壩頂:拆除原壩頂防浪墻、路面以及路沿,用粘土加高至576.05m,平整夯實,然后依次鋪設15cm厚碎石墊層、20cm厚C20砼路面,至高程576.40m,壩頂上游側(cè)新建1.2m高C20鋼筋砼防浪墻、下游側(cè)設置0.3m×0.6m(寬×高)C15砼路沿。壩頂增設1.5m寬C15砼人行梯步至右岸公路。
上游壩坡:拆除原壩坡,采用0.1m厚C15砼預制塊重新護坡,下設0.1m厚粗砂墊層,坡比保持1:1.8不變;高程568.9m(死水位)處設置C15砼防滑齒墻;高程568.9m以下采用拋石壓腳,頂寬2.0m,坡比為1:2.5;壩面與兩岸坡交界處設置C15砼齒墻。