少占農田、填方利用、排水條件及有利施工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
5、隧道洞口應避開居民點,當不能避開時,應考慮施工爆破對人身及房屋等設施的影響和采取環(huán)境保護措施。
6、黃土地區(qū)隧道的洞口,應避免設在沖溝、陷穴附近,以免引起洞口坡面產生沖蝕、泥流和坍陷等病害。在去地下水、密實、穩(wěn)定的老黃土地區(qū),除洞外有填方要求,經全面研究可適當的挖深進洞外,一般不宜挖深進洞。
7、地震區(qū)隧道洞口位置,不應設在受震后易于產生崩塌、滑坡、錯落等不良地質處,宜選擇在對抗震有利地貌、地質處。
8、隧道洞口的邊坡、仰坡必須保證穩(wěn)定,其高度應根據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來確定。一般洞口中心開挖深度及邊坡、仰坡開挖高度,宜控制在下表數值之內。
9、隧道洞口的中線宜與地形等高線正交或接近正交。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要盡量以大角度斜交進洞,并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①當圍巖為Ⅳ類及以上時,可采用斜交進洞,其洞門端墻與路線中線交角不應小于45°。
②巖石堅硬完整,不易風化者,可隨天然地勢進洞。
③在松軟地層中,不宜采用斜交進洞。
④對巖層破碎、整體性差、斜交角度小的地段,應考慮延長隧道,修建明洞式洞口。
根據隧道洞口地形、地質條件及排水等要求,需要修建明洞(或棚洞)接長時,洞口應盡量設在山坡無病害的地方;不宜在滑坡、巖堆、泥石流等地段內修建。
11、嚴寒地區(qū)(包括多年凍土和積雪地區(qū))的隧道洞口,應避開易產生熱融滑坍、冰椎、冰丘、第四紀覆蓋層及地下水發(fā)育的不良地質地段;一般宜早進洞晚出洞,盡量少破壞自然山坡。
隧道洞口開挖深度、高度建議值
圍巖分類 |
洞口中心開挖深度(m) |
邊坡、仰坡開挖高度(m) |
|
Ⅵ |
硬巖 |
14-16 |
20-25 |
Ⅴ |
硬巖 |
||
軟巖 |
10-12 |
15-20 |
|
Ⅳ |
硬巖 |
14-16 |
20-25 |
軟巖 |
10-12 |
15-20 |
|
Ⅲ |
硬巖 |
||
軟巖 |
6-8 |
10-15 |
|
土 |
|||
Ⅱ |
土 |
||
Ⅰ |
土 |
~6 |
~10 |
注:
① 邊坡、仰坡開挖高度系從路基邊緣算起。
② 當洞口位于第四紀坡積、堆積等覆蓋層時,宜順等高線貼坡進洞,不應采取清方的辦法縮短洞口,以免山體失穩(wě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